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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脉·第二十三章 大地小人(4)



    三

    解析一个费无忌,我们便约略触摸到了小人的一些行为特征,但这对了解整个小人世界还是远远不够的。小人,还没有被充分研究。

    我理解我的同道,谁也不愿往小人的世界深潜,因为这委实是一件令人气闷乃至恶心的事。既然生活中避小人唯恐不远,为何还要让自己的笔去长时间地沾染他们呢?

    但是,回避显然不是办法。既然人们都遇到了这个梦魇却缺少人来呼喊,既然呼喊几下说不定能把梦魇暂时驱除一下,既然暂时的驱除有助于增强人们对于正义的信心,那么,为什么要回避呢?

    我认为,小人之为物,不能仅仅看成是个人道德品质的畸形,这是一种历史的需要。

    中国式的人治专制隐秘多变,迫切需要一批这样的人物:他们既能诡巧地遮掩隐秘,又能适当地把隐秘装饰一下昭示天下;既能灵活地适应变动,又能庄严地在变动中翻脸不认人;既能从心底里蔑视一切崇高,又能把统治者的心思洗刷成光洁的规范。

    这样一批人物,需要有敏锐的感知能力、快速的判断能力、周密的联想能力、有效的操作能力,但却万万不能有稳定的社会理想和个人品格。从这个意义上说,小人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对极权专制体制的填补。

    为了极权专制的利益,这些官场小人能够把人之为人的人格基座踩个粉碎,并由此获得一种轻松,不管干什么事都不存在心理障碍。人性、道德、信誉、承诺、盟誓可以一一丢弃,朋友之谊、骨肉之情、羞耻之感、恻隐之心也可以一一抛开,这便是极不自由的专制社会所哺育出来的“自由人”。

    这种“自由人”在中国下层社会某些群落获得了呼应。

    我所说的这些群落不是指穷人,贫穷不等于高尚却也不直接通向邪恶;我甚至不是指强盗,强盗固然邪恶却也有自己的道义规范,否则无以合伙成事、无以长久立足,何况他们时时以生命作为行为的代价;我当然也不是指娼妓,娼妓付出的代价虽然不是生命却也是够痛切的,在人生的绝大多数方面,她们都要比官场小人贞洁。

    与官场小人真正呼应得起来的,是社会下层的那样一些低劣群落:恶奴、乞丐、流氓、文痞。

    恶奴、乞丐、流氓、文痞一旦窥知堂堂朝廷要员也与自己一般行事处世,也便获得了巨大的鼓舞,成了中国封建社会中最有资格自称“朝中有人”的皇亲国戚。

    这种遥相对应产生了一个辽阔的中间地带。一种巨大的小人化、卑劣化运动,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上有朝廷楷模,下有社会根基,那就滋生蔓延吧,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呢?

    那么,就让我们以恶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的分类,再来更仔细地看一看小人。

    恶奴型小人:

    本来,为人奴仆也是一种社会构成,并没有可羞耻或可炫耀之处。但其中有些人,成了奴仆便依仗主子的声名欺侮别人,主子失势后却又对主子本人恶眼相报,甚至平日在对主子低眉顺眼之时也不时窥测着吞食主子的各种可能。这便是恶奴了,而恶奴则是很典型的一种小人。

    谢国桢先生的《明季奴变考》详细叙述了明代末年江南一带仕宦缙绅家奴闹事的情景,其中涉及我们熟悉的张溥、钱谦益、顾炎武、董其昌等文化名人的家奴。这些家奴或是仗势欺人,或是到官府诬告主人,或是鼓噪生事席卷财物,使政治大局本来已经够混乱的时代更加混乱。

    为此,孟森先生曾写过一篇《读明季奴变考》的文章,说明这种奴变其实说不上阶级斗争。因为当时江南固然有不少做了奴仆而不甘心的人,却也有很多明明不必做奴仆而一定要做奴仆的人,这便是流行一时的找豪门投靠之风。

    本来生活已经挺好,但想依仗豪门以逃避赋税、横行乡里,便成群结队地签订契约卖身为奴。“卖身投靠”这个词就是这样来的。孟森先生说,前一拨奴仆刚刚狠狠地闹过事,后一拨人又乐呵呵地前来投靠为奴,这算什么阶级斗争呢?

    乞丐型小人:

    因一时的灾荒行乞,是值得同情的,但是,把行乞当做一种习惯性职业,进而滋生出一种群体性的心理模式,则必然成为社会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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