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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心中的脚印

  今天一出门,雪地里,一个半截玻璃瓶子龇牙咧嘴地站在那里,好家伙,我一见,胆战心惊,眼前突地回放几十年前发生的事情。

  小时候,别看家里很穷,但我还真凑上了钱买回来几条热带鱼饲养,那个小玻璃鱼缸二百来长,也就是两扎来长。只能放进去两舀子水。

留在心中的脚印

  我养的是红箭,黑玛丽,一红一黑煞是好看。当然也少不了那些白大肚子,也就是学名:孔雀鱼。

  记得前屋有一个李大头,还别说,不知道谁给他起的名字,很形象,他的脑袋的确比我们这些孩子的脑袋要大出来一些。他家是后搬来的,刚刚来到这里,没人和他玩,一见我愿意和他一起玩耍,他当然很高兴了。

  他不知道打哪里弄来了几条金鱼,说拿一条和我换几条黑玛丽,我同意了。

  没多久,那条金鱼长开了,伸着长长的尾巴很是迷人。

  他一见,来找我朝回要,说我给他的那些鱼死了。

  我俩自然掰了。

  我小时候,长的又瘦又小,轻飘飘的,走到哪里,都怕来一阵风把我吹走。

  人类在什么时候,都是弱肉强食,那些孩子一见我那么瘦小,自然把我当成规愣的对象,一个个见到我都是虎视眈眈,那样子就是欺负了我他就出名了。捡软柿子捏吗。

  直到如今我都不和那些邻居联系,我倒不是记恨他们那时候欺负我,我主要是看不起他们的平庸,还有他们身上的势利眼铜臭气。说心里话,不是我这个人自傲,瞧不起他们,直到今天他们之中也没有一个混出息了,不仅如此,还一个个进了监狱,我真不好意思说和他们是小时候的玩伴。

  我自己在家里养鱼。

  那些小鱼一个个长的就是好,那些红箭一旦下仔就是一百多条,满满的一鱼缸,红压压的,煞是好看。看他们在绿色的水草里面穿梭,真可说是心旷神怡。

  我做什么事情都喜欢专一,就是心无旁骛。也可以说成是不管不顾。这可能是优点,但同时也是缺点,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它是好事情的同时又充当着坏事情,这也非常符合事物的辩证法。

  可能也是这样的性情,才迫使我学什么,做什么都能得到一个样子。

  说有那么一天,我光着脚丫子去捞鱼食。那时候家里穷,真穷。我大概一直到长大,就买过一双水陆空——塑料凉鞋。光着脚的我,下到那个臭水坑里,没走进去几步,噗,一脚就踩在了一个破玻璃瓶子的刃口上,只感觉那只右脚,唰,一下子凉了,血喷薄而出。我一步一个血印子跑回了家。

  在大灶坑里抓一把炉灰摁在伤口上,血依然流淌,根本止不住血。最后,我把脚插在了满满一盆的凉水中,这才止住了血。

  现在还能看见麦穗一样的疤痕。

  我捡起了雪地中的破玻璃瓶子,小心翼翼地丢进了垃圾箱里,心口还在鼓鼓地跳。

  那些往事不断地在我眼前跳来跳去。

  我感到头晕,站在那里半天没动一下。

  雪在飘,那些过去的往事也在眼前飘,飘来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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