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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杂谈(2)

 

 

  我喜欢在小说结构上炫耀自己的技巧

  我的强项是结构,我在结构上的智慧是其他的。很多业内人士总结海岩电视剧的“通病”是进入剧情慢。我认为“进入慢”的毛病是先天性的,但是前面好似漫不经心、游离于整个故事之外的那部分内容都是有用的……没有一处闲笔,都为后来情节的推进提供着动力。我的小说的整体结构和快速进入剧情是无法两全的。
  说到“言情”,我的确不是一个为言情而言情的作家。我作品中的道德冲突比较多。像《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永不瞑目》、《你的生命如此多情》,都是通过案件表现人的情感,通过情感表现人的道德观念、道德冲突。道德冲突在现实社会中是有一定的典型性的,双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冲突起来才有力量。
  我的小说是比较传统的,有文以载道的东西。我不愿意被人称作“通俗小说作家”。现在的“通俗文学”中有许多我不喜欢的、和我风格不一致的东西,把我们相提并论肯定是不科学的。比如《廊桥遗梦》是最典型的“通俗文学”作品,但它和琼瑶的东西能划为一类吗?无论从情节和语言文字,都不在一个层次上。
  我已经反复地被人归类过了,有什么“公安文学”、“警探文学”、“道德文学”、“法制文学”、“畅销文学”,还有的说我是“商业文学”。而我现在不太喜欢把我归到某一堆儿,归到哪儿都不能说服我,让我安身立命。我到现在也没有搞懂什么是“纯文学”,什么是“通俗文学”,如果硬要我对号入座,我比较倾向于“畅销文学”。我不太喜欢琼瑶的作品。我写小说玩也好,闹也罢,反正是蛮辛苦的。一下子把我归到他们那堆儿,我就白干了。如果说我的作品是“商业小说”我也没有意见,因为我是从商的,商品这个词儿,在我们心目中是非常崇高完美的,最优质的东西才能称得上“商品”。
  我们在工作中提出一个口号:要我们的产品完美无缺。我们还在不断挑我们产品的缺陷,使其不断变化以适应变化着的客人。
  在自己的企业里,我是一个合格的商人;在文学上,我自认为是一个有良知的和有基本责任心的作家。我的作品在商业上的成功很自然,不是因为我追求它才如何。我说我的作品都是胡编乱造,因为我不能写我自己的经历和生活中感受最深的那部分,每个作家最敏感的那部分是他自己的宝藏,现在状态我没有能力开发,可能将来不干这个工作了,多读书、多思考之后再去写作。我现在写的更多是感觉上的东西,一种理想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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