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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所遭遇的不幸能否带走“不幸”(4)


  如果我们的学校教育,有完善的风险教育,而不是推脱责任的“不要这样,不要那样”的所谓安全教育;如果我们的学校哪怕是教会部分孩子游泳,教会部分孩子救生,至少也会大大降低孩子们溺水身亡的机率,也会让落水后赢得必要的被救时间。做到这些“如果”,并非艰巨得完全办不到,可是作为世界上溺水身亡人数最多的国家,我们的媒体、我们的职能部门、我们的学校却长年反复宣扬“壮举”,反复树立楷模,没有为解决那些“如果”,为拯救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做些许有效的努力。用这么多生命去“妆点”我们的社会,怎么可能让我们的社会公德有所提高。
  
  江边常有提着长杆抄网捞鱼的,如果当时后面的那个孩子立即抽下腰带,抛给前面的那个孩子(与上前几步拉的时间几乎相同),或者立即呼救,也许有多支长杆抄网伸向落水的孩子,或许两个孩子都不会有事。可是所有人都没有如何有效救生的观念,某种程度上两个孩子是死在虚伪的观念上!理性的社会,是不会用生命粉饰公德的,公德应该具备对生命最起码的敬重。
  
  今冒着触犯特色的风险“大放厥词”,就是期望让两个孩子所遭遇的不幸把这份不幸从世间带走,让更多的孩子不再遭受这种不幸,让生命得到起码的敬重。如果冒犯了哪位有“正义”感网友,请您用更有效的防止悲剧发生挽救生命的韬略来抨击在下这种“愚蠢”。莫用简单的“该不该”下定义。
  
  救救孩子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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