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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学,究竟读什么》 第三部分
倾家荡产为红颜
倾家荡产为红颜
小施是来自贵州的一位男生,家庭条件不算太差,但也很不宽裕。大二的时候,他与我们院的一位叫小楠的女生恋爱了。小楠的父母都在湖北农村,而且经常遭受水灾之苦,生活非常艰难。而小楠却是一个非常虚荣的人,对名牌服装和高档化妆品情有独钟。每次陪小楠逛街回来,小施的钱包就会接近真空。为了取悦小楠,小施只好一次又一次地向家里要钱,并且找了两份兼职。有一次,小楠在一家商场看上了一条铂金项链,虽然没有要小施帮她买下来,但是爱不释手的样子却一目了然。从此以后,小施省吃俭用,而且更加卖命地做兼职,终于在一个月以后存了一千多块钱,并将那条项链买了回来。
几个月以后,商学院的一名MBA向小楠发动了频繁的进攻。这个MBA虽然其貌不扬,但出手非常阔绰,想必读研究生以前有份不赖的工作。当时正值烈日炎炎的盛夏,小楠提出想买一副太阳镜,小施只花几十块钱给她买了很普通的一副,而那个MBA却去长沙最好的商场给她买了一副三千多元的,可谓是一掷千金。没过多久,小施戴着绿油油的帽子光荣下岗,而MBA却穿着一双漂亮的破鞋隆重登基了。
像小楠这种贪得无厌的女生或许并不多见,但是小施这种为了女朋友而勒紧裤带过日子的男生却大有人在。经营爱情当然不能没有钱,写情诗都还要用钱去买信笺呢!可是,像小施这样为了所谓的爱情而倾家荡产,值得吗?像MBA那样一掷千金得来的爱情又算得上是爱情吗?
很多大学生的家庭条件非常一般,父母要么是普通的工薪族,要么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当你和男朋友沉浸在西餐厅那低柔的音乐里,你有没有想过你的父亲可能正在广州的某个工地上扛水泥?当你站在商场的柜台为女朋友挑选最高档的化妆品,你可否知道,你的母亲可能正用皴裂的双手在地里辛勤地劳作?她将养猪卖粮的钱寄给你做生活费,而你有没有考虑过为她买一瓶哪怕是最便宜的护手霜?
我见过很多大学生情侣不但非常恩爱,而且都只想方设法为对方省钱,这样不是很好吗?两个人一起去旋转餐厅吃烛光晚餐固然非常浪漫,但是两个人晚自习下课以后牵着手在校园里散步又何尝不是一种浪漫?女朋友生日的时候给她订一个大大的蛋糕固然没错,可是给她设计一张漂亮的卡片并附上一首精美的小诗,这又何尝不可?
爱情需要经营,但需要的是用心经营,而不是用钱经营。对于经济尚未独立的大学生来说更是如此。当你的女朋友将你的钱当成普通的纸来花,你就该考虑她所爱的到底是你还是你的钱包了。而当追求你的男生或者你的男朋友在你面前一掷千金,你也千万别以为那就叫**情。一个有一万块钱的人为你花掉一百元,你只占了他的百分之一;而一个只有十块钱的人为你花掉十块,你就成了他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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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学,究竟读什么》 第三部分
全职恋人
全职恋人
前文谈到兼职的问题时提出了一个“兼职学生”的概念,指一些大学生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兼职上,从而沦为了兼职学生。而大学里还有一些人并没有做兼职却照样脱离了学生这个角色。有些大学生坠入爱河以后便朝朝暮暮形影不离,将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在了恋爱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人的职业已经不再是学生了,因为他们完全已经成为了“全职恋人”。
