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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齐纪·齐纪六(4)

  魏旧制:王国舍人皆应娶八族及清修之门。威阳王禧娶隶户为之,帝深责之,因下诏为六弟聘室:“前都所纳,可为妾媵。咸阳王禧,可聘故颍川太守陇西李辅女;河南王幹,可聘故中散大夫代郡穆明乐女;广陵王羽,可聘骠骑咨议参军荥阳郑平城女;颍川王雍,可聘故中书博士范阳卢神宝女;始平王勰,可聘廷尉卿陇西李冲女;北海王详,可聘吏部郎中荥阳郑懿女。”懿,羲之子也。

  时赵郡诸李,人物尤多,各盛家风,故世之言高华者,以五姓为首。

  众议以薛氏为河东茂族。帝曰:“薛氏,蜀也,岂可入郡姓!”直阁薛宗起执戟在殿下,出次对曰:“臣之先人,汉末仕蜀,二世复归河东,今六世相袭,非蜀人也。伏以陛下黄帝之胤,受封北土,岂可亦谓之胡邪!今不预郡姓,何以生为!”乃碎戟于地。帝徐曰:“然则朕甲、卿乙乎?”乃入郡姓,仍曰:“卿非‘宗起’,乃‘起宗’也!”

  帝与群臣论选调曰:“近世高卑出身,各有常分;此果如何?”李冲对曰:“未审上古已来,张官列位,为膏梁子弟乎,为致治乎?”帝曰:“欲为治耳。”冲曰:“然则陛下今日何为专取门品,不拔才能乎?”帝曰:“苟有过人之才,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门,借使无当世之用,要自德行纯笃,朕故用之。”冲曰:“傅说、吕望,岂可以门地得之!”帝曰:“非常之人,旷世乃有一二耳。”秘书令李彪曰:“陛下若专取门地,不审鲁之三卿,孰若四科?”著作佐郎韩显宗曰:“陛下岂可以贵袭贵,以贱袭贱!”帝曰:“必有高明卓然、出类拔萃者,朕亦不拘此制。”顷之,刘昶入朝,帝谓昶曰:“或言唯能是寄,不必拘门;朕以为不尔。何者?清浊同流,混齐一等,君子小人,名品无别,此殊为不可。我今八族以上士人,品第有九,九品之外,小人之官复有七等。若有其人,可起家为三公。正恐贤才难得,不可止为一人浑我典制也。”

  臣光曰:“选举之法,先门地而后贤才,此魏、晋之深弊,而历代相因,莫之能改也。夫君子、小人,不在于世禄与侧微。以今日视之,愚智所同知也。当是之时,虽魏孝文之贤,犹不免斯蔽。故夫明辨是非而不惑于世俗者,诚鲜矣!壬辰,魏徒始平王勰为彭城王,复定襄县王鸾为城阳王。

  二月,壬寅,魏诏:“君臣自非金革,听终三年丧。”

  丙午,魏诏:“畿内七十已上,暮春赴京师行养老之礼。”三月,丙寅,宴群臣及国老、庶老于华林园。”诏:“国老,黄耇已上,假中散大夫、郡守;耆年已上,假给事中、县令。庶老,直假郡、县,各赐鸠杖、衣裳。”

  丁丑,魏诏:“诸州中正各举其乡民望,年五十已上守素衡门者,授以令、长。”

  壬午,诏:“乘舆有金银饰校者,皆剔除之。”

  上志慕节俭。太官尝进裹蒸,上曰:“我食此不尽,可四破之,馀充晚食。”又尝用皁荚,以馀泺授左右曰:“此可更用。”太官元日上寿,有银酒鎗,上欲坏之;王晏等咸称盛德,卫尉萧颖胄曰:“朝廷盛礼,莫若三元。此一器既是旧物,不足为侈。”上不悦。后预曲宴,银器满席。颖胄曰:“陛下前欲坏酒钅仓,恐宜移在此器。”上甚惭。

  上躬亲细务,纲目亦密,于是郡县及六署、九府常行职事,莫不启闻,取决诏敕。文武勋旧,皆不归选部,亲近凭势,户相通进,人群之务过繁密。南康王侍郎颍川钟嵘上书言:“古者,明君揆才颁政,量能授职,三公坐而论道,九卿作而成务,天子唯恭己南面而已。”书奏,上不怿,谓太中大夫顾暠曰:“钟嵘何人,欲断朕机务!卿识之不?”对曰:“嵘虽位末名卑,而所言或有可采。且繁碎职事,各有司存;今人主总而亲之,是人主愈劳而人臣愈逸,所谓‘代疱人宰而为大匠斫’也。”上不顾而言他。

