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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论语》

  少年时开始读论语,开始的时候情趣也比较高,喜欢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摇头晃脑,先把脑袋使劲的拗过去,再像模像样的拗过来,虽然读了若许年,毕竟年少理解力是跟不上的。由于肚子里有那么几句孔夫子的教诲,闲暇的时候自己便反刍、琢磨。我把那几句耳熟能详的金科玉律推敲了又推敲,琢磨了又琢磨,发现了些问题。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我发现了问题,就对《论语》起了兴趣,琢磨《论语》便成了一大爱好。为了更好的体验古圣先贤的智慧,每每有闲暇的时间我便拿起笔,在本子上工工整整的抄写那些名言警句,前前后后竟也花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当然,单纯的抄写是不费事的,也花费不了那么多时间,况且对像我这样一个没有那么多闲暇的人来说空余时间尤为难得,我是一边抄写一边琢磨一边体会,另外,我在抄写的时候是怀着一个无比崇敬的心的。生怕自己的不用心把字体写的太丑以至于玷污了圣贤。那样,我会悔恨不已的。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我有了自己的心的体会,而且这是一种前人重来没有提及的体会。老子在《道德经》里说“善为人者,不善人之师”,当然,现在关于这句话的理解是有不同的版本的,在这里不做讨论,我姑且战战兢兢的把它翻译为“做得好的人,行为高尚的人,应该作为那些做得不好的人,行为不高尚的人的老师”,希望大家能够见谅,不要过分的苛责我的粗鄙和见识短浅。

  《论语》说到底是孔子的弟子及再传弟子关于孔子的言行记录,来至于孔子的言传身教,换句话说,《论语》来至于社会生活,来至于俗世。《论语》是俗世的论语,是大众化的《论语》,要在生活中体会,在生活中感悟孔子的智慧。

  现在,我们都是把《论语》拿到课堂上,把《论语》摆在大学者、大专家的案头,这是不科学的,《论语》它离不开生活,离不开俗世。我想,假如《论语》是一门高深的学问,或者是“阳春白雪”,那么它也不会流传至今,毕竟“阳春白雪”虽好,还是“下里巴人”更有生命力。

  不能不说,我是十分的尊敬孔老夫子的。假如“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里面的“女子”确确实实是指广大妇女的话,我绝不会认为孔子是圣人;假如“贤贤易色”翻译为“尊重有贤德的人,而看轻貌美女子”的话,我甚至会第一个站出来骂老夫子是欺世盗名之徒。

  然而,问题可能出现在我们自己身上,离经叛道不是现在才有的事情,背叛祖宗、曲解经义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自己的原因,我是不愿说也不敢说的,我只能把问题归罪于外。姑且认为罪魁祸首是达尔文吧,反正他是个外国人,更是个死了的人。我怕活着的人,可不怕死去的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在中国那么有市场,为什么那么多的人都知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请问,这么赤裸裸的、冰凉的话语,要把道德置于何地。有人说我幼稚,说我单纯,达尔文的粉丝们理所当然的认为,人要遵从“自然法则”的,没有什么不道德的,是你自己是个“弱者”,活该受到凌辱,活该受到欺凌。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假如一个社会忘记了道德,到处都是达尔文的拥护者,就不得不用刑罚来治理国家,然而,路上摔倒的老太太不会再有人去扶了,行乞的人也只能可怜怜巴巴的瑟缩在垃圾堆里刨食,人与人木然以视,个人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犯法的人越来越少了,表面上看来社会越来越和谐了,其实不然,人与人隔着的不仅仅是肚皮,每个人都小心翼翼的看着对方,都怕暗算,都怕受伤。道德为基准的社会,知耻而有所不为,人与人相亲相爱,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责任让这个社会更和谐,那么这个社会岂不是到处都是真善美。

  时常听人们说,《论语》是腐朽的封建文化的代表,自然不仅仅是《论语》,还有《道德经》,《易经》等等,这些代表着人类最高智慧的书被贴上了封条打入冷宫转移出人们的视线,仿佛做了冒天下之大不韪错事的后宫嫔妃。

  《易经》当然也不是迷信,它最大的作用就是把人归为了“三才”,人当与天地比肩!这个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从来没有哪一本书比它的作用更大。之所以古人那么重视礼义廉耻就是这个原因。人,顶天立地,为万物之灵,所以我们总要自觉地拉开与动物的区别,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便是禽兽的进化法则,中华名族最痛恨的就是禽兽…

  可现在不行了,我们视乎在亦步亦趋的朝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靠近。

  这时候,从新读《论语》就显得有必要了。《论语》是老夫子对于全体人类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这个要求也是给人类的一个定位,“天、地、人”,三才比肩!作为一个人总要努力的拉开自己与动物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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