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二百九十六 列传第一百八十四)(5)
时间:2022-11-25 作者:张廷玉 点击:次
周琬,江宁人。洪武时,父为滁州牧,坐罪论死。琬年十六,叩阍请代。帝疑受人教,命斩之,琬颜色不变。帝异之,命宥父死,谪戍边。琬复请曰:“戍与斩,均死尔。父死,子安用生为,顾就死以赎父戍。”帝复怒,命缚赴市曹,琬色甚喜。帝察其诚,即赦之,亲题御屏曰“孝子周琬。”寻授兵科给事中。
同时子代父死者,更有虞宗济、胡刚、陈圭。宗济,字思训,常熟人。父兄并有罪,吏将逮治。宗济谓兄曰:“事涉徭役,国法严,往必死。父老矣,兄冢嗣,且未有后,我幸产儿,可代死。”乃挺身诣吏,白父兄无所预。吏疑而讯之,悉自引伏。洪武四年竟斩于市,年二十二。刚,浙江新昌人。洪武初,父谪役泗上,以逃亡当死,敕驸马都尉梅殷监刑。刚时方走省,立河上俟渡。闻之,即解衣泅水而往,哀号泣代。殷悯之,奏闻,诏宥其父,并宥同罪者八十二人。圭,黄岩人。父为仇人所讦当死,圭诣阙上章曰:“臣为子不能谏父,致陷不义,罪当死,乞原父使自新。”帝大喜曰:“不谓今日有此孝子,宜赦其父,俟四方朝觐官至,播告之,以风励天下。”刑部尚书开济奏曰:“罪有常刑,不宜屈法开侥幸路。”乃听圭代,而戍其父云南。
十七年,左都御史詹徽奏言:“太平府民有殴孕妇至死者,罪当绞,其子请代。”章下大理卿邹俊议,曰:“子代父死,情固可嘉。然死妇系二人之命,冤曷由申;犯人当二死之条,律何可贷。与其存犯法之父,孰若全无罪之儿。”诏从其议。
伍洪,字伯宏,安福人。洪武四年进士。授绩谿主簿,擢上元知县。丁外艰,服除,以母老不复仕。推资产与诸弟,而己独隐居养母。有异母弟得罪逃,使者捕弗获,执其母,洪哭诉求代。母曰:“汝往必死,莫若吾自当之。”洪曰:“安有子在而累母者。”遂行,竟死于市。
时有刘文焕者,广济人。与兄文军运粮愆期,当死。兄以长坐,文焕诣吏请代,叩头流血。所司上其状,命宥之,则兄已死矣。太祖特书“义民”二字奖之。
时京师有兄坐法,两弟各自缚请代。太祖遣使问故,同词对曰:“臣少失父,非兄无以至今日。兄当死,弟安敢爱其生。”帝阳许之,而戒行刑者曰:“有难色者杀之,否则奏闻。”两人皆引颈就刃,帝大嗟异,欲并其兄贳之。左都御史詹徽持不可,卒杀其兄。
朱煦,仙居人。父季用,为福州知府。洪武十八年诏尽逮天下积岁官吏为民害者,赴京师筑城。季用居官仅五月,亦被逮,病不能堪,谓煦曰:“吾办一死耳,汝第收吾骨归葬。”煦惶惧不敢顷刻离。时诉枉令严,诉而戍极边者三人,抵极刑者四人矣。煦奋曰:“诉不诉,等死耳,万一父缘诉获免,即戮死无恨。”即具状叩阙。太祖悯其意,赦季用,复其官。
有危贞昉者,字孟阳,临海诸生。父孝先,洪武四年进士。官陵川县丞,坐法输作江浦。贞昉诣阙上疏曰:“臣父絓吏议输作,筋力向衰,不任劳苦,而大母年逾九十,恐染霜露之疾,贻臣父终天之恨。臣犬马齿方壮,愿代父作劳,俾父获归养,死且不朽。”诏从之。贞昉力作不胜劳,阅七月病卒。
刘谨,浙江山阴人。洪武中,父坐法戍云南。谨方六岁,问家人“云南何在?”家人以西南指之,辄朝夕向之拜。年十四,矍然曰:“云南虽万里,天下岂有无父之子哉!”奋身而往,阅六月抵其地,遇父于逆旅,相持号恸。俄父患疯痹,谨告官乞以身代。法令戍边者必年十六以上,嫡长男始许代。时谨未成丁,伯兄先死,乃归家携兄子往。兄子亦弱未能自立,复归悉鬻其产畀兄子,始获奉其父还,孝养终身。
李德成,浃水人。幼丧父。元末,年十二,随母避寇至河滨。寇骑迫,母投河死。德成长,娶妇王氏。抟土为父母像,与妻朝夕事之。方严冬,大雪,水坚至河底。德成梦母曰:“我处水下,寒不得出。”觉而大恸,旦与妻徒跣行三百里,抵河滨。卧水七日,水果融数十丈,恍惚若见其母,而他处坚冻如故。久之,乃归。洪武十九年举孝廉,屡擢尚宝丞。二十七年旌为孝子。建文中,燕兵逼济南。德成往谕令还兵,燕兵不退。德成归,以辱命下吏,已而释之。永乐初复官,屡迁陕西布政使。
沈德四,直隶华亭人。祖母疾,刲股疗之愈。己而祖父疾,又刲肝作汤进之,亦愈。洪武二十六年被旌。寻授太常赞礼郎。上元姚金玉、昌平王德儿亦以刲肝愈母疾,与德四同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