泡泡和彤彤是我在大学里见过的最恩爱的一对情侣。他们两个人都既有才又有貌,是驰名好几个院系的金童玉女。虽然不是很有钱,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两个人的浪漫生活。每天早上泡泡都要买好早点放到彤彤的宿舍窗台上(彤彤的宿舍在一楼),当彤彤听到有人在窗户玻璃上敲了三下,她就知道早餐送来了。如果当天的课程不需要或者不敢逃课,他们两个人就紧挨着坐在教室最后面,每人都有一只耳朵里塞着耳机听CD。下课以后他们就一起逛街,一起爬山,一起去图书馆看时尚杂志。彤彤的诗写得很好,隔三岔五地会送一首给泡泡,而泡泡的诗歌水平也迅速提高,不久就成为了后朦胧派的一代宗师。晚上睡觉前泡泡总要送彤彤到女生宿舍楼下,拥抱好一阵子才会分开,每次都像是生离死别一样。
转眼到了毕业的季节。彤彤虽然到了大四才勉强通过英语四级,但凭借其优美的文笔和出众的外表,毕业后非常顺利地进入了位于广东佛山的美的集团。而泡泡则没有这么幸运了,他因为到毕业还没有通过英语四级,加上还有十来个学分没有修满,所以没有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彤彤去了佛山以后,泡泡也试图在佛山找份工作,但是一直没有遂愿。考虑到深圳和广州的机会要多一些,泡泡又到这两个地方递了很多份简历,但仍然是石沉大海。彤彤说:你来佛山吧,我养你。泡泡便真到佛山去了。但此后两个人的矛盾渐渐多了起来,没过多久便分手了。
他们的分手让很多同学都扼腕叹息。如果让他们回到几年前的大学生活,他们还会选择做一对全职恋人吗?如果他们能够从恋爱的时间当中多分一点用来扮演学生的角色,他们的爱情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不顾一切地投入到恋爱当中,不但会影响彼此的学习,并进而影响到毕业和就业,而且很可能会让两个人的交际圈变得非常狭窄。虽说“色”和“友”的关系并不难处理,但很多人谈恋爱以后总会因为与恋人朝朝暮暮而将朋友放在了一边。而大学期间的朋友对于自己毕业以后的创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人脉资源,这种资源是爱情无法替代的。我有一个同学大学四年的交际生活几乎只是谈恋爱,可是她女朋友毕业的时候跟他分手了,而且两个人像朱茵说她和周星驰一样:分手不再是朋友。这样一来,我这个同学在毕业以后竟然发现自己大学四年没有交到一个可以互相帮助的朋友。
学业诚可贵,朋友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很多谈恋爱的大学生估计就是这样的吧。
而两者真的皆可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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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学,究竟读什么》 第三部分
野猪林
野猪林
我的母校有一个不算漂亮的荷花池,因为晚上光线比较暗,比较有花前月下的气氛,所以总会有很多情侣在那里拥吻。接吻固然要用嘴,而野猪的嘴巴久负盛名,于是那片荷花池在民间便被称为“野猪林”。
后来,学校相继新建了一些园林,“野猪”出没的地方自然更加多了。有一片园林的官方名字是“省园”,意在反省历史不忘国耻。当年北平沦陷,北大、清华、南开三校师生迁徙到长沙组成长沙临时大学,当时的校舍我们学校现在还在使用。不料日本人很快就打到了长沙,蒋介石放了一把大火之后便弃城了。临时大学的师生只好徒步去了昆明并组成了西南联合大学,而岳麓山下的校园成为了日本飞机轰炸的目标。后来,在我们学校的校园里还曾挖出过一枚尚未爆炸的炸弹。为了纪念这段历史,学校修建了省园,旨在提醒学校师生记住那段屈辱的历史,奋发图强。
可是,绿草茵茵的省园成为了学生情侣们的伊甸园。我原来下了晚自习独自一人去省园散步的时候,一眼看去遍地都是紧紧拥抱在一起的情侣,他们正用温柔的抚摸反省着抗日战争的历史,用激烈的热吻纪念着为了救亡图存而牺牲的革命先烈。据说在草地上偶尔还会看到被消费过的**套,大抵使用过这玩意儿的人反省历史的时候反省得最深刻吧!
