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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盈若缺

(一)算作序

 

        这篇文字算是为那些知道我名字并喜欢我文字的人而写的。下笔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有这个意义的必要。可是很久,还是决不下心来。但我仍是写了,因为反正是在闲着无事,思想安静,暂无牵无挂。加之我并非名家作者之流,也不是论坛里振臂一呼应着如云的文豪-------是大可不必怕人骂的。

     或是因为孤独,或是一直不太满足生活的现状,或是希望印证一种自身价值,还或是渴望一个人的理解吧!-------我从两年前开始在网络上断断续续的写了几十个贴子。算不上是文章,只是一些用文字在自言自语说的话-------然而被一些网上的朋友喜欢着。然后由他们转贴到一些另外的地方,散播开来,被更多的人知晓。

     于是一些的人因为这些文字而与我联系,聊天,成为网上的朋友。我原是不曾想过的,不曾想过会得到如此多的人的认同与喜好。这是远远出乎我之所料的。我像个种惯了地的农民,突然有一天被一些有学问的知识分子攒誉了一番。心里彷恐不安,又满心欢喜与骄傲,同时有着说不清的伤感-------只为这些喜欢我文字的人们。

     一些聊得熟的人希望可以与我见面,且这样的人与日俱增。希望一些有缘知心的朋友能从网络上走到生活里来-------这也许是我们这些网民们共同的心愿。可我是很惧怕见生人的。所以虽然上网的时间有约近三年了,见过的网友屈指可数。怕见网友的原因有二。其一,本人着实长得其貌不扬,最多算丑得可爱,怕让一些满怀憧憬与期望的人大失所望。我了解人的一些心态------至少我自认为我有几分这样的天赋。曾与一个网友聊天时说:网上的人都是青蛙想找到白雪公主,灰姑娘想找到白马王子,而结果却往往是青蛙遇着了灰姑娘。还是少见的好。(当然,还有一些人上网不是为了这个。)

     刚开始那一阵子,心里也有过那种骚动,希望通过文字而找到自已的红颜知已。记得曾看过一部不知名的外国喜剧片。说的是一个长得奇丑奇胖的女人,心地却十分的善良,然苦于她那与众不同的容貌而一直得不到自己心爱的梦中情人的垂青。她终于感动了神。神施了魔法,让她那善良的心灵变成了她漂亮的容颜,娇好的身材------她终于与她的梦中情人走到了一起。当然,也因此造出一系列的笑料------“身材娇小苗条的她”在与男友共进晚餐时一口气“斯文地”吃了十几个汉堡;在酒巴里一屁股坐坏了一张钢架椅。。。。。。记得当时笑得我前伏后仰时,心里想着要是真有那样的魔法把自己也变得英俊些就好了-----那样便可大大方方地去见那些倾慕过文字里的我的女孩子们。

     当然只是孩子似的天真的念头。现实是不可能如此的。倘若人人的心灵好恶皆以人的容貌的美丑来表现,那世界将善恶分明,批着羊皮的狼们将无处藏身。然现实若果真如此那将不可想像。所以从中也可得出一个结论来,简单分明的东西末必一定好。

     其二,本人自以为是一个怀旧的人。凡事一但进入状态便很难抽离。常常是路过一些朋友。当岁月如水流走,一些人与故事都成为往事风景。别人早已在心里抹去了你的名字,而我却仍会记得很久很久。经历得多了,便有些后怕,便宁愿让自已小心的在人群之外观望。也曾与一些网友们说起过如此缘由。然总是得到别人的鼓励-------“男子汉应该胸襟开阔,拿得起放得下。。。”如此云云------- 这也常常是我用来安慰别人的。

      虽然以上两点应该说是不成为理由的理由。但我还是在此权当是一种理由吧。而写这个贴子,我便是想尽可能的向那些自认为很了解我名字的人展现一个这个城市尘土里的我的另一面-------而这一面,应该也同样是真实的。或者,更真实。因为网上的那个只是一个人的思想。而生活里的这个,是活生生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一个人。
     但愿尽可能繁复的诉说,能让两者在读者心里统一成一个名字。

                      (二)关于文字

     如此的用小标题把我的文字尽可能刻意地理顺成读者能理解的样子可能还是第一次。但仍是没有给文字准一个完整的架构。-------而这种架构应该是一个作者写作应具有的起码的技能。而我没有。所以,我常说我不是个写手,其文字也算不上是文章。因为我从没也一直没有认为自己是在写作。只是在用笔说话,自说自话。现实的世界里不可以一些话无处可说并欲寻求一种理解共鸣应算是我在网上写文字的初衷。

