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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手笑沙鸥(1、融入大地)(2)



    我尚未出生,父亲就“因言获罪”,家庭陷入水深火热。我兄弟姐妹又多,父母肩上的担子很重,很难有好的心情。父亲面色本来就黑,常年不开笑脸,很是怕人。孩子们的耳边时常充斥着咒死声。“老子打死你!”“你想死啊!”“吃了你去死!”“哭个死啊你!”但听着父母的咒死声,我是麻木的。我从小怕死的原因,既不是眼见着别人的死亡,也不是耳边充斥着咒死声。恐惧死亡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只是这种恐惧来得太早,纠缠得太深。我很小就开始失眠,躺在床上不免胡思乱想,经常会想到自己死了怎么办?我想自己死了就永远见不到父母兄弟了,我在这个世界上就永远不存在了,今后世上还会发生很多事情我都不知道了。想着想着,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还没有死,还躺在黑夜里。我只看见自己躺在中堂的案板上,穿着小小的寿衣,父母、奶奶、外婆、姐姐、哥哥,都围着我嚎啕大哭。依着乡俗,小孩子死了不会享用棺木,多用薄薄的木板简单地钉个木箱,叫做函子。也不会慎重的卜选坟地,而是草草地埋葬在荒地野坡,尸首常常被野狗刨出来吃掉。我见过很多尸骨狼藉的童子坟,让人惧怕和恶心。我猛然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早哭湿了枕头,浑身哆嗦不止。有时被父母打骂了,满心委屈,也想自己干脆死掉算了。我会躲到某个角落,想象自己的死。想着想着,仍是想象全家老小围着我哭,又把自己弄得泪流满面。但是,此刻心里却有着报复了父母的快意。

    我真切的感受到死是那么容易,那么近在咫尺,大概是六七岁的时候。那是夏天,我去河里游泳。我至今记不得自己是如何学会游泳的,仿佛生下来就能在水里扑腾,就像鸭、鹅和水牛。可是那天,我正在河里玩得高兴,突然听说淹死人了。我吓得要命,奋力游向河岸,仿佛水里尽是落水鬼。从小就知道,水里淹死的人,就会变成落水鬼,须得害死一个人,自己才得超生。淹死的那个人叫毛坨,已有二十岁了,被人捞上来抬回了村子。一大帮男孩尾随着,有的穿了短裤,有的光着屁股。毛坨被平放在案板上,两个人扯着他的手,来回摇摆着。据说这么摇着摇着,人有可能活转来。毛坨的妈妈在旁边呼天抢地,哭诉毛坨从小是多么懂事,却没吃过好的,没穿过好的。旁边有人在议论,肯定是碰上落水鬼扯脚了。那天晚上我睡不着,身子蜷得像田螺,总感觉那落水鬼就在我脚下张牙舞爪。我家离毛坨家不远,他妈妈的哭声,佛事道场的法乐声,断断续续的鞭炮声,都清清楚楚听见。我只要闭上眼睛,就看见毛坨躺在门板上的样子。我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不去看他。我一动不动躺在床上,突然觉得我就是毛坨,躺在案板上,胸口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喘不过气来。我死了!我吓出一身冷汗,从床上赶快爬起,钻到父母床上去了。妈妈气哼哼骂道:“要死啊,不好好去挺尸,挤到这来干什么?”

    从少年开始直到青年时代,我居然不怕死了。我被革命英雄主义怂恿着,热血沸腾,激情满怀,随时准备着牺牲生命。自小开始失眠的毛病到这时愈演愈烈,却常于黑夜里陷入视死如归的狂想。我很羡慕那些生于革命战争年代的少年英雄,王二小和刘胡兰成了心目中的偶像。文学形象里面,我最崇拜《平原游击队里》的李向阳,神出鬼没,智勇无双。我削过木头手枪,把自己武装成双枪手,成天比划着啪啪地朝敌人左右开弓。白天里玩的游戏,也多是革命战争故事。冬天里,生产队熬制蔗糖,甘蔗渣堆成山,足有三四米高。我经常把自己想象成《英雄儿女》里的王成,拿甘蔗作爆破筒,从高高的甘蔗渣堆上勇敢的跳下去,顿时感觉浓烟滚滚,敌人血肉横飞。回忆自己少年时代,真是胆大包天。潜入深深的水潭,硬要憋得胸闷气短脑袋发胀,才猛地窜出水面;爬上高高的树梢,任自己在云端秋千般荡着,好几次差不多摔死;黄昏时专门去坟堆里穿梭,脑子里还故意想象鬼从坟头飘然而出,只想证明自己多么不怕死。回想起来,当时根本没有认真想过所谓牺牲意味着什么,只是像中了传说中的蛊毒,精神常常处于迷幻状态。如果当时真的模仿狼牙山五壮士,从高高的山崖上纵身跳下,我早就英勇献身了。真还为此后怕过。

    大约二十多岁以后,有那么十来年,我对死亡无所谓怕与不怕,居然暂时把它忘记了。求学、工作、成家、生子,不再像儿时那么懵懂和天真,实实在在的责任压在肩上,不由得我想得太多。当然也经常憧憬未来,却似乎自己的生命漫无边际,还可做很多事情;想得更多的是如何教养孩子,相信孩子身上能够发生不可想象的奇迹。人们都说自己的生命会在孩子身上得到延续,我想这多半是种感情色彩的说法,我并不认为自己同后代在生命上有某种线性联系。我只是我,孩子就是孩子。只不过我从孩子身上,无意间感觉到生命的生生不息,多少有些安慰而已。但是,就像我们无法预知自己的死亡,生活本身是无可选择的。有时候我们看上去似乎是选择了,其实我们只有一种选择。只不过答案事先从来不由我们自己掌握,命运之神是位永远沉默的严厉考官。回首自己四十多年平淡无奇的草介浮生,生活状态的流变、栖身之所的迁徙、价值观念的嬗变、人事关系的遭逢,乃至于爱恨情仇、得失荣辱、喜怒哀乐,都是我不能自主的。早些天我偶然翻出自己二十四岁时的照片,照片上那个目光清纯却有些怯弱的青年简直叫我不敢相认。那个青年同现在的我差距有如天壤,细细辨认才能找出些蛛丝马迹的关联。皮肉之相的差别已是如此,而皮肉包裹之下的这个人,早已死死生生多少次了。我永远走不回从前,不管愿意不愿意只能朝不可预知的未来走去。未来虽说不可预知,终点的黑线其实早已划好,只等着我哪天蹒跚而至。有人发誓赌咒要掐住命运的咽喉,我想这是最荒唐的狂妄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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