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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性的草地(第11章)(13)



  黑夜均匀地盖着草地。然而谁在窃窃私语?谁在无声无息地潜行?谁在履行长久以来从未得逞过的谋杀?

  一个会行走的阴谋靠近了叔叔的帐篷。

  叔叔从不喝来历不明的水,他随身背着青稞酒;叔叔也从不在帐篷里储酒或食物,偶尔存了,他总是嗅了又嗅再吃。吃头一口便掏出小圆镜来照,看看把门的银牙变色没变,若变了,他立刻伸手进食管,把胃翻个底朝外。他反刍的本领跟牛不差上下,所以他可以喝光几大桶青稞酒而实际上滴酒来沾。他总是随身携带武器、食物、水或酒,还有一面极小的圆镜。这面小镜也是件纪念物。有回被枪决的犯人要求松绑,他便替他松了。他背对他跪下,掏出小镜说:我要看看我是怎样挨的枪子。

  总是有人想把叔叔暗中搞掉。或许为他手下有一匹红骏马和一群女知青;或许为从前数不清的斗殴争端中的某笔血债;或许为他越来越多地背叛草地,得罪了自己的父老乡亲。叔叔知道报复与被报复都在暗中延续,无论是他还是他们,都不会首先罢休。

  这就是叔叔活得狡猾而阴险的原因。

  叔叔倒头便睡,睁眼即起。在他起身的同时,他的对手就知道已没有降服他的可能了。

  叔叔的马竟没惊觉,可见来者也身手不凡;但他枪把擦过小桌时却发出轻极的响声。叔叔醒来第一个念头就是:我没有枪了。来人趴在那里静等好半天,因为叔叔所有家杂的奇怪布局使他不得不像蛇那样把自己变得弯弯曲曲。叔叔不用看,也知道他怎样在这小帐篷里探险摸路,这是个惯贼或惯于偷索人命的高手,能耐不在叔叔之下,因为往后这段处处险滩、遍地暗障的曲折之路他再也没有失误过。他总算把自己一节节偷运过来,悄无声息地接近了床铺。

  现在叔叔不能站起来,因为对方的枪是顶了火的。那把古老的猎枪。他的手指肯定勾在扳机上,只要叔叔一冒头,即使不认真瞄准,就是枪走火也能打中他。叔叔想,我等了这么多年的报复终于进了我的帐篷,还有点成功的希望了。幸亏我没了枪,不然你现在已趴在那儿舔自己的血了。你比你的同伙高明,那些孬包一般在离我帐篷十步开外就拾起半条命逃了。你是谁呢?咱俩是在哪笔仇债里结交下的缘分呢?前面就是铺位,开枪吧,兄弟。

  他却没开枪。他想一点动静不出就搞掉一条命。刀杀人的快感比枪来得直接。想想看吧,从刀尖到刀柄,途中触到的一切:软的硬的,滑的涩的,统统有着清晰的质感。刀是联系两者的导体,挣扎的绝望、抽搐的痛苦,肉体死灭时的一切反应,都以独特的频率通过它来传导,而且这传导既准确又直接。这便是刀的美处,只因刀如此敏感,他在下手同时就知道扑了空。他的刀扎进了一堆破絮破羊绒,刀感到少有的窝囊,再锋利的刀遇到这类东西都败兴透顶。

  这时不知从哪个角落里传出叔叔魔鬼一般的低哑声音。他说:“把你的刀扔掉!把你的枪也扔掉!然后从这里滚出去。”

  叔叔讲一口非常地道的本地话。

  那人一动也不敢动,他知道叔叔的枪专喜欢打动弹的东西。

  若晓得我今晚没枪他可不会这样老实。其实叔叔就在门口,他可以像鹰一样蹲着睡觉,也能像马那样站着睡觉。他到底学会多少种动物的多少种睡姿,连他自己也搞不清。这时他只需一步就能跨出门逃掉;但他不愿作出那种狼狈的举动来。那样或许躲过劫难,但今后草地上骄横一世的叔叔就有了可耻的一笔。他宁愿赤手空拳地跟他斗一场,纵然死了,也让这家伙一辈子想起他就胆寒:一条真正的好汉即使手无寸铁也不是那么好杀的。

  “缴枪不杀。妈的,你想惹老子开火吗?”他的声音已移到帐篷另一侧。他熟悉自己帐篷里的格局,因此怎么行动都自如。对方也挪了几步,跟他发出喊声的位置尽量保持对峙。但他一挪动就磕碰得稀里哗啦,险些被满地莫名其妙的东西绊倒。

  他想,只要躲过他第一枪就好办。这种老爷子枪,虽然威力惊人但毕竟不科学了,压下一颗子弹再快的手也得耽搁两秒钟。只要赢得那两秒就全盘赢了。

  “你到底缴不缴械?!”他不声不响又换了个角度。

  他也一路作响跟着拐弯抹角,然后把那把腰刀缴出来,扔在双方的中间地带。

  “枪呢枪呢?放老实点!……”

  枪他却不扔下。叔叔也知道要缴他枪没那么容易。一声很沉的声响掷过来,叔叔一听便冷笑了:“那是一根树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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