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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匠们,把屋梁升高;西摩:一个介绍(第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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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你好福气!”

  “得了。得了,”她丈夫说。

  “哦,对不起,”伴娘对他说,实在是针对我们大家说的。“不过你没有待在那屋里,看到那可怜的妞儿哭了整整一个钟点,哭得眼睛都肿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你千万别忘了这一点。我也听说过新郎临阵脱逃这码事儿。不过从来没有在最后关头溜号的。我是说,不能这样做,以至你把一大群十足的好人弄得窘得要命,差点害得一个妞儿不想活命,诸如此类的事!如果他改变了主意,干吗不写信给她,并且至少要看在老天爷面上,像个有教养的人那样解除婚约啊。趁还没造成损害就解决了事。”

  “得了,别激动,你倒是别激动啊,”她丈夫说。他还在格格地笑,但听起来有点儿勉强。

  “哦,我说的是真心话!他干吗不写信给她,像个男子汉那样跟她直说,这就可以免得发生这种悲剧什么的?”她猛孤丁地对我看。“你是否正巧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她责问道,声音硬得像钢。“如果你们小时候就认识,你应该有点——”

  “我还是约摸两小时前才赶到纽约来的,”我怯生生地说。这时不但伴娘,连她丈夫和西尔斯本太太都朝我瞪着了。“直到现在,我压根儿没机会去到电话机边。”说到这里,我记得,—阵咳嗽发作了,这倒是货真价实的,但我必须声明,我根本没有想法忍住了不让咳出声来,或者缩短这段发作的时间。

  “大兵,你这咳嗽去看过医生没有?”等我的咳嗽止住了,中尉问我。

  就在这关头,我又是一阵咳嗽——真怪,倒十十足足是货真价实的。我在中座上这时仍旧保持着半面或四分之一朝右转的姿势,但身体却扭转着,朝着汽车的前方,这样咳嗽才合乎礼貌,不致有碍卫生。

  看起来似乎非常不成体统,但我以为在这个节骨眼上应该插进一段说明,来回答两个难题。首先,为什么我一直坐在汽车里不下车?撇开一切次要的情况不淡,这辆汽车据说是命定将把乘客送到新娘双亲的公寓去的。不管我能从那极其伤心的、没举行婚礼的新娘或她那心乱如麻的(而且非常可能是怒火中烧的)双亲嘴里掏到多少第一或第二手的消息,也不可能抵销我出现在他们寓所里将引起的尴尬情绪。那么,为什么我一直坐在汽车里呢?为什么我不趁,比如说,等红灯时下车呢?还有,提得更尖锐一点,为什么我当初跳上车去呢?……我以为,对这些问题至少有十来个答案,而且不管怎样个明确,全都是讲得通的。然而,我想不提它们也不要紧,而仅仅重复—遍:当时是一九四二年,我—十二岁,新入伍不久,新近听人劝告,跟大伙靠拢是行之有效的——而最最主要的原因是,我感到寂寞。在我看来,一个人干脆看见坐满人的汽车就钻进去,坐好了就不下来了。

  且回头把故事说下去,我记得当时三个人——伴娘、她丈夫和西尔斯本太太——组成了联合阵线瞪着我,看我咳嗽,这时,我朝后座那小老头儿瞟了一眼。他仍然笔直地紧盯着前方。我留意到他的脚几乎碰不着地,这简直使我感激。这双脚似乎是我宝贵的老朋友。

  “这个人究竟要干什么?”等我从第二阵咳嗽中恢复过来,伴娘对我说。

  “你指西摩吗?”我说。起初,根据她语调的变化,看来她显然想到了什么异常不光采的事儿。跟着,我突然想到——这纯然是出于直觉——她很可能秘密地掌握了有关西摩的一大堆杂乱无章的传记材料;就是说,那些关于他的低级趣味的、生动得叫人遗憾的并且(就我看来)基本上引人误解的情况。说他小时候有六年左右曾是全国广播界的“名人”,比利•布莱克。还有,再举一个例子吧,他刚满十五岁就进哥伦比亚大学念一年级。

  “对,西摩,”伴娘说。“他参军前干过什么来着?”

  我的直觉又在头脑里倏的一闪:她知道不少有关他的情况,但由于某种原因,她不愿透露。举个例说,看来她明明知道西摩应征入伍前教过英语——他当过教授。教授啊。说实话吧,我那时望着她,一时产生了一个非常不愉快的想法:她甚至可能知道我就是西摩的弟弟。这念头多想没有意思。我撒开了,并不对着她的眼睛看,就说,“他是个脚病医生。”说罢陡的掉过头去,眺望窗外的景色。汽车静止不动已有几分钟,我这才听到远方,从列克早敦大街或第三街上那个总方向传来军乐队的鼓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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