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卷七十三 四夷附录第二(3)
时间:2022-12-31 作者:欧阳修 点击:次
契丹谓峤曰:“夷狄之人岂能胜中国?然晋所以败者,主暗而臣不忠。”因具 道诸国事,曰:“子归悉以语汉人,使汉人努力事其主,无为夷狄所虏,吾国非人 境也。”峤归,录以为《陷虏记》云。 契丹年号,诸家所记,舛谬非一,莫可考正,惟尝见于中国者可据也。据耶律 德光《立晋高祖册文》云:“惟天显九年,岁次丙申。”是岁乃晋天福元年,推而 上之,得唐天成三年戊子为天显元年。按《契丹附录》,德光与唐明宗同年而立, 立三年改元天显,与此正合矣。又据开运四年德光灭晋入汴,肆赦,称会同十年。 推而上之,得天福三年为会同元年,是天显尽十年,而十一年改为会同矣。惟此二 者,其据甚明。余皆不足考也。《附录》所载夷狄年号,多略不书,盖无所用,故 不必备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