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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明史(全文在线阅读)>  卷二百九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孝义二

  ○王俊(刘准 杨敬) 石鼐(任镗) 史五常 周敖 郑韺(荣瑄叶文荣) 傅檝 杨成章 谢用 何竞 王原 黄玺 归钺(族子绣) 何麟孙清(宋显章 李豫) 刘宪(罗璋等) 容师偃(刘静 温钺) 俞孜(张震孙文) 崔鉴 唐俨 丘绪 张钧(张承相等) 王在复(王抃等) 夏子孝阿寄 赵重华(谢广) 王世名 李文咏(王应元等)孔金(子良) 杨通照(弟通杰 浦邵等) 张清雅(白精忠等)
  王俊,城武人。父为顺天府知事。母卒于官舍,俊扶榇还葬,刈草莱为茇舍,寝处茔侧。野火延巘将及,俊叩首恸哭,火及茔树而止。正统三年被旌。
  刘准者,唐山诸生。父丧,庐墓。冬月野火将及冢树,准悲号告天,火遂息。正统六年旌表。
  杨敬者,归德人。父殁于阵,为木主招魂以葬。每读书至战阵之事,辄陨涕不止。母殁,柩在堂。邻家失火,烈焰甚迫,敬抚柩哀号,风止火灭。正统十三年旌表。
  石鼐,浑源诸生。父殁,庐墓。墓初成,天大雨,山水骤涨。鼐仰天号哭,水将及墓,忽分两道去,墓获全。弘治五年旌表。
  任镗,夏邑人。嫡母卒,庐于墓。黄河冲溢,将啮茔域。镗伏地号哭,河即南徙。嘉靖二十五年旌表。
  史五常,内黄人。父萱,官广东佥事。卒,葬南海和光寺侧。五常方七岁,母携以归。比长,奉母至孝,常恨父不得归葬。母语之曰:“尔父杉木榇内,置大钱十,尔谨志之。”母殁,庐墓致毁,既终丧,往迎父榇。时相去已五十年,寺没于水久矣。五常泣祷,有老人以杖指示寺址。发地,果得父榇,内置钱如母言,乃扶归,与母合葬,复庐墓侧。正统六年旌表。
  周敖,河州卫军家子也。正统末,闻英宗北狩,大哭,不食七日而死。其子诸生路方读书别墅,闻父死,恸哭奔归,以头触庭槐亦死。乡人异之,闻于州。知州躬临其丧,赙麦四十斛、白金一斤。路妻方氏,厉志守节,抚子堂成立,后为知县。
  郑韺,石康人。父赐,举人,兄頀,进士。天顺中,母为瑶贼所掠。韺年十六,挺身入贼垒,绐之曰:“吾欲丐吾母,岂惜金,第金皆母所瘗,愿代母归取之。”贼遂拘韺而释母,然其家实无金也,韺遂被杀。廉州知府张岳建祠祀之。
  荣瑄,琼州人。三岁而孤,与兄琇并以孝闻。天顺四年,土贼据琼城,瑄兄弟扶母走避。遇贼,琇谓瑄曰:“我以死卫母,汝急去。”瑄从之,琇与母遂陷贼中。官军至,琇被执。主将将杀琇,瑄趋至,叩头流血,泣请曰:“兄以母故陷贼,母老家贫,恃兄为命,愿杀瑄存兄养母。”主将不察,竟杀瑄。
  后有叶文荣,海宁人。弟杀人论死,母日悲泣不食。文荣谓母曰:“儿年已长,有子,请代弟死。”遂诣官服杀人罪,弟得释,而文荣坐死。
  傅檝,字定济,泉州南安人。祖凯,父浚,并进士。为部郎。檝年十六举乡试,二十成进士。弘治中,授行人,出行襄府。半道闻母病,请入京省视再往竣事。礼部尚书刘春曰:“无害于若,而可教孝。”奏许之。浚后迁山东盐运司同知。娶继妻,私其二奴。浚闻将治之,遂暴卒。檝心疑未发,奴遽亡去。久之,侦一奴逃德化县,佣巨姓家。檝微行往伺奴出,袖铁椎击杀之,而其一不可迹矣。檝不欲见继母,葬父毕,号恸曰:“父仇尚在,何以为人!”乃裂衣冠,屏妻子,出宿郊墟间,蓬首垢面,饥寒风雨,不知就避。亲戚故人率目之为狂,檝终不自明也。子焘卒,不哭。或诘之,则垂涕曰:“我不能为子,敢为父乎!”继母卒,乃归。盖自废自罚者三十五年,又十五年而卒。
  杨成章,道州人。父泰,为浙江长亭巡检。妻何氏无出,纳丁氏女为妾,生成章。甫四岁,泰卒。何将扶榇归,丁氏父予之子,而夺其母。母乃剪银钱与何别,约各藏其半,俟成章长授之。越六年,何临殁,授成章半钱,告之故。成章呜咽受命。既冠,娶妇月余,即执半钱之浙中寻母。母先已适东阳郭氏,生子曰珉,而成章不知也。遍访之,无所遇而还。弘治十一年,东阳典史李绍裔以事宿珉家。珉母知为道州人,遣珉问成章存否,知成章已为诸生,乃令珉执半钱觅其兄。会有会稽人官训导者,尝设教东阳,为珉师,与成章述珉母忆子状。成章亦往寻母,遇珉于江西舟次。兄弟悲且喜,各出半钱合之,益信,遂俱至东阳,母子始相聚。自是成章三往迎母不遂,弃月廪,赴东阳侍养。及母卒,庐墓三载始返。至嘉靖十年,成章以岁贡入都,珉亦以事至,乃述成章寻亲事,上之吏部,请进一官。部臣言:“成章孝行,两地已勘实,登之朝觐宪纲,珉言非谬。昔朱寿昌弃官寻母,宋神宗诏令就官。今所司知而不能荐,臣等又拘例而不请旌,真有愧于古谊。请量授成章国子学录,赐珉花红羊酒。”制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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