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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语类·卷九十·礼七(6)


  问祧礼。曰:“天子诸侯有太庙夹室,则祧主藏于其中。今士人家无此,祧主无可置处。礼注说藏于两阶间,今不得已,只埋于墓所。”问:“有祭告否?”曰:“横渠说三年后祫祭于太庙,因其祭毕还主之时,遂奉祧主归于夹室,迁主新主皆归于庙。郑氏周礼注大宗伯享先王处,亦有此意,今略放而行之。”问:“考妣入庙有先后,则祧以何时?”曰:“妣先未得入庙,考入庙则祧。”宗伯注曰:“鲁礼,三年丧毕而祫于太祖。明年春,禘于群庙。自尔以后,率五年而再几祭,一祫一禘。”王制注亦然。义刚。
  胡兄问祧主置何处。曰:“古者始祖之庙有夹室,凡祧主皆藏之于夹室,自天子至于士庶皆然。今士庶之家不敢僭立始祖之庙,故祧主无安顿处。只得如伊川说,埋于两阶之间而已。某家庙中亦如此。两阶之间,人迹不到,取其洁尔。今人家庙亦安有所谓两阶?但择净处埋之可也。思之,不若埋于始祖墓边。缘无个始祖庙,所以难处,只得如此。”僩。
  问:“祧主,诸侯于祫祭时祧。今士人家无祫祭,只于四时祭祧,仍用祝词告之,可否?”曰:“默地祧,又不是也。古者适士二庙,庙是个大台。特牲馈食礼有宗、祝等许多官属,祭祀时礼数大。今士人家无庙,亦无许大礼数。”淳。
  春秋时宗法未亡。如滕文公云:“吾宗国鲁先君。”盖滕,文之昭也。文王之子武王既为天子,以次则周公为长,故滕谓鲁为“宗国”。又如左氏传载:“女丧而宗室,于人何有?”如三桓之后,公父文伯、公锄、公为之类,乃季氏之小宗;南宫适之类,孟氏之小宗。今宗室中多带“皇兄”、“皇叔”、“皇伯”等冠于官职之上,非古者不得以戚戚君之意。本朝王定国尝言之,欲令称“某王孙”,或“曾孙”,或“几世孙”。有如越王派下,则当云“越王几世孙”。如此,则族属易识,且无戚君之嫌,亦自好。后来定国得罪,反以此论为离间骨肉。今宗室散无统纪,名讳重叠,字号都穷了,更无安排处。杨子直尝欲用“季宗”,赵丞相以为季是叔、季,意不好,遂不用。贺孙。以下宗法。
  “宗子只得立适,虽庶长,立不得。若无适子,则亦立庶子,所谓‘世子之同母弟’。世子是适,若世子死,则立世子之亲弟,亦是次适也,是庶子不得立也。本朝哲庙上仙,哲庙弟有申王,次端王,次简王,乃哲庙亲弟。当时章厚欲立简王。是时向后犹在,乃曰‘老身无子,诸王皆’云云。当以次立申王,目眇不足以视天下,乃立端王,是为徽宗。章厚殊不知礼意。同母弟便须皆是适子,方可言。既皆庶子,安得不依次第!今臣庶家要立宗也难。只是宗室,与袭封孔氏柴氏,当立宗。今孔氏柴氏袭封,只是兄死弟继,只如而今门长一般,大不是。”又曰:“今要立宗,亦只在人,有甚难处?只是而今时节,更做事不得,柰何!柰何!如伊川当时要勿封孔氏,要将朝廷所赐田五百顷一处给作一‘奉圣乡’,而吕原明便以为不可,不知如何。汉世诸王无子国除,不是都无子,只是无适子,便除其国。不知是如何。恐只是汉世不柰诸侯王何,幸因他如此,便除了国。”贺孙。
  余正甫前日坚说一国一宗。某云:“一家有大宗,有小宗,如何一国却一人?”渠高声抗争。某检本与之看,方得口合。贺孙。
  大宗法既立不得,亦当立小宗法,祭自高祖以下,亲尽则请出高祖就伯叔位,服未尽者祭之。□则别处,令其子私祭之。今世礼全乱了。扬。
  祭祀,须是用宗子法,方不乱。不然,前面必有不可处置者。扬。
  吕与叔谓合族当立一空堂,逐宗逐番祭。亦杜撰也。扬。
  父在主祭,子出仕宦不得祭。父没,宗子主祭。庶子出仕宦,祭时其礼亦合减杀,不得同宗子。扬。
  宗子法,虽宗子庶子孙死,亦许其子孙别立庙。扬。
  “古者宗法有南宫、北宫,便是不分财,也须异爨。今若同爨,固好;只是少间人多了,又却不齐整,又不如异爨。”问:“陆子静家有百余人吃饭。”曰:“近得他书,已自别架屋,便也是许多人无顿着处。”又曰:“见宋子蜚说,广西贺州有一人家共一大门,门里有两廊,皆是子房,如学舍、僧房。每私房有人客来,则自办饮食,引上大厅,请尊长伴五盏后,却回私房,别置酒。恁地却有宗子意,亦是异爨。见说其族甚大。”又曰:“陆子静始初理会家法,亦齐整:诸父自做一处吃饭,诸母自做一处吃饭,诸子自做一处,诸妇自做一处,诸孙自做一处,孙妇自做一处,卑幼自做一处。”或问:“父子须异食否?”曰:“须是如此。亦须待父母食毕,然后可退而食。”问:“事母亦须然否?”曰:“须如此。”问:“有饮宴,何如?”曰:“这须同处。如大飨,君臣亦同坐。”贺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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