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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托邦(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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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托邦》第二部39

    他们很欣赏扮演丑角的人.侮辱丑角是极不体面的事,但从丑角的说笑打诨中取乐是不禁止的. 如此取乐被看做大有益于丑角们自己. 倘有人一本正经,郁郁寡欢,对丑角的动作和言谈竟毫不感兴趣,就不会有丑角委托给这种人了. 丑角的唯一职能是逗笑,而这种人觉得丑角对他无用,甚至没有什么可以逗笑的,那就唯恐他对丑角不够宽容了.非笑某人外形毁损或肢体残缺,乌托邦人认为这对于被非笑者没有什么可耻,对于非笑者倒是卑鄙可耻的,因为这是愚蠢地责备一个人如何如何,好象有毛病,而其实那是他无力避免的. 虽然不珍惜天然美被看作懒而愚的标志,可是涂脂抹粉的打扮据他们的意见是不光彩的装模作样. 经验告诉乌托邦人,妻子无论怎样貌美总不及其贤淑虔诚更能获得丈夫的恩爱. 有些男人所向往的仅仅是漂亮面孔,但唯一能永远保持丈夫的爱情的还是贞操和柔顺.他们既用刑罚禁阻人犯罪,又给有善行的人以荣誉. 因此,对为本国建立显异功勋的伟人,他们在广场上树立雕像,纪念其崇高业绩,希望后人能景仰前人的荣誉而奋发上进.凡奔走运动谋求官爵的人总是完全希望落空. 乌托邦人在和谐友好的气氛中彼此相处. 官长不傲慢,不令人望而生畏. 老百姓称官长为父,官长也力尽父职. 官长受到老百姓出于自愿的尊敬,这是理所当然,绝不勉强老百姓尊敬. 总督不同于老百姓的标志并非身上着袍,头上加冕,而是手上有一束谷穗,如同主教的标志是他前面有人拿着一支蜡烛.他们的法令很少,因为对于受过这样教育的人民,很少的法令已经够用了. 他们发现其他民族的主要缺点是,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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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乌 托 邦

    无数卷的法令和释文还是不够. 用浩繁到无人能卒读以及晦涩到无人能理解的法令去约束人民,乌托邦人觉得这是极不公正的.而且他们把巧于操纵案情和曲解律文的全部律师逐出.他们认为一个当事人最好把拟告知律师的事由直接向法官陈述,为自己的案件辩护.当一个人未经律师欺骗手法的教唆,自理讼事,而法官则善于权衡各种陈词,帮助老实人挫败狡狯分子的诬告,这样,事实真相易于明白,不容任何含糊.其他国家难以获得这种有利条件,由于其法律是大量而繁复的.可是在乌托邦,人人精通法律. 首先,我上面谈过,他们的法律少. 其次,他们认为对法律最一目了然的解释即是最公正的解释.这种方针所根据的是他们的这一论证:既然公布任何法律都是为了使每一个人不忘尽职,深奥难解的法律只能对少数人起这种作用(因为少数人懂得它)

    ,至于法律上较为简单而明显的意义则是人人会弄通的.否则或根本不制定法律,或经过高度巧思和长期争辩方能得出关于既制定的法律的解释,这两者对人数最多而又最需要启发的一般老百姓有什么分别呢?一般老百姓的未受过训练的判断力无法懂得这种解释的意义,他们花一辈子的时间也不够,因为他们所主要从事的是赚得生活资料.乌托邦人的这些美德鼓舞了邻邦(是些自由独立的邻邦,其中不少是在很久以前得到乌托邦人的帮助才从暴君统治下取得解放的)请求他们派官员去,任期或一年或五年. 官员满任后,受到当地人民护送,满载荣誉而归,这些人民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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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托邦》第二部59

    新官员迎接到他们的国家. 他们为自己的国家确是考虑很充分. 既然一个国家的祸福系于官员的品德,那么,除选择正直而不为利诱的人充当外还有更明智的选择吗?原来乌托邦人不久会回到本国,任何利禄于他们无用,而且由于不熟识当地公民,也不会受不正当的偏爱偏恶的影响. 徇私与贪利这两个弊病,一旦支配了人们的判断,便立刻破坏一切公正,而公正是一个国家的力量源泉. 请求乌托邦人派遣行政官的国家,乌托邦人称为盟邦. 至于乌托邦人给予过好处的另外一切国家,则被称为友邦.所有别的国家之间经常议定、破坏、和重订的条约,乌托邦人不和任何一国缔结. 他们问:“条约有什么用,莫非自然本身还不能将人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难道对自然不尊重的人还会重视用文字写的东西吗?”

