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回廊》:法律没有公义(3)
2022-11-13 网友提供 作者:Landy 点击:次
导演在聆讯过程还会利用一些光影、声效的特殊手法来表现隐藏在庭上问答互动背后的戏剧冲突,如剧情进行到张显宗表姐邵佩琼作供时,法庭内的灯光黯淡得像在教堂内告解,观众只能看到被告与证人的双瞳,画面更不时回溯到张在餐厅向邵坦白杀人罪行的瞬间。唐文奇自辩时,往往配上闪电及雷暴的音效,是否隐喻唐不可告人的内心挣扎?又如,当呈现主犯张显宗复杂的心理肖像时,导演让张显宗幻想“成为”偶像希特勒,他的家人、唐文奇则“化身”纳粹军官和士兵,用一口流利德语交谈的超现实片段为核心内容。 诚然,对于一些平时不太常看法庭戏的观众来说,上述为求达到特定叙事效果的戏剧手法的确值得他们赞不绝口,也有助于他们理解熟悉香港司法系统的运作逻辑。然而只要我们稍微回顾一下电影史,就会发现那批最为出色的法庭电影的共同特点均在于精彩绝伦的台词和对白。《正》在“陪审团商议”和“法庭辩论”部分参考的正是其中两位佼佼者:《十二怒汉》和《桃色血案》。 我敬佩新导演想要有所突破的创作激情,但是《正》在叙事手法上的所谓“创新”某程度而言只是为了掩饰对白的苍白肤浅。兴许导演太想借一件过去之事讽刺、影射近几年的种种荒谬(大部分香港新导演的通病),趁机表达港人积压已久的不满情绪,哪怕被指“抽水”(指桑骂槐)也在所不惜。于是人物不时会说出一些影射当下现实的“金句”,不仅明显与该人物在戏中所属的身份、身处的社会环境相悖,更是在间接削弱、甚至摧毁一部法律电影理应具备的严肃姿态。 若以此为出发点,《正》言语之间隐含的讥讽语气实际指向一种“代际矛盾”,而这也是控辩双方在法庭之上围绕着“法律诠释权”而制定的控罪/辩护策略、由此展开的激烈论争,道德和真相变得模糊,工具理性成为主导之外,引发观众通过持续的辩论思考“何谓公义”的陪审团内部构成隐含的深层意义。 导演将9名成员逐一划分为中老年大叔、师奶/青年、保守/激进、既得利益者/不相信制度、政治冷淡/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等四个类别。这种塑造人物群像的方法确实有助导演言简意赅地向观众传递“陪审团”之于香港法治的重要意义,透过学识渊博的年青一代如哲学系毕业生高思钧在质疑体制(能否彰显公义)、认真讨论案情之余,又不忘向在场其他成员(和观众)解释陪审团制度的由来,以及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则。“代际矛盾”因而在陪审团成员们对案情的一致专注中得到暂时性的和解。 话虽如此,陪审团的成员形象最后还是不免落入脸谱化的桎梏,光是从成员整体构成便能看出导演为了营造新老世代之间的戏剧冲突(及短暂和解),从而牺牲了个体自身的复杂性。这种情况还出现在滥用职权的便衣警、害怕承担责任的上司/怀有良知的年轻警员;不讲道德操守的报社总编/良心发现的网媒记者;视法律为上位游戏的知名大状/替弱势群体发声的新人律师。 就连第一被告张显宗也抵受不住陈腔滥调的“侵袭”。影片对张显宗的戏剧化处理实际上是放大了外界对他的各种猎奇窥视和想象:极度崇拜希特勒、对于性有着无限意淫,参加三级片试镜,却在性感美女的挑逗下窘态尽显,甚至连在法庭上与倒叙和闪回披露的弑亲原因:张的父母偏心、留学外国时多次遭黑人欺凌及歧视、张的物业被迫转交兄长以偿还债务,导演处理起来亦无非是突出其冷血猥琐的一面(不过片中提出的几种假设均无法充分解释张杀人的动机,这点我倒是欣赏的)。 至于讲述他进入职场面试碰壁(初识唐文奇)的部分,更加可以见到导演为了影射中港矛盾而忽视了人物的实际情况(张面试时的表现如何?能否胜任这份工作?)。要到影片最后一幕,被判决终生监禁的张显宗与兄长在监狱探访室的隔窗对话,这个角色的矛盾心理才真正凸显出来,可惜为时已晚。 英文片名“The Sparring Partner”,中文有拳击训练时的陪练员,证据确凿的张显宗显然就是那位上场比赛(杀人弃尸)的“拳手”,言下之意,故事的真正主角便落在了跟在他身旁的唐文奇身上:智商只有84的唐究竟只是一名人畜无害、整天挨揍的“陪练员”,定还是有份参与谋杀罪行的“搭档/同谋”? 这也是影片后半部分法庭和陪审团的辩论重心,导演和编剧们似乎倾向于认为唐文奇在庭审期间其实是装傻博取陪审团同情,然而除了张显宗的口供,并无更多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唐确实有参与谋杀,同时警方不恰当的取证方式、唐的姐姐声泪俱下的“感人”供词,令整场审讯逐渐偏向有利于唐文奇脱罪的言论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