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卷八十七·礼四(12)
时间:2022-12-26 作者:黎靖德 点击:次
问:“乐记以乐为先,与濂溪异。”曰:“他却将两者分开了。”可学。 △祭法 李丈问:“四时之祫,高祖有时而在穆。”曰:“某以意推之如此,无甚紧要,何必理会?礼书大概差舛不可晓。如祭法一篇,即国语柳下惠说祀爰居一段,但文有先后。如祀稷祀契之类,只是祭祖宗耳。末又说有功则祀之,若然,则祖宗无功,不祀乎?”淳。义刚录略。 或问:“祭法云:‘鲧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所以举鲧,莫是因言禹后,并及之耶?”曰:“不然。”去伪。 官师,诸有司之长也。官司一庙止及祢,却于祢庙并祭祖。适士二庙,即祭祖,祭祢,皆不及高曾。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庙而三。大夫亦有始封之君,如鲁季氏,则公子友;仲孙氏,则公子庆父;叔孙氏,则公子牙是也。铢。 一庙者得祭祖、祢。古今祭礼中,江都集礼内有说。时举。 △祭义 “春禘秋尝。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凄怆之心,非其寒之谓。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将见之。乐以迎来,哀以送往,故禘有乐而尝无乐。”盖春阳气发来,人之魂魄亦动,故禘有乐以迎来,如楚辞大招中亦有“魂来”之语;秋阳气退去,乃鬼之屈,故尝不用乐以送往。 问:“‘孝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不知忌日合着如何服?”曰:“唐时士大夫依旧孝服受吊。五代时某人忌日受吊,某人吊之,遂于坐间刺杀之。后来只是受人慰书,而不接见,须隔日预办下谢书,俟有来慰者,即以谢书授之,不得过次日。过次日,谓之失礼。服亦有数等,考与祖、曾祖、高祖,各有降杀;妣与祖妣,服亦不同。大概都是黪衫、黪巾。后来横渠制度又别,以为男子重乎首,女子重乎带。考之忌日,则用白巾之类,疑亦是黪巾。而不易带;妣之忌日,则易带而不改巾。服亦随亲疏有隆杀。”问:“先生忌日何服?”曰:“某只着白绢凉衫、黪巾,不能做许多样服得。”问:“黪巾以何为之?”曰:“纱绢皆可。某以纱。”又问:“诞辰亦受子弟寿酒否?”曰:“否。”“衣服易否?”曰:“否。一例不受人物事。某家旧时常祭:立春、冬至、季秋祭祢三祭。后以立春、冬至二祭近禘、祫之祭,觉得不安,遂去之。季秋依旧祭祢,而用某生日祭之。适值某生日在季秋,遂用此日。”九月十五日。又问:“在官所,还受人寿仪否?”曰:“否。然也有行不得处,如作州则可以不受,盖可以自由。若有监司所在,只得按例与之受;盖他生日时,又用还他。某在潭州如此;在南康漳州,不受亦不送。”又问黪巾之制。曰:“如帕复相似,有四只带,若当幞头然。”僩。 问“惟圣人为能飨帝”。曰:“惟圣方能与天合德。”又曰:“这也是难。须是此心荡荡地,方与天相契;若有些黑暗,便不能与天相契矣。”焘。 “夫子答宰我鬼神说处甚好:‘气者,神之盛也;魄者,鬼之盛也。’人死时,魂气归于天,精魄归于地。所以古人祭祀,燎以求诸阳,灌以求诸阴。”曰:“‘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怆,此百物之精,神之着也’,何谓也?”曰:“人气本腾上,这下面尽,则只管腾上去。如火之烟,这下面薪尽,则烟只管腾上去。”曰:“终久必消否?”曰:“是。”淳。 问:“‘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岂非以气魄未足为鬼神,气魄之盛者乃为鬼神否?”曰:“非也。大凡说鬼神,皆是通生死而言。此言盛者,则是指生人身上而言。所以后面说‘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但说体不说魄也。”问:“顷闻先生言,‘耳目之精明者为魄,口鼻之嘘吸者为魂’,以此语是而未尽。耳目之所以能精明者为魄,口鼻之所以能嘘吸者为魂,是否?”曰:“然。看来魄有个物事形象在里面,恐如水晶相似,所以发出来为耳目之精明。且如月,其黑晕是魄也,其光是魂也。想见人身魂魄也是如此。人生时魂魄相交,死则离而各散去,魂为阳而散上,魄为阴而降下。”又曰:“阴主藏受,阳主运用。凡能记忆,皆魄之所藏受也,至于运用发出来是魂。这两个物事本不相离。他能记忆底是魄,然发出来底便是魂;能知觉底是魄,然知觉发出来底又是魂。虽各自分属阴阳,然阴阳中又各自有阴阳也。”或曰:“大率魄属形体,魂属精神。”曰:“精又是魄,神又是魂。”又曰:“魄盛,则耳目聪明,能记忆,所以老人多目昏耳聩,记事不得,便是魄衰而少也。老子云:‘载营魄。’是以魂守魄。盖魂热而魄冷,魂动而魄静。能以魂守魄,则魂以所守而亦静,魄以魂而有生意,魂之热而生叙,魄之冷而生暖。惟二者不相离,故其阳不燥,其阴不滞,而得其和矣。不然,则魂愈动而魄愈静,魂愈热而魄愈冷。二者相离,则不得其和而死矣。”又云:“水一也,火二也。以魄载魂,以二守一,则水火固济而不相离,所以能永年也。养生家说尽千言万语,说龙说虎,说铅说汞,说坎说离,其术止是如此而已。故云:‘载魄抱魂,能勿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今之道家,只是驰骛于外,安识所谓‘载魄守一,能勿离乎’!康节云:‘老子得易之体,孟子得易之用。’康节之学,意思微似庄老。”或曰:“老子以其不能发用否?”曰:“老子只是要收藏,不放散。”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