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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削繁·卷四(16)

招杀偃师  《左传 》昭公八年 《经 》: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 。《传 》:陈哀公元妃郑姬生悼太子偃师 ,二妃生公子留 。二妃嬖 ,留有宠 ,属诸司徒招 。哀公有废疾 ,招杀偃师而立留 。哀公缢 。干征师赴于楚 。楚灭陈 。按 :灭陈事见上 。

暗惑

夫人识有不烛,神有不明,则真伪莫分,邪正靡别。昔人有以发绕炙,误其国君者,有置毒于胙,诬其太子者。夫发经炎炭,必致焚灼,毒味经时,无复杀害。而行之者伪成其事,受之者信以为然。故使见咎一时,取怨千载。夫史传叙事,亦多如此。其有道理难凭,欺诬可见,如古来学者,莫觉是非,盖往往有焉。今聊举一二,加以驳难,列之如左。

《史记》本纪曰:瞽叟使舜穿井,为匿空旁出。(眉批:观“为匿空”“为”字,似别穿一穴,伏匿于旁而出,不言神怪也。子玄此论似固,然其言则甚伟。) 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瞽叟、象喜,以舜为已死。象乃止舜宫。

难曰:夫杳冥不测 ,变化无恒 ,兵革所不能伤 ,网罗所不能制 ,若左慈易质 为羊 ,刘根窜形入壁是也 。时无可移 ,祸有必至 ,虽大圣所不能免 ,若姬伯拘于 羑里 ,孔父厄于陈 、蔡是也 。然俗之愚者 ,皆谓彼幻化 ,是为圣人 。岂知圣人智 周万物 ,才兼百行 ,若斯而已 ,与夫方内之士 ,有何异哉 !如《史记》云重华入于井中,匿空出去。此则其意以舜是左慈、刘根之类,非姬伯、孔父之徒。苟识事如斯,难以语夫圣道矣。且案:太史公云:黄帝、尧、舜轶事,时时见于他说,余择其言尤雅者,著为本纪书首。若如向之所述,岂可谓之雅邪?

又《史记·田敬仲世家》曰:田常成子以大斗出贷,以小斗收。齐人歌之曰:“妪乎采芑,归乎田成子。”

难曰:夫人既从物故,然后加以易名。田常见存,而遽呼以谥,此之不实,明然可知。又案:《左氏传》,石碏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史记》,家令说太上皇曰:“高祖虽子,人主也。”诸如此说,其例皆同。然而事由过误 ,易为笔 削 。若 《田氏世家 》之论成子也 ,乃结以韵语 ,纂成歌词 ,欲加刊正 ,无可厘革 。故独举其失,以为标冠云。

又《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曰:孔子既殁,有若状似孔子,弟子相与共立为师,师之如夫子。他日,弟子进问曰:“昔夫子当行,使弟子持雨具,已而果雨。”“商瞿年长无子,母为取室。孔子曰:‘瞿年四十后,当有五丈夫子。’已而果然。敢问夫子何以知此?”有若嘿然无应。弟子起曰:“有子避,此非子之坐也!”

难曰:孔门弟子七十二人,柴愚参鲁,宰言游学,师、商可方,回、赐非类。此并圣人品藻,优劣已详,门徒商榷,臧否又定。如有若者,名不隶于四科,誉无偕于十哲。逮尼父既殁,方取为师。以不答所问,始令避坐。同称达者,何见事之晚乎?且退老西河,取疑夫子,犹使丧明致罚,投杖谢愆。何肯公然自欺,诈相策奉?此乃童儿相戏 ,非复长老所为 。观孟轲著书,首陈此说;马迁裁史,仍习其言。得自委巷,曾无先觉,悲夫!

又《史记》《汉书》皆曰:上自雒阳南宫,从复道望见诸将往往相与坐沙中语。上曰:“此何语?”留侯曰:“陛下所封,皆故人亲爱,所诛皆平生仇忌。此属畏诛,故相聚谋反尔。”上乃忧曰:“为之奈何?”留侯曰:“上平生所憎,谁最甚者?”上曰:“雍齿。”留侯曰:“今先封雍齿,以示群臣。群臣见雍齿封,则人人自坚矣。”于是上置酒,封雍齿为侯。

难曰:夫公家之事,知无不为,见无礼于君,如鹰鹯之逐鸟雀。案:子房之少也,倾家结客,为韩报仇。此则忠义素彰,名节甚著。其事汉也,何为属群小聚谋,将犯其君,遂嘿然杜口,俟问方对?倘若高祖不问 ,竟欲无言者邪 ?(眉批:此驳无答。) 且将而必诛,罪在不测。如诸将屯聚,图为祸乱,密言台上,犹惧觉知;群议沙中,何无避忌?为国之道,必不如斯。(眉批:明允之论。) 然则张良 虑反侧不安 ,雍齿以嫌疑受爵 ,盖当时实有其事也 。如复道之望 、坐沙而语 ,是 说者敷演 ,妄溢其端耳 。

又《东观汉记》曰:赤眉降后,积甲与熊耳山齐云云。

难曰:案:盆子既亡,弃甲诚众。必与山比峻 ,则未之有也 。昔《大誓》云:“前徒倒戈”,“血流漂杵”。孔安国曰:盖言之甚也。如“积甲与熊耳山齐”者,抑亦“血流漂杵”之徒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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