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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与中国人(3)

  那种智慧和幽默,现在大都丧失了,那种我们古代生活的优良意识现在已经凋谢了。现代的中国人是一种放纵的、乖张的、神经衰弱的个人,由于中国民族生活在过去这一世纪的不幸,以及要使自己跟新的生活适应的耻辱,因而丧失了自信心,以致失去了他的气质。

  可是古代的中国是具有常识的,而且有着丰富的常识。中国最典型的思想家是孔子,英国最典型的思想家是约翰生博士,两人都是富于常识的哲学家。如果孔子和约翰生博士相遇,他们一定会同作会心的微笑。两人都不愿容忍愚蠢的举动。两人都不能忍耐无意识的事情。两人都表现彻底的智慧和坚定的判断力。两人都是实行实事求是的方法,两人都是在复杂的理想上下工夫。而且两人对于仅仅的不矛盾表示极度轻蔑。孟子曾说过孔子是圣之时者,孔子曾两次说及自己,说对于他,是也可以,不是也?可以。?

  奇怪的是,中国人崇拜这一位大师因为他是一个圣之时者——在中国这并不是一个可耻的名称——因为他对于人生的了解太深彻了,不能仅仅不矛盾便罢了。从外表上看来,对于他本来没有什么值得钦敬的地方。可是中国人对他的尊敬,远过于更显赫的庄子或更适合逻辑的商鞅,或理论更透彻的王安石。关于孔子,除了他对于普通的东西的爱好之外并没有什么显著,除了放一些陈腐论调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他的重要,最神圣的一件事便是他的伟大的人性观念。

  比他更无趣味的人再也不会有了。要中国人才会崇拜这样的一个人,正好英国人才会崇拜麦克唐纳(Ramsay Macdonald),麦克唐纳的政治生活是按照英国人的态度力求其矛盾,那是一种伟大的态度。一个工党分子的麦克唐纳,有一天踏上唐宁街十号的石阶,嗅到它的气息,感觉到愉快。他觉得这个世界很可爱而安全,他便要努力使它更为安全。达到了这个地步,他便要像孔子那样,毫不迟疑地把他的工党主张付诸东流了。因为孔子一定会赞成麦克唐纳的,正如他赞成约翰生博士那样。伟大的精神正是这样地超越了时代相接触了。

  欧洲今日所需的和现在世界所需的,并不是更多心智上的伟人,而是生活的智慧。英国人并没有逻辑,可是有的是中国式的智慧。一个人觉得因为英国在那里欧洲人的生活一向较为安全,欧洲的历史的发展前途也更为稳健。使一个人觉得很确信的事情少得很,看见一个人对自己这样确信实在是一件好事。

  英国和中国的最大分别,便是:英国文化更富于丈夫气,中国文化更富于女性的机智。中国从英国学到一点丈夫气总是好的,英国从中国多学一点对生活的艺术以及人生的缓和与了解,也是好的。一种文化的真正试验并不是你能够怎样去征服和屠杀,而是你怎样从人生获得最大的乐趣,至于这种简朴的和平艺术,例如养雀鸟,植兰花,煮香菇以及在简单的环境中能够快乐,西方还有许多东西要向中国求教呢。

  有人说过,理想的生活便是住在一所英国的乡间住宅,雇一个中国厨子,娶一个日本妻子,结识一个法国情妇。如果我们都能够这样,我们便会在和平的艺术中进展,那时才能够忘记了战争的艺术。那时我们才会晓得这个计划,可是我相信这样在生活艺术中的合作,将要形成国际间了解和善意的新纪元,同时使这个世界更为安全而适于居住。

  东西方文化比较说纽约的饮食起居

  住在纽约的中国太太喜欢纽约,成为宇宙之谜。始而百思不得其解,用心思维,才恍然大悟。没有问题,这奥妙在于“你自己来”四字,西文所谓do it yourself。中国太太住纽约,生活比较简单,比较独立,比较自由。要洗衣服,你自己来,何等简单,要买菜,你自己来,何等独立。要烧饭请客,你自己来,不仰他人鼻息,何等自由。要擦皮鞋,你自己来,这是何等自力更生。听人家说,这就是人类平等,“德谟克拉西”。

  我居纽约,先后三十年,饱尝西方的物质文明。尝细思之,方便与舒服不同,个中有个分别。居美国,方便则有,舒服仍不见得。远东文明,舒服则有之,方便且未见得。电梯、汽车、地道车、抽水马桶,皆方便之类。电梯、汽车、地道车、抽水马桶,却不见得如何舒服。长途驱车,挤得水泄不通,来龙去马,成长蛇阵,把你挤在中间,此时欲速未能,欲慢不得,何尝逍遥自在,既不逍遥自在,何以言游。一不小心,性命攸关,惊心吊胆,何来舒服。

  地道车,轰而开,轰而止。车一停,大家蜂拥而入,蜂拥而出。人浮于座位,于是齐立。你靠着我,我靠着你,前为伧夫之背,后为小姐之胸。小姐香水,隐隐可闻,大汉臭汗,扑鼻欲呕。当此之时,汽笛如雷,风驰电掣,你跟着东摇西摆,栽前仆后,真真难逃乎天地之间。然四十二街至八十六街,二英里余,五分钟可达,分毫不爽,方便则有,舒服则未。

  德谟克拉西,必自由平等,自由平等,必无佣人老妈。既已平等,何必老妈?于是烧饭,太太自己下厨,不靠别人,不受佣人的气。纽约太太,没有佣人问题,这是何等快活。于是上街买菜日劳,而烹调之术日进,又是何等可喜。大家就席,张太太恭维李太太:“你海参做得那么好!”“哪里!你的板鸭,才真够功夫。”于是操劳愈甚,精神愈好。平心而论,总比打麻将强。及至席终,端盘撤席,你自己来,客人亦急公好义,大家也来帮主妇忙,这是何等潇洒。而且操劳,于人身体是好的。

  我一向最忌狗领狗带,未知狗领束缚脖颈,是何道理,然入乡随俗,亦自不欲长衫大褂,招摇过市,触人耳目,张大千弟兄来纽约,仍穿中装;甘地游伦敦,仍然赤膊。他人可以,我则未能,然张大千乌髯可掬,威仪棣棣,自有其一副气象,令人肃然起敬。我何人斯,走一条街,没人认识,最是乐事,所以一生不敢做官,即忌此黑领带。一人至带黑领带时,已无甚可说。利锁名缰,害人最大,交头耳语,始当权耍。东西皆是如此,不足为奇。我家居中服,出门西服。只要样样有一定挂处,三分钟内可以改装,毫无困难。以三分钟之麻烦,易数小时之舒服,仍是值得。东方男人穿裳,女人穿裤;西方男人穿裤,女人穿裳。今则西方小姐已改穿裤子,东方征服西方是必然之事。

  纽约中国菜馆林立,越来越多。杂碎之谣,虽然可恶,千年皮蛋,更属荒唐。然中国杂碎寻常味道,已经确胜西方,所以风行也不足怪。春卷、馄饨、蘑菇鸡片(粤音拼作Moo Goo Gai Pien)西人已经耳熟能详,独中国人吃来,北方味少,广东味多,求真正北平东兴楼之醋溜鱼片,宫保鸡丁,或四川的九曲回肠,干炒牛肉丝,几不可得。于是四川与江浙,混为一谈,江北与江南,菜馆无别。什么名菜,名存而实亡。香酥鸭香而不酥,回锅肉往而不回。天津馆可吃蟹壳黄,岭南春不叫涮羊肉。我走遍西半球,认为犹能保存真正北平菜者,惟有巴西圣保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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