就我迄今为止所见过的世面而言,大学生谈恋爱是最肆无忌惮、最有碍观瞻的。不论是公园里还是公共汽车上,也不论是校园的草地上还是图书馆的自习室里,到处都能看到大学生情侣的亲热镜头。长沙某大学有个叫做“樟园”的地方,因为樟树枝繁叶茂,所以总是鸳鸯成群。有一天晚上,某才子酒后误入樟园,第二天便填词一首:昨夜饮酒过度,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窝,误入樟园深处。呕吐,呕吐,惊起鸳鸯无数。此后不久,这首词就被好事者编成短信传遍大江南北。
我读大一的时候曾有一对情侣于光天化日之下在女生宿舍的大门口持续不断地吻了两个小时,过往的每一个人莫不面面相觑。后来此事惊动了学校当局,学工部专门派了两位老师出面阻止,而这两位老师居然费尽口舌才摆平此事。估计最后这两位老师灵光一闪,汲取了唐僧哥哥的伟大思想,问了那两位同学一番“你妈贵姓”之类的问题。
当华东理工大学公布了一项禁止学生在校园内当众拥抱接吻的规定,一场关于大学生是否拥有“接吻权”的大讨论顿时席卷全国。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你带上女朋友在天安门城楼的毛主席画像前狂吻三天三夜也无可厚非,因为法律并没有做出任何相关的禁止性规定,而法不禁止即自由。但是,从道德的层面来看,大学生在公众场所目中无人地亲热,这终究是一种常人很难接受的行为。而且大学毕竟是一个学知识的地方,在教学楼、图书馆等场所卿卿我我难免会影响到别人的学习,在食堂里喂来喂去恐怕也会影响到别人的食欲,在草地上翻来覆去更是会让“误入樟园深处”的同学受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在公共场所还是向柏拉图同学多多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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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学,究竟读什么》 第三部分
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
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
从整体上来说,大学生谈恋爱要比社会上的人理想化一些,他们喜欢对方的往往不是经济条件、社会地位和家庭背景,而是才华、人品、情趣、外表等不那么功利的因素。这样的爱情虽然少了很多庸俗的铜臭味,但如果理想化色彩太浓,爱情往往会在现实的挤压下变得脆弱不堪。
小璐曾经是外国语学院的高材生,秀外慧中楚楚动人,从本科一年级到博士三年级都有她的追求者,可她却偏偏选择了一个最不起眼的男生。这个男生叫小奇,虽然有些才气,但整天都靠麻将、扑克、武侠和电脑游戏过日子,整个学期的课程要逃掉一大半,期末考试也总会有一两门挂红灯。但是小奇有一点好:长情。他跟小璐在初中的时候就认识了,在暗恋了小璐整整5年以后才在大二的时候表白。小奇是一个玩世不恭但把爱情作为信仰的人。小璐爱上他估计就是这个原因吧。
恋爱一年以后,小璐的父母知道了女儿的恋情。因为小奇家庭条件远远比不上小璐,而且小奇对于自己前途的迷茫让小璐的家长大为不满,所以他们坚决反对女儿和小奇继续来往。但是,小璐不但不听,而且在毕业前夕主动提出与小奇同居了。毕业以后,小璐去北京读研究生了,而没有得到毕业证的小奇却继续在学校外面租间房子过着堕落的生活。小璐多次鼓励小奇一鼓作气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拿到毕业证以后去北京找份工作。而小奇却一直在网吧里流连忘返,而且脾气越来越暴躁,只要小璐在电话中劝他鼓起勇气去找工作,他就会大发雷霆。最后,小璐终于绝望了,他们的爱情终于支离破碎。
以小璐的条件,她完全可以找一个比小奇优秀几十倍的男朋友,但是,过于理想化的爱情观却让他从无数条道路中挑选了离幸福最远的那一条。
与小璐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更多的大学生在选择男女朋友的时候变得越来越现实。很多女生找男朋友的时候都会优先考虑学历高、家庭背景好的男生。
我一个叫小玲的同学高中的时候谈了一个相当优秀的男朋友,读大学的时候虽然不在一所学校,但是两人感情一直非常好。大三的时候,小玲认识了学校的一位博士,这位博士的专业是冷门的地质学,但毕竟是一名博士,而且父亲是一位处级干部,母亲是学校的教授,所以小玲很快就移情于他,并且很快就同居了。可恋爱一段时间以后,小玲发现这位博士男朋友不但经常一夜(被禁止)情,而且还动不动就把她打得鼻青眼肿,后来竟然带别的女孩回来过夜而将小玲赶出去,小玲稍有不从就遭一顿暴打。
面对这样一个“得志便猖狂”的“中山狼”,小玲不但没有提出分手,反而千方百计取悦那位博士。大学毕业以后,小玲迫不及待地缠着男朋友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走上婚姻的红地毯之后,小玲是否真的过上幸福的生活了呢?因为长期没有联系,我不得而知,但我想任何中山狼的狼性都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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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学,究竟读什么》 第三部分
性:上帝死了,众神在堕落
失恋便失魂
当心爱的人拂袖而去,当风花雪月的浪漫戛然而止,那种切肤之痛是不言自明的。只是很多大学生在失恋的时候总喜欢寻求尽可能多的方式表达自己内心的痛楚和悲伤。有些人失恋以后借酒消愁甚至借酒发疯,有些人长期委靡不振荒废学业,还有些人自暴自弃玩弄感情,又有些人索性疯狂购物寻求刺激……而最极端的方式莫过于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读大四的时候,学校一名女研究生被刚刚考上博士的男朋友抛弃了,而她当时已经有了几个月的身孕。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这位女研究生从四楼的宿舍“举身赴清池”,来不及被送到医院就见马克思了。
我想每一所大学都时常会有类似的悲剧上演吧。当这些人轻率地结束自己的生命,她们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根本不只是属于自己一个人?