  夏,四月,甲辰,魏广州刺史薛法护来降。

  魏寇司州,栎城戍主魏僧珉拒破之。

  五月,丙戌,魏营方泽于河阴。又诏汉、魏、晋诸帝陵,百步内禁樵苏。丁亥,魏主有事于方泽。

  秋,七月,魏废皇后冯氏。初,文明太后欲其家贵重,简冯熙二女入掖庭,其一早卒,其一得幸于魏主,未几,有疾,还家为尼。及太后殂,帝立熙少女为皇后。既而其姊疾愈,帝思之,复迎入宫,拜左昭仪;后宠浸衰。昭仪自以年长,且先入宫,不率妾礼。后颇愧恨,归仪因谮而废之。后素有德操,遂居瑶光寺为练行尼。

  魏主以久旱,自癸未不食至于乙酉,群臣皆诣中书省请见。帝在崇虎楼,遣舍人辞焉,且问来故。豫州刺史王肃对曰:“今四效雨已沾洽,独京城微少。庶民未乏一餐而陛下辍膳三日,臣下惶惶,无复情地。”帝使舍人应之曰:“朕不食数日,犹无所感。比来中外贵贱,皆言四郊有雨,朕疑其欲相宽勉,未必有实。方将遣使视之,果如所言,即当进膳;如其不然,朕何以生为!当以身为万民塞咎耳!”是夕,大雨。魏太子恂不好学,体素肥大,苦河南地热,常思北归。魏主赐之衣冠,徇常私著胡服。中庶子辽东高道悦数切谏,恂恶之。八月,戊戌,帝如嵩高,恂与左右密谋,召牧马轻骑奔平城,手刃道悦于禁中。领军无俨勒门防遏,入夜乃定。诘旦,尚书陆琇驰以启帝,帝大骇,秘其事,仍至汴口而还。

  甲寅,入宫,引见恂,数其罪,亲与咸阳王禧等更代杖之百馀下,扶曳出外,囚于城西;月馀乃能起。

  丁巳,魏相州刺史南安惠王桢卒。

  九月,戊辰,魏主讲武于小平津;癸酉,还宫。

  冬,十月,戊戌,魏诏:“军士自代来者,皆以为羽林、虎贲。司州民十二夫调一,吏以供公私力役。

  魏吐京胡反,诏朔州刺史元彬行汾州事,帅并、肆之众以讨之。彬,桢之子也。彬遣统军奚康生击叛胡,破之,追至车突谷,又破之,俘杂畜以万数。诏以彬为汾州刺史。胡去居等六百馀人保险不服,彬请兵二万以讨之,有司奏许之,魏主大怒曰:“小寇何有发兵之理!可随宜讨治。若不能克,必须大兵者,则先斩刺史,然后发兵!”彬大惧,督帅州兵,身先将士,讨去居,平之。

  魏主引见群臣于清徽堂,议废太子恂。太子太傅穆亮、少保李冲免冠顿首谢。帝曰:“卿所谢者私也,我所议者国也!‘大义灭亲’,古人所贵。今恂欲违父逃叛,跨据恒、朔,天下之恶孰大焉!若不去之,乃社稷之忧也。”闰月,丙寅,废恂为庶人,置于河阳无鼻城,以兵守之,服食所供,粗免饥寒而已。

  戊辰,魏置常平仓。

  戊寅,太子宝卷冠。

  初,魏文明太后欲废魏主,穆泰切谏而止,由是有宠。及帝南迁洛阳,所亲任者多中州儒士,宗室及代人往往不乐。泰自尚书右仆射出为定州刺史,自陈久病,土温则甚,乞为恒州;帝为之徙恒州刺史陆睿为定州,以泰代之。泰至,睿未发,遂相与谋作乱,阴结镇北大将军乐陵王思誉、安乐侯隆、抚冥镇将鲁郡侯业、骁骑将军超等,共推朔州刺史阳平王熙为主。思誉,天赐之子;业,丕之弟;隆、超,皆丕之子也。睿以为洛阳休明,劝泰缓之,泰由是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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