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印象2(2)
时间:2022-11-08 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 点击:次
不过我扯远了。我刚才说到,为什么囚犯的口袋里存不住钱,不过,除了存钱难之外,监狱里还有太多的苦恼;囚犯就其天性而言,是那样渴望自由,最后,就其社会地位而言,又是那样轻佻而散漫,因而很自然地会突然产生一种“豁出去”的冲动,于是挥金如土,酗酒狂欢,人声鼎沸,还有乐队演奏,但求能片刻忘却自己内心的苦闷。看着不免奇怪,他们有的人会一连几个月埋头苦干,仅仅为了在某一天能把全部积蓄花得一干二净,然后又在新一轮纵酒狂欢之前苦干几个月。其中的很多人都喜欢添置新衣,而且一定要便服式的:那种黑色非制式的长裤、紧腰大衣和俄式的束腰呢上衣。花布衬衫和带铜搭扣的皮腰带也很时兴。每逢节日都要打扮一番,打扮好了,往往会走遍各个牢房,满世界去招摇。衣着光鲜的人的得意啊,简直像孩子一样:囚犯们在很多方面就是彻头彻尾的孩子。确实,那些好衣裳不知怎么,突然就会从主人那里消失了,有时当晚就被拿去抵押掉或贱卖了。不过,饮酒作乐是逐步展开的。这种活动通常选在节日或本人的命名日。过命名日的囚犯一大早就起床,在圣像前点上一支蜡烛,做了祷告;然后穿戴整齐,为自己订一份午餐。买了牛肉、鱼,包了西伯利亚饺子;他狼吞虎咽,几乎总是独自享用,很少邀请难友来分享自己的美味佳肴。然后还会上酒:喝得烂醉如泥的寿翁一定会在各个牢房走来走去,摇摇晃晃,跌跌绊绊,要向大家表示,他“喝醉了”,在“溜达”呢,想以此赢得大家的敬重。在俄国民间到处都对醉汉怀有某种同情;监狱中对嗜酒贪杯者甚至会肃然起敬。在狱中尽情狂饮自有一种老爷派头。他高兴起来,一定会雇人演奏乐曲。监狱里有一个逃兵小波兰人,是个讨厌的小家伙,但是他会拉小提琴,而且随身带着乐器——这是他的全部财产。他不会什么手艺,只能受雇于人,去给饮酒作乐的人们演奏快乐的舞曲。他的职责是寸步不离地跟随醉醺醺的雇主去一个又一个牢房,吱吱嘎嘎地使劲拉着小提琴。他的脸上常常流露出郁闷、忧伤。可是一声吆喝:“拉呀,你收了钱的!”又迫使他不停地拉呀、拉呀。一个囚犯在开怀畅饮时就确信,要是他喝得酩酊大醉,别人一定会来照料他,及时安排他睡下,在长官出现前总是会把他藏在什么地方,而且这样做完全是无私的。至于维持监狱秩序的士官和残疾军人,也可以完全放心:醉汉是不会惹出什么乱子的。整个牢房都在监视着他。即使醉汉大吵大闹,其他人也会立即把他制服,甚至干脆把他捆起来。所以下级管理人员对酗酒是视若无睹的,再说,他们也不想干预。他们很清楚,不许喝酒情况会更糟糕。不过这酒是从哪里搞来的呢? 在监狱里就能在所谓的酒贩子那里买到酒。酒贩子有好几个,他们的生意都做得很顺利,而且在持续不断地做,不过喝酒和“饮酒作乐”的人总是不多,因为饮酒作乐要花钱,而囚犯们的钱是来之不易的。生意的开张、进行和收场,其方式是相当奇特的。比方说,有的囚犯不会手艺也不爱劳动(这样的人是有的),可是他很想搞到钱,又是个急性子,但愿能赶快发财。他有点儿启动的钱,于是决定贩酒卖:这可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勇敢的决定。干这种勾当可能要付出皮肉之苦作代价,而且货物和金钱会立即被完全没收。但酒贩子知难而上。起初他的钱不多,因此第一次他只能自己把酒带进监狱,当然,这样做买卖很有赚头。