     我曾与一些网友说我没上过大学,没读过几本名家大作。别人只以为我是在说笑,其实是真的。这是个让我惭愧的事,好长一段时间,最后我坦然接受。然对于文字我想我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敏感,虽然我并不说不上喜欢文字这东西,但它成了我的一种习惯,让我可以自由的说话-------至少比当着人的面说自由得多。我几乎不看网络上的文字,感觉没有实感。而各类有字的书我却是看的,除课堂上要学的外。且不分名不名家。-------这也不是因为喜欢文字,而只是籍以打发无聊的时光。后来,当然,不自觉的会把其中的某句话,某个词用来装簧自己的文字。但我并不学其语法,句的罗列,词的修饰。我用我认为适合的字词组成文字,并一厢情愿的以为会有人理解-------还好,真的有人能理解这种方式的表诉。
     我几乎不写非真实的东西,因为不想做一个写手。只是用我习惯的语气与词汇来记录我所看到的与感受到的事物,并说出我的感触来。而读我文字的人,便通过文字这东西,从一个作为别人的“我”的视眼里去了解这个世界,并因此了解另一颗或者如“我”的心。
     我常常习惯把文字的氛围营造得有些伤感。我已习惯了这样。也许这与我的生活现状与我所期望的生活的距离有关,但亦不完是。苦与难在我们每个人生命里穿过,可我们还是微笑。然悲剧的力量总是永恒的。我明白这一点,并利用了这一点。如此而已。
     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悲哀。

                   (三)我的一些生活经历
     一个人要回过头去翻捡自已的过去总是一次艰难的过程。因为回望往事的过程也便是一次内心的自省。总会有一些是自己难以去面对的。鲁迅说:人如果一生只剩下往事可以回忆是悲哀的,但如果连往事也没有可回忆的人更是悲哀的。也许对于一个不到而立之年的人来说,要回过头来看清楚自己是很不容易的。然我还是做了,至少我的真诚与勇气是无论多少年都不会汗颜的。

     童年最多的记忆便是穷。当然儿时的我并不懂得穷在很多人眼里是一种“耻辱”。很多年后才知道它是。又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它不是。
     记忆里最深刻的是采茶。长大后我一直讨厌喝咖啡,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对茶有了一种特别的感情而排斥了它。父母都识字不多,勤劳而不孺弱。至少母亲如此。我与弟弟的学费有一大半都是母亲采茶卖来的钱,一直到高中毕业。我们那乡村产茶,却不是那种以产茶作为产业的那种。村后有个小山坡,小村子里几十户人家每人一小片。平常的人家也就每年春天摘一些细嫩的回去供自己吃,偶有勤快一些的会送一点到城里的亲戚家去。只有母亲,因为没有特别的经济来源而拼命的采茶,然后晒干了挑到几十里外的镇或乡村里去贩卖。
     所以在采茶的季节,每每放学回了家或是星期天休息。便会帮母亲去采茶。然孩时的我仍是不懂事的,并不知道母亲的辛苦。常常是在茶山里玩到太阳下山才装了一小塑料袋茶叶回去应付着。然母亲极少打骂我们,只是教我们要努力读书。母亲每天天没亮就为我煮好饭,往往是饭吃完后天还没亮。母亲没有闹钟,一晚上要起来好几次。只因怕误了我上学的时间。母亲从不让我干粗重的体力活。以至于我直到今天还没有挑过一担谷子------而这说给乡里人听怕是没有人会相信的。

    多年以后我才明白,母亲是希望我们不再像她一样过贫穷屈辱的生活----------她希望通过她能给她的子孙以新的生活。而不再像她。可我并没有为她挣气,这是我这辈子最伤母亲的。我终于没有好好读书,终于没有让她幸福,终于没让她看到我幸福。
     今时今日,今时今日。我每每听到“野白合也有春天”这句歌词便会难过,便会无端地想起苦难的孩子也有童年。我知道我永远没有机会再做一个好儿子。但我希望有一天,我会是一个好的丈夫,一个好的父亲。我想我会有一个漂亮的女儿,我想我会待她如同我的母亲待我,视如已出的爱------如果有一个女人愿与我结婚的话。

