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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味(尘梦)(17)



  我的母校邀请我回去讲学。我应邀去了。我说自己没有资格讲学,把这两个字倒过来,就叫学讲吧。我因而“学”着向母校的师生讲了自己的创作经历。没想到等我回来之后,我的母校、当地电视台、报社、文联等四家单位,都被要求写出接待我的经过。其实就是被勒令检查。这四家单位的朋友纷纷打电话给我,很是义愤。后来南方一家名报知道了这件事,也颇为不解,一定要报道出来。我阻止了。我无所畏惧,只是怕连累朋友们。他们还得在当地工作下去啊。我是个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自由公民,有讲学的自由。当地党政部门的做法是非法剥夺我的这种自由,并且还损害了我的名誉。我有权把当地有关部门告上法庭。但是我也放弃了。没有意思。

  我平时做人本来很低调的,特别是不喜欢在电视里亮镜头。可是有段时间,只要电视台邀请,我就满口应承。我想让天下所有关心我的人知道,我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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