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托邦(13)
时间:2008-11-23 作者:托马斯.莫尔 点击:次
①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32)——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弟子,有著述多种留传. ——中译者②西俄夫拉斯塔斯(Theophrstus,公元前约371—约287)——希腊哲学家,留传到今天的著述有关于植物的两种. ——中译者 -- 99 乌托邦人的字母表 -- 100 68乌 托 邦 乌托邦人只有拉斯卡里①的书,因为我未将狄奥多②的书带来. 他们只有黑西基阿斯③及代俄斯科里提斯④二家的词典,别无其他的.他们爱读普卢塔克⑤的作品,为琉善⑥的妙语趣谈所吸引. 就诗人说,他们有亚里斯多芬⑦、荷马⑧、幼里披底斯⑨、以及阿尔德BC用小号字排印的索福克里斯BD.至于历史 ①拉斯卡里(Constantine Lascaris) ——十五世纪希腊学者,1453年后定居意大利,所著《希腊语法》为用希腊字体印刷的第一本书. ——中译者②狄奥多(Theodorus,1398—1478)——所著希腊语法1495年印行,受到高度的评价. ——中译者③黑西基阿斯(Hesychius) ——四世纪或六世纪希腊语词典编辑家. ——中译者④代俄斯科里提斯(Dioscorides)——五世纪至六世纪间希腊语词典编辑家. ——中译者⑤普卢塔克(Plutarch,约46—约120)——著有《希腊及罗马名人对比传记》,甚有名,此处兼指其所著《伦理杂文集》。——中译者⑥琉善(Lucian,约115—约20)——古希腊讽刺作家.⑦亚里斯多芬(Aristophanes,公元前约448—约380)——古希腊喜剧家. ——中译者⑧荷马——相传为古代希腊史诗《伊利亚特》(Iliad)及《奥德赛》的作者.两首史诗可能为早于公元前七世纪的作品. ——中译者⑨幼里披底斯(Euripides,公元前约480—406)——古希腊悲剧家. ——中译者阿尔德(Aldus,1450—1515)——意大利威尼斯城印刷家,所印希腊语B C及拉丁语作品,校对精确,售价低廉,版式方便. 他并首次用斜体字. ——中译者索福克里斯(Sophocles,公元前496—406)——古希腊悲剧家. ——中B D译者 -- 101 《乌托邦》第二部78 家,他们有修昔的底斯①、希罗多德②,还有赫罗提安③.此外医药书方面,我的同伴特里西阿斯. 阿彼奈德④带来了希波革拉底⑤的若干短篇论文,以及伽楞⑥的《小技艺》。 乌托邦人很重视这些书. 虽然在世界各国中,乌托邦对医药的需要最少,但乌托邦人最尊重医药,因为他们认为医学是最高深和最切于实用的学问的一种. 当他们借助于这门学问对自然的秘密进行探索时,他们觉得不仅工作使他们十分愉快,而且自然的创造者和制造者还给他们以极大的称许. 他们设想,这个创造者和制造者如其他所有的工匠一样,陈出宇宙的可见的结构,供人类观察,单独赋予人类以鉴赏这个神妙事物的本领. 由于此,这个创造者和制造者所特别喜爱的,是留心认真观察并赞赏他的成品的那种人,而不是另一种人,象畜生般冥顽不灵,在这样伟大庄严的景象前显示出 ①修昔的底斯(Thucydides,公元前约460—约40)古希腊历史家,著有《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译者②希罗多德(Herodotus,公元前约480—约425)——古希腊历史家,所处理的题材是公元前490—479年间希腊同波斯间的战争. ——中译者③赫罗提安(Herodian,约165—约250)——用希腊语写作的叙利亚人,记述关于罗马皇帝的史实,从马可. 奥里略(Marcus Aurelius,161—180年在位)逝世时起到238年止. ——中译者④特里西阿斯. 