    乌托邦人形成了如上的意见,主要由于在世界上这些地区,国王与国王之间的条约及联盟得不到忠实的遵守. 然而在欧洲,尤其是基督信仰及教义盛行的那些地方,条约的尊严是到处奉为神圣不可侵犯的,部分由于各国国王贤明公正,部分由于对教会最高头头的崇敬及畏惧. 这些教会头头自己作的承担,无不极其认真地履行,因此他们也告诫所有的国王遵守全部诺言,抗拒违命者受到教会的申斥及谴责.当然,教皇完全有理由认为,那些特别叫做忠实信徒的一般人竟不忠实地履行自己的承诺,那是非常可耻的.在这个从赤道上和我们的距离倒不及从生活和性格上和我们的差别那么显著的新世界,条约不受信任. 订约时越是有繁复而神圣的仪式,撕毁条约越是快. 人们在措词上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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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乌 托 邦

    有时是故意狡猾地造成的漏洞,因此不管有什么牢固的协定施以约束,他们总有办法推诿,破坏条约,破坏信义. 如果这种狡猾手段,或不如说欺骗,被发觉是出现在私人之间的契约上,某种人便鄙夷不屑地横加指责,说是亵渎神明,罪该万死,然而正是这种人在订立条约方面向国王献这类狡计,并引以为荣.由此,不禁引起这种想法,公正守法全然是平民的低级的德行,不适合于国王的威严,否则至少有两种形式的公正守法,一种是步行的,在地上爬的,宜于普通百姓,并且链索重重,因此不得分寸超越界限;另一种公正守法是属于国王的德行,比普通人的具有更大的尊严,因此远为自由不拘,可以任意行事,除非是国王所不乐意的.我已经指出,那儿的统治者这样不守约,以致乌托邦人有理由不订立任何条约. 他们如果生活在我们这儿,可能会改变其想法. 然而他们相信,尽管条约被忠实地遵守,订立条约的习惯竟然发展起来了,这是令人惋惜的. 结果是(好象经过一山一水小小隔离的人民并无天然联系把他们结合在一起)

    ,人们相信,大家彼此是天生的对手和敌人,有理由相互残杀,除非有条约禁止. 而且,即使订立了条约,友谊并未形成起来,倒是公海上依然随便掠夺,而由于草拟条约时缺乏文字技巧,关于这种掠夺活动的充分预防从来不曾包括在条文中. 相反,乌托邦人相信,不应当把未加害于你的任何人看成敌人,天然产生的伙伴关系须取代条约,能更好更牢固地把人们团结在一起的是善意而不是协定,是精神而不是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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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托邦》第二部79

    关于战争

    战争是唯一适宜于野兽的活动,然而任何一种野兽都不像人那样频繁地进行战争,因此乌托邦人很恨战争. 乌托邦人一反几乎所有国家的惯例,把在战争中所追求的光荣看成极不光荣.然而他们的男女在固定的日子里刻苦地参加军训,锻炼自己,唯恐一旦有需要而他们不能作战. 但是他们决不轻易地投入战争. 他们出战仅是为了保护本国领土,或驱除侵入友邦的敌人,或出于怜悯某个受专制压迫的民族而用武力把他们从暴君的桎梏奴役下解放出来,这是人类同情心所激起的一种行动.乌托邦人援助邻邦,通常不是为了给以保护而已,有时也是替邻邦报复所曾遭受的损害. 乌托邦人只有当事态初起时被征求意见后才有所行动. 因为如果他们觉得提出的道理不无根据,而对方对提出的损失赔偿不予理睬,他们就带头作战.乌托邦人不得不终于诉诸武力,由于敌军侵入掠夺,但有时更凶猛地运用武力,如果友邦商人受到另一国家在执法的幌子下(如从本身有误的法律找借口,对本身不误的法律作曲解)所横加于他们的冤屈.不久以前,乌托邦人为尼法罗哲德人①抵抗亚拉奥柏利

    ①尼法罗哲德人(Nephelogetes)

    ——臆造的词,其组成的希腊语成分意为“云雾中出生的人”

    ,即朦胧不可究诘的人. ——中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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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乌 托 邦

