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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上侵下职

中国式管理(全文在线阅读)  > 第四章  树状的组织精神第二节  避免上侵下职

    俗语说:“上下一条心,黄土变成金。”上司与部属之间,能不能互相了解,彼此体谅,是管理是否成效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上下的默契,从“避免上侵下职”开始,必然获得部属的信心,增加对上司的向心力。   
    所谓上侵下职,意思是:“上司把部属的事情抢着办了,反过来指责部属偷懒、不负责。”管理上原本有一条法则,称为“例外法则”。凡是部属能够办理的事情,上司不可以处理,应该放手让部属去做。因为上司的职责,在处理部属所不能做的事。甚至部属不会做,上司也要以教导、辅助的心情,帮助部属学会、做好。部属会做而不敢做、不肯做、不多做,上司更应该找出原因,加以矫治、改善,使部属会做而且敢做、肯做、多做,以期发挥总动员的效果。   
    实际上大多数上司也自认乐得清闲,他们经常这样说:“我并不是天生的劳碌命,一定要折磨自己才甘心。部属会做的,我当然让他们去做。但是部属做不来、做不好的事情,我要花那么多时间去教他们,不如自己拿起来做,反而方便得多,至少不必受气。”   
    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理由,使上司自己动手去做,而不指导、辅助、监督部属去完成:   
    1.看不惯部属笨手笨脚的样子,总觉得自己三两下子,轻快灵巧的手法,部属怎样都赶不上。   
    2.忍不住部属慢手慢脚的步调,不如自己那么快速敏捷,一下子就决定、动手、办妥。   
    3.不愿意承受部属爱做不做的刁难,干脆自己动手,表示“你不做,我照样可以完成”,难不倒我。   
    4.不放心部属马马虎虎的态度,深怕让部属弄坏了,自己再来收拾,更加麻烦。于是自己动手,以求安心。   
    5.不希望部属以为“非他不可”,好像上司毫无能力,一切都要靠他。因此做给部属看看,我也有一套。   
    6.怕自己的上司认为自己偷懒,或者缺乏能力,所以始终保留一些工作,来保护自己。   
    7.有一些认为不能让部属了解或参与的事,基本上就不应该让部属去做,必须自己动手,才能保守秘密。   
    中国人果然是理由专家,稍微动一下脑筋,便可以说出一大堆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上侵下职,并且把所有责任,都推给部属。上司不得已才如此,怪不得他;部属往往太不像样,活该被上司抢掉工作,不是吗?然而,仔细追究起来,这些理由都站不住脚,根本不成理由,不应该拿来当做借口,掩饰上司的错误:   
    1.看不惯部属笨手笨脚的样子,上司最好反省,是不是自己给部属造成太大的压力,他才会这个样子?在上司不看部属的时候,部属就自在得很,哪里会笨手笨脚呢?看他,害他紧张得要命,又怪他笨手笨脚,合理吗?不如不看他,让他自己去调适,他自然越来越轻快灵巧,有时还可能超越上司。不相信,可试试看。   
    2.忍不住部属慢手慢脚的步调,证明上司的忍耐力不强,也不能体谅部属的处境。部属在上司面前,永远显得比上司慢半拍,因为他对上司有所顾虑,必须多花一些心思去想上司可能的反应。上司在部属面前,通常比较有魄力,可以马上决定,立即行动,这是优越的形势使然,不一定真的赢过部属。但是部属在决定和行动之前,却应该先想一想,上司会有什么样的看法?因而有些慢手慢脚,应该属于人之常。若是部属根本心中没有上司的存在,决定、行动之前毫不顾忌上司反应,对上司更为不利,必须更加谨慎,防止产生严重的祸患才是。   
    3.不愿意承受部属爱做不做的刁难,也是上司缺乏自我反省的表现。上司不应该指责部属爱做不做,却应该检讨自己,为什么领导到部属如此爱做不做?赶紧设法加以改变,而不是干脆自己动手。和部属赌气,并不是上司应有的态度。   
    4.不放心部属马马虎虎的态度,很可能是上司对部属不信任的结果。通常上司越不信任部属,越可能对部属产生不放心的感觉,以至部属怎样认真,在上司的眼中,都是马马虎虎的样子。这种主观的偏见,必须由上司自己来修正。只要经由小小的信任,透过不断的考验,赋予部属更大的信任,部属自然不敢(至少不好意思)马马虎虎。上司由不放心而稍微放心,更进而到达放心的地步,才是上司自求多福的有利途径。   
    5.不希望部属以为“非他不可”,其实是上司对自己缺乏信心的缘故。深具自信的上司,巴不得部属个个认为“非他不可”而勇于任事。只要真正把事情做好,非他不可并不是坏事,部属就算有这样的感觉,上司也不应该存心给予挫折,以免打击士气。当然,我们并不希望部属非我不可到“奇货可居”的地步,只要预先防止部属垄断、包办,并不需要在部属面前逞能,表示上司自己也有一套。   
    6.怕自己的上司认为自己偷懒,或者缺乏能力,更是没有必要的顾虑。果真遇到这样的上司,让彼此的缘分早日结束,一点也不可惜。我们常常小看了自己的上司,错怪了上司的评鉴能力,结果害了自己。   
    7.不能让部属了解或参与的事,实在少之又少。因为真正的机密,组织必定有一套严密的保护措施,不可能由个人来决定要不要保密、如何防止间谍。除非特别有所交代,一般都不需要上司操这种心。上下之间有这样的提防心,大概很难产生高度的默契。   
    上侵下职和上司是不是天生的劳碌命,也扯不上关系。把部属应有的工作空间归还给部属,让部属在自己拥有的工作空间里,学习、磨练,并且获得成就感,不过是上司应有的修养。部属能做的事情,让部属去做,上司越少干预越好,部属才能够自己承担应有的责任,加强“自作自受”的体认。上司依循“例外原则”,要做的事情仍然很多,包括合理地指派工作,全面掌握部属的动态,及时加以指导和辅助,确保部属如期完成使命等等,实在也不很轻松,更谈不上偷懒。上侵下职,不但妨害部属正常的学习、成长,而且破坏上司与部属之间的合理关系,必须及早加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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