同彼奈德(Tricius Apinatus)——杜撰词,意谓无聊的人. ——中译者⑤希波革拉底(Hipocrates,公元前约460—约37)——古希腊医生,医药著述家. ——中译者⑥伽楞(Galen,约129—19) ——古希腊医生,曾任罗马皇帝马可. 奥里略的御医.《小技艺》为其最流行的一种通俗医学著述. ——中译者 -- 102 88乌 托 邦 愚昧和迟钝.因此,通过各科学问的锻炼,乌托邦人的智力非常适宜于各种技艺发明,以促进生活的舒适方便. 在两件事上他们要感谢我们,即印刷与造纸——虽然不完全得力于我们,大部分还是得力于他们自己. 我们给他们看了阿尔德用纸张印成的书,谈起造纸的材料以及印刷技术,但谈得很一般,因为我们自己都是门外汉. 可是他们非常聪明,马上摸索出那是怎么一回事. 以前他们只是在羊皮、树皮和纸草上书写,可是从这时起,他们试行造纸和搞印刷了. 一开始,他们的尝试不太成功,可是经过频繁的试验,他们很快掌握了这两门技术. 他们是非常成功的,只要有希腊作家的底本,就不愁书籍缺乏.但目前他们手头的书只限于我上面提及的那些,可是他们印刷了好几千册,扩充了存书数量.凡到来观光的旅客,如果才智出众或是具有长期游历而熟悉许多国家的经验,一定受到乌托邦人的热情洋溢的欢迎,他们乐于倾听世界各地发生的事. 以此我们在这儿登陆使得他们高兴.为进行贸易而到乌托邦的人不多.除掉铁而外,有什么可以输入的呢? 至于金银,那是外人要从这儿带出的.而且,关于出口的商品,乌托邦人认为更聪明的办法是由自己经营,不假手外国人运货. 通过这个政策,乌托邦掌握了更多的关于外国的情况,同时使自己的航海技能不因为不用而流于生疏. -- 103 《乌托邦》第二部98 关于奴隶等等 凡非乌托邦人作战中亲自擒获的战俘、奴隶的小孩以及他们从外国取得的处于奴役地位的人,在乌托邦都不被当做奴隶. 他们的奴隶分两类,一类是因在本国犯重罪以致罚充奴隶,另一类是在别国曾因罪判处死刑的犯人. 多数奴隶属第二类. 他们获得了很大的一批:有时是廉价买来的,更有时是不花钱要来的.这般奴隶不但不断要做工,而且上了链.乌托邦较为严厉地对待本国国民中的奴隶,由于他们虽受过很好的道德教育,却仍不免犯罪,这是尤其令人感到遗憾的,应该从严加倍处分,以儆效尤.还有一种奴隶,那是另一国家的贫无以为生的苦工,他们有时自愿到乌托邦过奴隶的生活.这些人受到良好的待遇,只是工作重些,也是他们所习惯了的,此外他们如乌托邦公民一样享有几乎同样宽大的优待. 其中如有人想离去(这种情况不多) ,乌托邦人不勉强他们留下,也不让他们空着手走开.我上面说过,乌托邦人对病人热心照料,不令他们缺乏任何能恢复健康的东西,医药饮食,无不供应周到. 对患不治之症的病者,他们给以安慰,促膝交谈,力图减轻其痛苦.如果某一病症不但无从治好,而且痛苦缠绵,那么,教士和官长都来劝告病人,他现在既已不能履行人生的任何义务,拖累自己,烦扰别人,是早就应该死去而活过了期限的,所以他应决心不让这种瘟病拖下去,不要在死亡前犹豫,生命对他只是折磨,而应该怀着热切的希望,从苦难的今生求得解 -- 104 09乌 托 邦 脱,如同逃出监禁和拷刑一般. 或者他可以自愿地容许别人解脱他. 在这样的道路上他有所行动将是明智的,因为他的死不是断送了享受,而是结束掉痛苦. 并且他这样行动将是服从教士的忠告,而教士是上帝意志的解释者,所以那是虔诚圣洁的行动.听了上述的道理而接受劝告的人或是绝食而死,或是在睡眠中解脱而无死亡的感觉. 但乌托邦人决不在这种病人自己不愿意的情况下夺去他的生命,也绝不因此对他的护理有丝毫的松懈.他们相信,经过这样劝告的死是表示荣誉的.但是一个人如果未得教士及议事会同意而戕贼自己,就得不到火葬或土埋,而是不体面地曝尸沼泽中.女子到十八岁才结婚,男子要更大四岁. 男女在婚前如证明犯了私通的罪,受到严重处罚,而且以后男不得娶,女不得嫁,除非总督宽恕其罪行. 