    坦人①所进行的战争,其起源就是如此.乌托邦人觉得尼法罗哲德商民受到亚拉奥柏利坦人在法律借口下的欺负. 可是不管公正不公正,这件事遭到残酷战争的报复. 附近各国将其力量资源投入这场战争,助长了战火,加剧了双方的怨恨.大多数繁荣的国家或是基础动摇,或是一蹶不振. 直到亚拉奥柏利坦人投降,贬为奴隶,发生的不尽纠纷才告结束. 乌托邦人并非为自身利益而战,因此把这些奴隶交与尼法罗哲德人管理. 以前亚拉奥柏利坦人兴盛时,尼法罗哲德人是望尘莫及的.乌托邦人对友邦遭受的冤屈,哪怕所牵涉到的仅是金钱,都是如此狠狠地报复,但对自身受的冤屈倒不如此. 如果他们由于受骗而损失了商品,但没有人身暴行,他们为此发怒仅限于在取得补偿前和有关国家断绝贸易. 这并非因为他们关心盟国过于关心自己的公民. 原来他们对盟国的金钱损失比对自己的金钱损失更感到难过,因为友邦商人损失的是私产,商人就非常痛心,而他们自己的公民所损失的则仅仅是来自公库的,是取之不尽的,是在乌托邦可以说多余了的——否则也不会输出国境. 由于此,任何个人对这种损失没有感觉.乌托邦人认为通过丧失许多性命来给这样的损失作报复,那是很残忍的行为,因为从这种损失所产生的不利对所有乌托邦人民的生命及生活都无影响.但如一个乌托邦公民在任何地方因受欺侮而成为残废或

    ①亚拉奥柏利坦人(Alapolitanes)——从希腊语杜撰,意谓“盲人国的公民”

    ,一说指“无国之人中的公民”。——中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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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托邦》第二部99

    丧命,不管是出于某一政府或某一私人的阴谋,乌托邦人首先派出使节查明事实真相,然后在罪犯未被交出的情况下,不肯善罢干休,而是马上宣战. 如罪犯被交出,乌托邦人将其处以死刑,或贬为奴隶.由于大量杀戮而取得的胜利,使乌托邦人觉得遗憾而且可耻,等于为购买珍贵物品而付出过高的代价. 如果他们用韬略战胜和击溃敌人,他们就引以为巨大的光荣,公开庆祝胜利,树立庆功纪念碑,如同庆祝了不起的英雄业绩一样.每逢他们获得以智力取得的胜利,即没有任何兽类、只有人方能取得的胜利,他们夸口自己的行动是勇敢的,具有英雄气概的. 他们说,仗气力从事搏斗的不过是熊、狮、狼、狗以及野猪等野兽.这些野兽大多数比人更是力大,更是凶猛,但不如人聪明多计.他们作战所追求的唯一目的,如果早就达到,本是可以无须宣战的. 既然非作战不可,他们对于须申讨其罪行的那些人给以严厉的处分,使其将来不敢再犯同样的罪行. 这是他们在战事中所要迅速完成的主要意图,可是较为注意的是避免有冒险行为,而不是争取荣誉.一经宣战,他们就设法同时在敌人境内主要地区秘密张贴无数布告,其上因有乌托邦人的公印而起有更大的影响.布告上言明凡杀死敌国国王的将受重赏. 此外,对布告中列名的其他人的首级也悬了次等的、但不失为优厚的赏金. 乌托邦人认为这些人在挑起战争方面,其罪仅次于国王. 对生擒受声讨的敌人的人,奖金视献首级的加倍. 他们还对受声讨的敌人给予同样的奖金,并保障其人身安全,如果他们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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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乌 托 邦

    归诚.因此敌人很快对一切外来人不放心,并且自己互相怀疑,互相猜忌,俨如草木皆兵,大祸临头.据说敌人的大部分,尤其国王自己,被身边的头号亲信出卖. 重金收买之下,人们会心为所动,什么样的事也干得出. 乌托邦人对赏格是毫不吝惜的. 然而当他们想起他们希望某个人干的事要冒多么大的风险,他们力求有多么大的风险就应该有多么大的奖金.因而他们不但许诺而且忠实地付出大批黄金,并另给予在友邦内安全地带有优厚收入的地产.高价收买敌人的做法在别处被谴责为不道德的残忍行径.乌托邦人却认为这是很光荣的,认为这说明他们的明智,可以兵不血刃地结束凶恶的战祸,又说明他们的人道主义及仁慈为怀,死少数有罪之人可以使敌我双方大批无辜人民不至于陈尸疆场.他们既同情本国人民,也同情敌方的人民.他们知道普通人民不会自愿走上战场,而是被国王的疯狂所驱使的.如这个策略失败,乌托邦人就在敌方播下不和的种子,鼓动内讧,挑唆王弟或大臣觊觎王位. 如此计又不成,他们便唆使敌人的邻邦卷入纠纷,重新提出早已遗忘了的领土要求,这类要求是国王们从来不会缺乏的. 乌托邦人应允在战事中给予支援,对于金钱捐助非常慷慨,但不轻易派出自己国家的人力. 他们非常珍惜本国公民,相互重视,以致不肯用任何一个同胞去换取敌方的国王. 至于黄金白银,他们所以储存仅是为了这个用途,因此他们尽情付出,毫不吝惜. 即使他们花完了金银,他们还是生活得同样好. 而且,除了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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