他尝试了第二次、第三次,只要不落到管理人员手里,很快就能赚大钱了,只有到这时才能初具规模,名副其实地做生意:他成了老板、资本家,雇用了代理人和助手,他冒的风险小多了,赚的钱却越来越多。替他担风险的是他的那些助手。 监狱里总有很多人挥霍、赌博、酗酒,弄得一文不名,这些人不会手艺,是衣衫褴褛的可怜虫,但在某种程度上赋有勇敢果决的精神。他们只有一种完好无损的资本了,那就是挨鞭子的脊梁,它在某些情况下还是用得着的,于是这个挥霍一空的酒徒就决定把这最后的一笔资本投入周转。他去见一位老板,受雇于他,替他把酒带进监狱;富有的酒贩子都有好几个这样的雇员。监狱外的某个地方有这样的一个人——一名士兵,一个小市民,有时甚至是一个少女,——为了相对而言颇为丰厚的奖赏而在酒店里用老板的钱买酒,再把酒藏在囚犯们去干活的某个偏僻的地方。供货商几乎总要先品尝一下伏特加的口味,然后毫无人性地往里面掺水,补足分量;要不要随你,反正囚犯是不会太挑剔的:行,钱总算没有白扔,伏特加也送到了指定的地点,不管怎样,总算是伏特加啊。监狱里的酒贩子预先向供货商指定的取酒人会来找这个供货商,他随身带着牛肠子。牛肠子先要洗干净,然后灌满水,保持原有的湿度和韧性,以便以后用来盛酒。那些牛肠子灌满了酒,囚犯就把它们挂在自身的四周,尽可能放在身上最隐蔽的地方。不言而喻,这时会充分表现出走私犯的机灵和小偷的狡黠。他是名誉扫地的人了;他不得不去蒙骗押送兵和警卫。他是能蒙骗他们的:遇到精明的偷儿,押送兵有时就像个新手一样,总是会看走眼。当然,对这个押送兵要预先研究一番;此外还要考虑到劳动的时间和地点。例如,一个囚犯是砌炉匠,他爬到了炉子上:谁能看到他在那里干些什么呢?押送兵总不能也跟着爬上去啊。在走近监狱的时候,他把一枚硬币——一枚十五或二十戈比的银币拿在手里,以备不时之需,在大门口等着上等兵。警卫队的这名上等兵对下工回来的每一个囚犯都要围着打量一下,还要在他身上摸摸,这才给他打开监狱的门。带酒的犯人通常总是希望他不好意思过于仔细地触摸他身上的某些部位。但狡猾的上等兵有时也会把手伸到这些部位,而且摸到了酒。这时就只剩下最后一招了:走私犯瞒着押送兵把手里攥着的一枚硬币悄悄地塞到上等兵的手里。有时他由于使了这一招而得以顺利通过,也就把酒带进了监狱。可是这一招有时不灵,那就不得不拿自己的最后一笔资本——他的脊梁来结账了。少校得到了报告,囚犯的“资本”挨了鞭子,而且抽得很痛,酒被充公,走私犯把一切都一肩扛着,没有出卖老板,但不要忘记,他这样做并不是因为告密可耻,而只是因为告密对他没有好处:他反正还是要挨鞭子的;能聊以自慰的只不过是有人陪他一起挨鞭子而已。但他今后还是需要老板的啊,不过,按照习惯和预先的约定,走私犯不会因为脊背挨了鞭子而得到老板的分文补偿。至于告密,一般地说,那是很盛行的。在监狱里告密者不会受到一点屈辱;对他表示愤慨简直是难以想象的。大家并不疏远他,反而和他攀交情,因此假如您在监狱里数说告密者的种种卑劣行径,那么人们对您会完全无法理解。我与之断绝一切关系的那个贵族出身的卑劣、堕落的囚犯,与少校的勤务兵费季卡交上了朋友,给他当密探,而费季卡就把他探听到的囚犯们的情况转告少校。这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可从来就连想也不曾想过,要对这个坏蛋进行惩罚或哪怕是加以指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