就算自杀可能未遂,就算只是消沉一段时间,那又有何必要呢?失去的永远不再回来,而生活却仍将继续。因为失恋而失魂落魄,那不但会让你成为一个十足的窝囊废,而且会因为失去某些注定要失去的东西而继续失去很多原本可以拥有的东西。
《飘》的主人公斯佳丽说:明天将是崭新的一天。对于每一个失恋的人来说,何尝不是如此呢?
十、性:上帝死了,众神在堕落
这是一个“性”趣盎然的时代。无论是图书杂志还是互联网,无论是繁华的大都市还是宁静的小城镇,无论是灯红酒绿的迪厅还是人来人往的网吧,我们随时随地都能感觉到一种叫做欲望的气息。
宋明以来,性一直是最大的禁忌。晚清的时候还有不少女子因为红杏出墙而被凌迟处死。而近二十年来,中国人的性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并且大踏步地走到了世界最前沿,令很多国外媒体都“友邦惊诧”叹为观止。可能是因为压抑了太久,所以铆足了劲在沉默中爆发吧。
而在这场来势汹涌的性解放运动中,大学生就算没有担任主力军,也算得上是一支先锋突击队。同居的大学生情侣早已见怪不怪,快餐式的***在大学生当中也日益流行,而关于大学生做三陪小姐的文章更是屡见不鲜。
我并不是道貌岸然的传统伦理道德的卫道士,更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代言人,所以,我不想,也不需要对大学生的这些现象做伦理上的评价。就当是很随和地交流一些感想吧。据我所知,关于性的话题几乎是每一间大学生宿舍在熄灯以后时常触及的话题。如果你们宿舍的同学也是如此,那就当我是你们宿舍的一员吧。
用身体恋爱
大学生同居现象早已普及了全国各大高校,甚至连女子大学都不例外。每一所大学附近都聚居着大量同居的学生,有些是租房子长期居住,有些只是游击战一般的钟点房。很多宿舍原本有8张床位,可是到了大三大四的时候已经只有一两个人住在宿舍了,其余的同学都已陆续搬到外面租房子居住。这些搬出宿舍的人当中,有一些人是因为不习惯集体生活,还有一些人是为了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但更多的是为了搬出去与情侣同居。
《香港商报》曾发表过一篇名为“内地大学生同居惹争议”的文章,对内地大学生司空见惯的同居现象做了深入的报道。文中指出:“不管家长、校方乃至社会能否接受,内地大学生同居已是不争的事实。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地大专院校附近,居民租屋行情走俏,其中98%以上的租户为大学生情侣。而且大学生同居现象会越来越普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外地学生比本地学生更易发生同居关系,其中摆脱孤独感是主要原因。当然,性观念的开放更使同居成为可能和现实。”
另一篇文章详细报道了大学周围钟点房的“盛况”:“记者了解到,在天津、大连、福建、深圳、长春等地,钟点房、日租房、月租房围攻高校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大有泛滥之势。据报道,南京仙林大学城里,每个角落都随处可见这样的钟点房广告:‘情侣套间宽敞舒适,内设空调有线电视,服务周到价格实惠,周一周四全部八折……’而这种钟点房的房东一天至少要接100个电话。”
对于这些报道所反映的现实,身处大学校园的学生肯定比任何记者都更加清楚。考研以前我曾经在校外租过房子,当时跟我住在同一栋楼里的大部分都是出双入对的情侣,晚自习下课回房的时候经常能听到此起彼伏的“交响乐”。其实,我也并不反对大学生同居,大学期间如果我谈了女朋友,而且两人的感情发展到了足够的程度,我也不排除会同居的可能性。但是,有一个前提是必须强调的:感情发展到足够的程度。
什么叫做足够呢?如果说两个人同居以后就必须结婚,那未免太过苛责了,毕竟结婚多年的夫妻都可能分道扬镳。但是,一对大学生情侣同居之前至少应该已经做好了和对方结婚的心理准备,也就是说,两个人在内心深处都渴望与对方厮守终生。而且这种渴望不是孩子气的一时冲动,而是两个人在经过长时间的彼此欣赏和充分的相互了解之后,都有了足够的勇气和充分的理性与对方共同面对以后的任何困难。
而争相同居的大学生情侣当中,有几对已经发展到了这样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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