     曾有一些网友问起我是哪里人。我说:算作长沙人吧。他们往往都不明白为什么说算作长沙人。长沙,我唯一熟悉的城市。我生活了8年。却没有家。想起伍佰在歌词结尾独白:因为房子在水上,所以注定一辈子漂泊。而我的房子,而我的房子在我心里。曾看过一个年青人写的名叫《丢失的乡村》的文章。他18岁到城里读书,毕业后一直在城里打工。后来有一年农忙时回家帮父母收割稻子。穿着西装的他挽起袖子只割了十几米远便累得直不起腰。父亲说:儿子,你还是上岸休息去吧,让我来,别弄脏了你的衣服。他在灶膛前帮母亲烧火做饭,浓黑的灰直熏得让他掉眼泪。母亲说:儿子呀,你还是回城里去吧,那里才是你该呆的地方。当他走向通往村口的小路时满眼都是泪:是的,他把乡村遗失了。而城市呢!却还没有他的家。
     不知怎地,我总觉他那么的像自己。

                     (四)尘市里的男人
     二十四岁的我仍孤身一人,在这个城市。还有这尘世。头发有点长,胡子有点粗,皮肤有点黑,个子有点矮。我向网友们说我是个粗人。当然,文字里的我给人的印象应该是斯斯文文的,高白而瘦的,有些书生气的。可我偏偏是生活里的粗人。经常会一连几天不洗澡,不洗脚,不换袜子。我几乎不怎么买衣服穿,常常会在冬天光着脚叉穿一双毛拖鞋,夹克下佩着西裤去网吧。我并不承认我不懂得欣赏,我知道怎样的西装佩怎样的领带会好看,怎样的牛仔裤搭怎样的毛衣会看上去帅气些。我只是不习惯去买。记忆里一直没有买过什么新衣服,几乎全是母亲从亲戚们那里捡来改给我们穿的。------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现在当然可以为自己买喜欢的东西了,包括衣服。然而我已不习惯了,然而我也永远不会有机会买给母亲买任何东西了。

     我一直觉得我的工作可以更有意义一些。然我一直没有找到更好的,准确些说,更好的没有选择我。我安静地工作,只为那每月六百多一点的薪水。谈钱总是很俗的,可如果没这钱,我连谈俗的心静也不会有。我们都面向现实。面向生存。我知道这个城市太多人像我,卑贱却固执的爱着,只为这生。走在繁华的大街上,每每看到那些卖鞋垫的老人,那挑着木桶在阳光下呦喝着卖豆腐佬的老汉,那摆在路边一边做着葱油饼一边双眼警觉地察看有没有城管来的夫妇,我心里就隐隐的涌起阵阵的不安。我们的生命并没有依靠,安慰只是徒劳。
     所以我会向跪在五一广场下的乞丐丢一块硬币。虽然我知道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我不相信有报纸上说的那所谓的“职业乞丐”,也无所谓那用粉笔写在水泥地上的“家有重病老母。。。”云云是不是真只是一种乞讨的技巧。我想我是知道我的来处的,我的根与他们并不远。或许是因为我怕自己有一天也将成为今天的他们-------我亦会为一块钱硬币下跪。

                       (五)关于爱情
     其实我是有些耻于言爱的。我曾在一些贴子里写过对爱情的向往。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个感情细腻的人。因为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当然,信我这么说的人不多。后来再被人问及,我便不再说没有过恋爱。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外表判逆而骨子里传统的人。对爱情应该也是如此。说爱情就像好我们每天见面打招呼说:吃饭了吗?爱情的故事看得太多,也仿佛爱情了然于心。只等一个可以爱的人出现。无须违言,我并不以为网络不可以给我爱情。然我不想做别人的感情安慰天使,我很累。我喜欢有故事的人,喜欢经风历雨后依然有一双明亮眼睛的人。我害怕教人成长,我想我自己也许还只是个孩子。我固执的坚守着我的爱与不爱。我希望老天在某天会良心发现,我只能这么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我害怕听到网友们对我说:“在不久的将来,你会幸福的。”
     我不要祝福。
                           (五)结尾
     写到这里,我仍觉得我写得不够全面。可我以为我说得够罗嗦了。像一个不擅画工的人在为自已作自画像。我努力让自己变得清晰起来,然我的手不听我的使唤。但我这一刻,已经尽力了。我从人海中走来,也将走入人海里去,如水溶于水中。我们都将成为历史,都将走向坟。我们为我们一生都在不懈地与苦难抗挣而微笑地闭上双眼。我们无怨无悔。。。。。。

 阿步 2003。12。17凌晨1点30长沙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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