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梁本纪上第六(6)
时间:2023-01-10 作者:李百药 点击:次
礼毕,有诏放观。乃备法驾还建康宫,临太极前殿。大赦,改元,赐人爵二级,文武位二等。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人谷五斛;逋布、口钱、宿责勿复收。其犯乡论清议、赃汙淫盗,一皆荡涤,洗除前注,与之更始。封齐帝为巴陵王,全食一郡,载天子旌旗,乘五时副车,行齐正朔,郊祀天地,礼乐制度,皆用齐典。以齐宣德皇后为齐文帝妃,齐帝后王氏为巴陵王妃,齐代王侯封爵,悉皆降省。其效著艰难者,别有后命。惟宋汝阴王不在除例。劫贼余口没在台府者,悉皆蠲放。诸流徙之家,并听还本。以兼尚书令王亮为尚书令,兼尚书右仆射沈约为尚书仆射。封皇弟中护军宏为临川王,南徐州刺史秀为安成王,雍州刺史伟为建安王,右卫将军恢为鄱阳王,荆州刺史憺为始兴王。自郡王以下,列爵为县六等。皇弟、皇子封郡王,二千户;王之庶子为县侯,五百户,谓之诸侯;功臣爵邑无定科。凤凰集南兰陵。丁卯,诏凡后宫、乐府、西解、暴室诸如此例被幽逼者,一皆放遣。若衰老不能自存者,官给禀食。戊辰,遗巴陵王钱二百万,绢布各千疋,绵二千斤。车骑将军高丽王高云进号车骑大将军,镇东大将军百济王余太进号征东大将军,镇东大将军倭王武进号征东将军。己巳,巴陵王殂于姑孰,追谥为齐和帝,终礼一依故事。
庚午,诏分遣内侍,周省四方,观政听谣,访贤举滞。其有田野不辟,狱讼无章,忘公徇私,侵渔是务者,悉随事以闻。若怀宝迷邦,蕴奇待价,蓄响藏真,不求闻达,各依名腾奏,罔或遗隐。又诏曰:"金作赎刑,有闻自昔,入缣以免,施于中代。永言叔季,偷薄成风,婴愆入罪,厥涂匪一。死者不可复生,刑者无因自反,由此而望滋实,庸可致乎?可依周、汉旧典,有罪入赎,外详为条格,以时奏闻。"辛未,以新除谢沐公萧宝义为巴陵王,以奉齐祀。复南兰陵武进县,依前代之科。征新除相国军谘祭酒谢朏为侍中、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改南东海为兰陵郡,土断南徐州诸侨郡县。癸酉,诏"于公车府谤木、肺石傍各置一函。若肉食莫言,山阿欲有横议,投谤木函。若从我江、汉,功在可策,犀兕徒弊,龙蛇方县;次身才高妙,摈压莫通,怀傅、吕之术,抱屈、贾之叹,其理有皦然,受困包匦;夫大政侵小,豪门陵贱,百姓已穷,九重莫达,若欲自申,并可投肺石函。"甲戌,诏断远近上庆礼。
闰月丁酉,以行宕昌王梁弥邕为安西将军、河凉二州刺史,正封宕昌王。壬寅,诏以宪纲日弛,渐以为俗,令端右以风闻奏事,依元熙旧制。有司奏,追尊皇考为文皇帝,庙号太祖,皇妣张氏为献皇后,陵曰建陵,郗氏为德皇后,陵曰修陵。
五月乙亥夜,盗入南北掖,烧神武门、总章观,害卫尉卿张弘策。
戊子,江州刺史陈伯之举兵反。以领军将军王茂为征南将军、江州刺史,率众讨之。
六月庚戌,封北秦州刺史杨绍先为武都王。是月陈伯之奔魏,江州平。前益州刺史刘季连据成都反。
秋七月丁巳朔,日有蚀之。
八月戊戌,置建康三官。癸卯,鸾鸟见乐游苑。乙巳,平北将军、西凉州刺史象舒彭进号安西将军,封邓至王。丁未,命中书监王莹等八人参定律令。诏尚书郎依昔奏事。交州献能歌鹦鹉,诏不纳。林邑、干陀利国各遣使朝贡。
冬十一月己未,立小庙。甲子,立皇子统为皇太子,赐天下为父后者爵一级。
十二月,大雪,深三尺。
是岁大旱,米斗五千,人多饿死。
二年春正月乙卯,以尚书仆射沈约为左仆射,吏部尚书范云为右仆射。辛酉,祀南郊,降死罪以下囚。庚辰,以仇池公杨灵珍为北梁州刺史,封仇池王。
夏四月癸卯,尚书删定郎蔡法度上《梁律》二十卷,《令》三十卷,《科》四十卷。
五月,尚书右仆射范云卒。乙丑,益州刺史邓元起克成都,曲赦益州。
六月丁亥,以新除左光禄大夫谢朏为司徒、尚书令。甲午,以中书监王莹为尚书右仆射。是夏,多疠疫。
秋七月,扶南、龟兹、中天竺国各遣使朝贡。
冬十月,皇子纲生,降都下死罪以下囚。
十一月乙卯,雷电,大雨,晦。
三年春正月癸丑,以尚书右仆射王莹为左仆射,太子詹事柳惔为右仆射。
二月,魏克梁州。
三月,陨霜杀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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