此外,一个家庭出现了这种犯法的事,有关的父母也由于未尽到责任而蒙受极大耻辱.乌托邦对这种罪行施以重罚,因为他们预见到,如对婚前乱搞男女关系不认真禁止,结成夫妇的人将很少,而夫妇同居是一辈子的,并且要忍受伴随这种生活的一切艰辛.在选择配偶时,乌托邦人严肃不苟地遵守在我们看来是愚笨而极端可笑的习惯. 女方不管是处女抑孀妇,须赤身露体,由一位德高望重已婚老妇人带去求婚男子前亮相.同样,男方也一丝不挂,由一位小心谨慎的男子陪伴来到女方面前.我们非笑这样的风俗,斥为愚蠢. 乌托邦人却对所有其他国家的极端愚蠢表示惊异. 试看人们买一匹花钱本不太多的小马,尚且非常慎重,尽管这匹马差不多是光着身子,尚且不 -- 105 《乌托邦》第二部19 肯付值,除非摘下它的鞍子,取下全副挽具,唯恐下面隐蔽着什么烂疮.可是在今后一生苦乐所系的选择妻子这件事上,他们却掉以轻心,对女方的全部评价只根据几乎是一手之宽的那部分,即露出的面庞,而身体其余部分全裹在衣服里,这样,和她结成伴侣,如果日后发现什么不满意之处,就很难以融洽地共同生活下去.并非一切男人都很明智,只重视女方的品德. 即使明智的男人,在婚姻问题上,也会认为美貌大大地增加了美德.毫无疑问,衣服可能遮盖住丑恶的残疾,以致丈夫对妻子产生心理上的反感,而这时躯体上分居在法律上又不许可了. 如果这种残疾是婚后偶然引起的,一个男人只有自认晦气,然而法律于婚前应该防止他被骗上当.这种预防之所以更有必要,是因为在地球上这个地区,乌托邦人是唯一实行一妻制的民族,除非发生死亡,不致婚姻关系中断.但发生通奸行为或脾气坏到不能相处,则是例外.当男方或女方感到自己感情上受到这种伤害,议事会就准许其另行择配. 被离异的一方从此终身蒙受耻辱并过孤独的生活. 如果妻子无任何可非议之处,身体不幸罹病,乌托邦人不允许男子违反她的意志而强行和她分离. 在一个人最需要安慰时而将其遗弃,或在容易生病而本身即是病的老年竟遭到违背信义的待遇,这些在乌托邦人看来都是残酷不仁的.然而有时夫妇性情不十分融洽,双方又都有可望共同愉快生活的意中人,就可以在互愿的情况下离异并另行婚嫁,当然事先经过议事会批准. 只有当议事会成员及他们的夫人对案子作了深入的调查,离婚才得到批准. 即使有了深入的调 -- 106 29乌 托 邦 查,也不是那么轻易批准,因为议事会深知,如果轻易地可望重新婚嫁,这对于巩固夫妻之间的爱情将是不利的.破坏夫妇关系的人罚充最苦的奴隶.如双方均系已婚,则一双受害者在自愿的情况下可离异犯有奸行的对方而彼此结合,或可以和自己喜爱的对象结婚. 但如受害者之一对于不义的对方仍然依依不舍,并不禁止他们的婚姻继续生效,只要一方对罚充奴隶的一方愿意共同生活及劳动. 有时一方有痛悔表示,而另一方则认真操作,为此两人得到总督的怜悯,又有自由. 但重犯前罪者判处死刑.对其他罪行,未制出有固定处分的法律,而是由议事会按个别罪行的凶恶程度或可恕性酌量惩处. 凡严重的罪过则公开处分以利于促进社会道德,否则丈夫纠正妻子,父母纠正儿女. 对于罪大恶极的人,一般罚令充当奴隶. 乌托邦人认为这种处罚既使犯人害怕,又有利于国家,胜于匆匆处死犯人,使其立刻消灭掉. 使他们劳动比处死他们更有益,他们作为反面教员可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阻止别人犯罪. 如果他们闹事违抗,不服从这样的处理,那就视同野性难驯的想越槛脱链的兽一般被杀死.如他们忍受这样的处理,那么,他们并非断绝了一切希望. 如他们经过长期艰苦的劳作而变成柔顺,从所表示的悔悟可以证明使得他们痛心的不是自己受惩罚,而是自己有罪过,于是他们可因总督运用特权或国民发表公意而减轻奴隶应服的苦役或获得全赦.企图诱奸与实际奸污受同样处分. 在每种罪行中,蓄意图谋与真正行为被视同一律,因为乌托邦人觉得,力求犯罪必遂的人不能因为终于未遂而取得解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