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志第二十一(2)
时间:2023-02-09 作者:魏徵 点击:次
集书省置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四人。员外散骑常侍无员。散骑侍郎、通直郎各四人。又有员外散骑侍郎、给事中、奉朝请、常侍侍郎,掌侍从左右,献纳得失,省诸奏闻文书。意异者,随事为驳。集录比诏比玺,为诸优文策文,平处诸文章诗颂。常侍高功者一人为祭酒,与侍郎高功者一人,对掌禁令,纠诸逋违。 驸马、奉车、车骑三都尉,并无员。驸马以加尚公主者,无班秩。 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旧并为显职,与侍中通官。宋代以来,或轻或杂,其官渐替。天监六年革选,诏曰:"在昔晋初,仰惟盛化,常侍、侍中,并奏帷幄,员外常侍,特为清显。陆始名公之胤,位居纳言,曲蒙优礼,方有斯授。可分门下二局,委散骑常侍尚书案奏,分曹入集书。通直常侍,本为显爵,员外之选,宜参旧准人数,依正员格。"自是散骑视侍中,通直视中丞,员外视黄门郎。 中书省置监、令各一人,掌出内帝命。侍郎四人,功高者一人,主省内事。又有通事舍人、主事令史等员,及置令史,以承其事。通事舍人,旧入直閤内。梁用人殊重,简以才能,不限资地,多以他官兼领。其后除通事,直曰中书舍人。 秘书省置监、丞各一人,郎四人,掌国之典籍图书。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国史,集注起居。著作郎谓之大著作,梁初周舍、裴子野,皆以他官领之。又有撰史学士,亦知史书。佐郎为起家之选。 御史台,梁国初建,置大夫,天监元年,复曰中丞。置一人,掌督司百僚。皇太子已下,其在宫门行马内违法者,皆纠弹之。虽在行马外,而监司不纠,亦得奏之。专道而行,逢尚书丞郎,亦得停驻。其尚书令、仆、御史中丞,各给威仪十人。其八人武冠绛韝,执青仪囊在前。囊题云"宜官吉"以受辞诉。一人缃衣,执鞭杖,依列行,七人唱呼入殿,引喤至阶。一人执仪囊,不喤。属官治书侍御史二人,掌举劾官品第六已下,分统侍御史。侍御史九人,居曹,掌知其事,纠察不法。殿中御史四人,掌殿中禁卫内。又有符节令史员。 谒者台,仆射一人,掌朝觐宾飨之事。属官谒者十人,掌奉诏出使拜假,朝会摈赞。高功者一人为假史,掌差次谒者。 诸卿,梁初犹依宋、齐,皆无卿名。天监七年,以太常为太常卿,加置宗正卿,以大司农为司农卿,三卿是为春卿。加置太府卿,以少府为少府卿,加置太仆卿,三卿是为夏卿。以卫尉为卫尉卿,廷尉为廷尉卿,将作大匠为大匠卿。三卿是为秋卿。以光禄勋为光禄卿,大鸿胪为鸿胪卿,都水使者为太舟卿,三卿是为冬卿。凡十二卿,皆置丞及功曹、主簿。而太常视金紫光禄大夫,统明堂、二庙、太史、太祝、廪牺、太乐、鼓吹、乘黄、北馆、典客馆等令丞,及陵监、国学等。又置协律校尉、总章校尉监、掌故、乐正之属,以掌乐事。太乐又有清商署丞,太史别有灵台丞。诏以为陵监之名,不出前诰,且宗庙宪章,既备典礼,园寝职司,理不容异,诸正陵先立监者改为令。于是陵置令矣。 国学,有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太学博士八人。又有限外博士员。天监四年,置五经博士各一人。旧国子学生,限以贵贱,帝欲招来后进,五馆生皆引寒门俊才,不限人数。大同七年,国子祭酒到溉等,又表立正言博士一人,位视国子博士。置助教二人。 宗正卿,位视列曹尚书,主皇室外戚之籍。以宗室为之。 司农卿,位视散骑常侍,主农功仓廪。统太仓、导官、籍田、上林令,又管乐游、北苑丞,左右中部三仓丞,荚库、荻库、箬库丞,湖西诸屯主。天监九年,又置劝农谒者,视殿中御史。 太府卿,位视宗正,掌金帛府帑。统左右藏令、上库丞,掌太仓、南北市令。关津亦皆属焉。 少府卿,位视尚书左丞,置材官将军、左中右尚方、甄官、平水署、南塘邸税库、东西冶、中黄、细作、炭库、纸官、柴署等令丞。 卫仆卿,位视黄门侍郎,统南马牧、左右牧、龙厩、内外厩丞。又有弘训太仆,亦置属官。 卫尉卿,位视侍中,掌宫门屯兵。卿每月、丞每旬行宫徼,纠察不法。统武库令、公车司马令。又有弘训卫尉,亦置属官。 廷尉卿,梁国初建,曰大理,天监元年,复改为廷尉。有正、监、平三人。元会,廷尉三官与建康三官,皆法冠玄衣朝服,以监东、西、中华门。手执方木,长三尺,方一寸,谓之执方。四年,置胄子律博士,位视员外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