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志第二十一(3)
时间:2023-02-09 作者:魏徵 点击:次
大匠卿,位视太仆,掌土木之工。统左、右校诸署。 光禄卿,位视太子中庶子,掌宫殿门户。统守宫、黄门、华林园、暴室等令。又有左右光禄、金紫光禄、太中、中散等大夫,并无员,以养老疾。 鸿胪卿,位视尚书左丞,掌导护赞拜。 太舟卿,梁初为都水台,使者一人,参军事二人,河堤谒者八人。七年,改焉。位视中书郎,列卿之最末者也。主舟航堤渠。 大长秋,主诸宦者,以司宫闱之职。统黄门、中署、奚官、暴室、华林等署。 领军,护军,左、右卫、骁骑、游骑等六将军,是为六军,又有中领、中护,资轻于领、护。又左右前后四将军,左右中郎将,屯骑、步骑、越骑、长水、射声等五营校尉,武贲、冗从、羽林三将军,积射、强弩二军,殿中将军、武骑之职,皆以分司丹禁,侍卫左右。天监六年,置左右骁骑、左右游击将军,位视二率。改旧骁骑曰云骑,游击曰游骑,降左右骁、游一阶。又置朱衣直阁将军,以经为方牧者为之。其以左右骁、游带领者,量给仪从。 太子太傅一人,位视尚书令。少傅一人,位视左仆射。天监初,又置东宫常侍,皆散骑常侍为之。 詹事,位视中护军,任总宫朝。二傅及詹事,各置丞、功曹、主簿。五官、家令、率更令仆各一人。家令,自宋、齐已来,清流者不为之。天监六年,帝以三卿陵替,乃诏革选。家令视通直常侍,率更、仆视黄门三等,皆置丞。中大通三年,以昭明太子妃居金华宫,又置金华家令。 左、右卫率各一人,位视御史中丞。各有丞。左率领果毅、统远、立忠、建宁、陵锋、夷寇、祚德等七营,右率领崇荣、永吉、崇和、细射等四营。二率各置殿中将军十人,员外将军十人,正员司马四人。又有员外司马督官。共屯骑、步兵、翊军三校尉各一人,谓之三校。旅贲中郎将、冗从仆射各一人,谓之二将。左、右积弩将军各一人。门大夫一人,视谒者仆射。 中庶子四人,功高者一人为祭酒。行则负玺,前后部护驾。 中舍人四人,功高者一人,与中庶子祭酒共掌其坊之禁令。又有通事守舍人、典事守舍人、典法守舍人员。 庶子四人,掌侍从左右,献纳得失。高功者一人,与高功舍人共掌其坊之禁令。 舍人十六人,掌文记。通事舍人二人,视南台御史,多以余官兼职。典经局洗马八人,位视通直郎。置典经守舍人、典事守舍人员。又有外监殿局,内监殿局,导客局,斋内局,主玺、主衣、扶侍等局,门局,锡库局,内厩局,中药藏局,食官局,外厩局,车厩局等,各置有司,以承其事。 皇弟、皇子府,置师,长史,司马,从事中郎,谘议参军,及掾属中录事、中记室、中直兵等参军,功曹史,录事、记室、中兵等参军,文学,主簿,正参军、行参军、长兼行参军等员。嗣王府则减皇弟皇子府师、友、文学、长兼行参军。蕃王府则又减嗣王从事中郎,谘议参军,掾属录事、记室、中兵参军等员。自此以下,则并不登二品。 王国置郎中令、将军、常侍官。又置典祠令、庙长、陵长、典医丞、典府丞、典书令、学官令、食官长、中尉、侍郎、执事中尉、司马、谒者、典卫令、舍人、中大夫、大农等官。嗣王国则唯置郎中令、中尉、常侍、大农等员。蕃王则无常侍。自此以下,并不登二品。 诸王皆假金兽符第一至第五左,竹使符第一至第十左。诸公侯皆假铜兽符,竹使符第一至第五。名山大泽不以封。盐铁金银铜锡,及竹园别都,宫室园圃,皆不以属国。 诸王言曰令,境内称之曰殿下。公侯封郡县者,言曰教,境内称之曰第下。自称皆曰寡人。相以下,公文上事,皆诣典书。世子主国,其文书表疏,仪式如臣而不称臣。文书下群官,皆言告。诸王公侯国官,皆称臣。上于天朝,皆称陪臣。有所陈,皆曰上疏。其公文曰言事。五等诸公,位视三公,班次之。开皇诸侯,位视孤卿、重号将军、光禄大夫,班次之。开国诸伯,位视九卿,班次之。开国诸子,位视二千石,班次之。开国诸男,位视比二千石,班次之。公已下,各置相、典祠、典书令、典卫长一人。而伯子典书谓之长,典卫谓之丞。男典祠谓之长,典书谓之丞,无典卫。诸公已下,台为选置相,掌知百姓事。典祠已下,自选补上。诸列侯食邑千户已上,置家丞、庶子员。不满千户,则但置庶子员。 州刺史二千石,受拜之明日,辞宫庙而行。州置别驾、治中从事各一人,主簿,西曹、议曹从事,祭酒从事,部传从事,文学从事,各因其州之大小而置员。郡置太守,置丞。国曰内史。郡丞,三万户以上,置佐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