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范·卷三 父母/ 父/ 母(6)
时间:2023-02-07 作者:司马光 点击:次
隽母教子:为吏不可贪残 【原文】汉京兆尹隽不疑,每行县录囚徒,还,其母辄问不疑,有所平反,活几何人耶?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为饮食,言语异于它时。或亡所出,母怒,为不食。故不疑为吏严而不残。 【译述】汉代京兆尹隽不疑,每次下去验收登记囚徒返回来的时候,母亲总要询问隽不疑,这次有没有平反的囚徒,你救了几个被冤枉的人?如果隽不疑平反得多,母亲就高兴,有说有笑地吃饭,说起话来也与平时不一样。有时,隽不疑说没有囚徒得到平反,母亲就不高兴,拒绝用餐。 正因为这样,隽不疑做为官吏,虽然严厉,但并不残酷。 教子为官廉洁 【原文】吴司空孟仁尝为监鱼池官,自结网捕鱼作鲊寄母。母还之曰:“汝为鱼官,以鲊寄母,非避嫌也!” 【译述】三国时东吴的司空孟仁曾经担任监鱼池官,他亲自结网捕鱼,将捕获的鱼制成腌鱼,然后寄给母亲。母亲退还给他说:“你身为鱼官,却把腌鱼寄给你的母亲,你没有做到当官应该避嫌疑!” 【原文】晋陶侃为县吏,尝监鱼池,以一坩鲊遗母。母封鲊责曰:“尔以官物遗我,不能益我,乃增吾忧耳。” 【译述】晋代陶侃担任县吏,曾经监管鱼池,他将一些腌鱼送给母亲,母亲不接受,还责备他说:“你将公家的东西送给我,不但对我没有好处,相反还会增加我的忧虑。” 郑母有节操,儿子为清官 【原文】隋大理寺卿郑善果母翟氏,夫郑诚讨尉迟迥战死。母年二十而寡,父欲夺其志。母抱善果曰:“郑君虽死,幸有此儿。弃儿为不慈,背死夫为无礼。”遂不嫁。善果以父死王事,年数岁拜持节大将军,袭爵开封县公,年四十授沂州刺史,寻为鲁郡太守。母性贤明,有节操,博涉书史,通晓政事。每善果出听事,母辄坐胡床,于障后察之。闻其剖断合理,归则大悦,即赐之坐,相对谈笑;若行事不允,或妄嗔怒,母乃还堂,蒙袂而泣,终日不食。善果伏于床前不敢起。母方起,谓之曰:“吾非怒汝,乃惭汝家耳。吾为汝家妇,获奉洒扫,知汝先君忠勤之士也,守官清恪,未尝问私,以身殉国。继之以死,吾亦望汝副其此心。 汝既年小而孤,吾寡耳,有慈爱无威,使汝不知礼训,何可负荷忠臣之业乎?汝自童稚袭茅土,汝今位至方岳,岂汝身致之邪?不思此事而妄加嗔怒心缘骄乐,堕于公政,内则坠尔家风,或失亡官爵;外则亏天子之法,以取辜戾。吾死日,何面目见汝先人于地下乎?”母恒自纺绩,每至夜分而寝。善果曰:“儿封侯开国,位居三品,秩俸幸足,母何自勤如此?”答曰:“吁!汝年已长,吾谓汝知天下理,今闻此言,故犹未也。至于公事,何由济乎?今此秩俸,乃天子报汝先人之殉命也,当散赡六姻,为先君之惠,奈何独擅其利,以为富贵乎?又丝枲纺绩,妇人之务,上自王后,下及大夫士妻,各有所制,若堕业者,是为骄逸。 吾虽不知礼,其可自败名乎?”自初寡,便不御脂粉,常服大练,性又节俭,非祭祀、宾客之事,酒肉不妄陈其前;静室端居,未尝辄出门阁。内外姻戚有吉凶事,但厚加赠遗,皆不诣其门。非自手作,及庄园禄赐所得,虽亲族礼遗,悉不许入门。善果历任州郡,内自出馔,于衙中食之,公廨所供皆不许受,悉用修理公宇及分僚佐。善果亦由此克己,号为清吏,考为天下最。 【译述】隋代大理寺卿郑善果的母亲翟氏,丈夫郑诚征讨尉迟迥时战死。翟氏年方二十岁就守了寡,父亲想让她改嫁,翟氏抱着儿子善果说:“郑君虽然已死,但是幸亏还有一个儿子。抛弃儿子就是不慈爱,背叛死去的丈夫就是无礼。”于是不再嫁人。善果因为父亲为国而死,年仅几岁就被封为持节大将军,袭开封县公的爵位,四十岁就担任沂州刺史,不久又为鲁郡太守。善果的母亲秉性贤良,颇有节操,博览书史,通晓政事。善果每次出去处理公事,母亲就坐在胡床上,躲在屏障后暗中观察。听到儿子分析裁断合理,回家就非常高兴,让儿子坐在身旁,母子俩说说笑笑。如果儿子办事不公允,或者无端发怒,母亲回到屋里,就蒙面而哭,整天不吃饭。善果跪在母亲床前不敢起来。母亲这才起来,对他说:“并不是我对你发怒,只是为你家感到羞愧。我是你家的媳妇,能在你家洒扫侍奉,知道你父亲是个忠诚勤奋的人,为官清廉,未尝营私,最终以身殉国,我也指望你继承你先父的遗志。你年幼丧父,我丧夫守寡,有慈无威,使你不懂得礼训,你又怎能胜任忠臣的事业?你自孩童之时就承袭封位,如今位至地方官,这难道是你自己努力所获得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