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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森林(12)


    我听出苇庭的语气不善,赶紧说了声对不起。
    她没反应,过了一会才说:「为什么你这么关心她?」
    『不。』我赶紧摇手否认,『只是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而已。』
    「我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苇庭叹口气说:「她应该过得还好吧。」
    『希望如此。』我也叹口气。
    苇庭看了我一眼,就不再说话了。    
    从那天以后,我知道在苇庭面前提起刘玮亭是大忌;
    但也从那天以后,我又常常想起刘玮亭的眼神。    
    毕业时节又来到,这次我和苇庭即将从研究所毕业。
    苇庭毕业后要到台北工作,而我则决定要留在台南继续念博士班。
    搬离研究生宿舍前,刻意跟机械系室友聊聊。
    平常没什么机会聊天,彼此几乎都是以研究室为家的人。
    我想同住一间寝室两年,也算有缘。    
    「我突然想到一个心理测验,想问问你。」他笑着说,
    「你在森林里养了好几种动物,马、牛、羊、老虎和孔雀。如果有天
     你必须离开森林,而且只能带一种动物离开,你会带哪种动物?」
    『孔雀。』我回答。    
    他瞪大眼睛,上上下下打量我后,恍然大悟说:
    「你就是那个选孔雀的人!」
    『喔?』
    「我们一起上过课,性格心理学。」他说,「难怪我老觉得看过你。」
    我笑了笑,也觉得恍然大悟。    
    『你选什么?』我问。
    「我选牛。」他说,「只有牛能确保我离开森林后,还能自耕自足。」
    『你确实像选牛的人。』我笑了笑,又问:『那你毕业后有何打算?』
    「到竹科当工程师。」他回答。    
    『然后呢?』
    「还没仔细想过,只知道要努力工作,让自己越爬越高。你呢?」
    『念博士班。』我说。
    他似乎很惊讶,楞了半天后终于下了结论:
    「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    
    连他都这么说,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 * * * * * * *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
    由建筑的样式和材料看来,应该是四十年左右的老房子。
    这房子在很深的巷弄里,有两层楼,占地并不大。
    楼下有间套房,还有客厅和厨房;楼上也有个房间,房间外有个浴室。
    房子周围有大约一米五高的围墙,围成的小院子内种了些花草。    
    这房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楼梯并不在室内,而是在院子旁围墙边。
    楼梯是混凝土做的,表面没做任何处理,保留了粗犷的味道。
    经过长年风吹日晒雨淋,显得斑驳而破旧,有些角落还长了一点青苔。    
    屋主把楼下的房间稍微清理一下,然后把所有杂物堆在楼上的房间。
    因此他虽然把整个房子租给我,但只算我楼下房间的房租。
    房租便宜得很,我觉得很幸运;唯一的缺点是楼上看起来有些阴森。
    不过这没关系,我考虑把它借给电影公司当作拍恐怖片时的场景。    
    苇庭在我搬进这里后的第三天,离开台南,到台北工作。
    她走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过日子?
    不知道该吃什么、不知道该做什么、不知道该怎么入睡;
    更不知道该如何不想起她。    
    相聚的时间突然变得珍贵,我开始后悔不够珍惜以前的每次相聚。
    我空闲的时间比较弹性,星期三或星期四都有可能;
    但她空闲的时间一定是假日,而且假日不一定空闲。
    刚开始分离时,我大约每两个星期上台北找她。
    我们会一起吃个饭、逛逛街、看场电影、出去走走。
    后来这种时间间距慢慢拉长,变成一个月,甚至更久。    
    如果你每天看着一棵树,即使连续看了一年,可能也看不见树的变化。
    但如果你每10天或是每个月才看一次树,你可能会发觉:
    树干粗了、树枝长了或弯了、叶子多了而且颜色变深了。
    我每次看见苇庭时,都有这种感觉。
    甚至有时候,我会觉得这棵树已经变得陌生。    
    有次我到台北找她,那天下着雨,打算出去走走的念头只好作罢。
    我们在一家意大利面餐厅吃饭,餐厅内几乎不亮灯只在餐桌上点蜡烛。
    苇庭一定会认为很浪漫,但我觉得点那么多蜡烛只会让空气变糟而已。
    微弱的火光中,她显得娇艳,有一种我以前从没看过的美。    
    离开餐厅后,我撑起她的伞,她的伞有些小,于是我们靠得很紧。
    我很讶异她似乎变高了,低头一看,才发现她踩了双高跟鞋。
    可能是她穿高跟鞋的关系,我已经不容易掌握她走路的速度,
    只得快一阵慢一阵地走,配合她的步伐。
    以前在台南时,别说是步伐了,我们甚至连呼吸的频率都相当一致。    
    我们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是在巷弄间随处走走。
    记得第一次跟她吃饭时,饭后也是这般漫无目的乱走。
    『说真的。』我想起那时的对白,便停下脚步说:『我们要去哪里?』
    苇庭停下脚步转头看着我,似乎也忆起当时的情景。
    「说真的。」她笑着说,「我也不知道。」
    我也笑了起来。
    在那短暂的一分钟内,我们同时回到过去。    
    「我们要去哪里?」苇庭说,「我不知道。」
    『嗯?』
    「我们要去哪里?」她又说,「我不知道。」
    正想问她为什么重复两次自问自答时,她却怔怔地流下泪来。
    我右手把伞撑高,左手环抱着她,轻拍她的肩膀。
    「你该走了。」
    她停止哭泣,轻轻推开我,然后用手擦了擦脸颊,勉强挤出笑容。    
    上了出租车,隔着紧闭的车窗跟她挥挥手。
    车子动了,她也往前走,那是她回去的方向。
    车子在雨中的车阵走走停停,有时甚至比她走路的速度还慢。
    我望着窗外,有一种说不出的孤单。
    然后又看见苇庭。    
    她并没有看见我,只是往前走。
    而我随着车速忽快忽慢,有时看到她的正面,有时看到背影。
    车子停在一个路口,红灯上的数字为88,雨突然变大了。
    车窗越来越模糊,苇庭的背影也越来越远,最后她转了弯。
    绿灯亮起后,她的背影已消失不见。    
    「是女朋友吧?」司机问。
    『嗯。』我回答。
    「很快就会再见面的。」他说。
    『谢谢。』我挤了个微笑。



作品集痞子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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