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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软弱,但并不可耻

  当年我读法学院时,民法老师在课堂上给大家布置了一道案例讨论题。

我软弱,但并不可耻
 
  很多年前,村民陈某被安排为人民公社日夜看守仓库。一天深夜,陈某正在仓库里熟睡,突然被铁器撬门的声音惊醒。他惊恐地藏进草堆里张望,看到邻村的几个大汉手持凶器,在一个远近闻名的恶棍孙某的带领下,进入仓库偷窃财物。陈某屏住呼吸,不敢出声,眼看着这些人将仓库里的财物搬走,等天亮后,才跑去报案。
 
  在这个案例中,对于集体财产的损失,大多数人主张陈某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也有人认为,陈某尽管承诺看守仓库,但面对手持凶器的暴徒,他的恐惧和懦弱出自本能,充其量也只是个人性格以及道德问题,在法律上不能要求他以付出自己性命为代价来履行合同义务。
 
  从这个案例里,我联想到更深层的内容。比如,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人们如何在崇拜英雄的同时,客观地看待和承认人性的软弱。
 
  下面这件事情就很能引人深思。
 
  20世纪90年代,一架联合国维和部队的美国飞机在波西尼亚执行任务时,被塞尔维亚族游击队击落。美国飞行员跳伞后隐藏在草丛里,面临着塞族游击队的搜捕。飞行员身上携带的一个简易信号发射器发挥了作用,美国人从航空母舰上派出直升飞机,追踪到了这个微弱信号,最后竟然神奇地从塞族游击队的包围圈里,将他救了出去。
 
  经历了这次生死考验后,回到美国的飞行员成了这个国家众所周知的名人。除了被邀请到白宫和克林顿总统共进午餐,还被邀请到收视率极高的拉里·金的访谈节目里接受采访。
 
  这位美国士兵在访谈节目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在毫不隐讳地讲述着事情发生时自己无法抑制的恐惧和害怕。他害怕自己没命,这辈子再也见不到母亲,也见不到自己心爱的姑娘了,再也见不到家里那只可爱的狗了,再也吃不到麦当劳和肯德基了。
 
  看电视的美国人,大都被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个士兵所表达的,只是人类本身真实、脆弱和柔软的一个侧面。
 
  尊重每个人的生命,是这种思维方式最基本的出发点。多数美国人认为,在战争中,当军官和士兵已经尽了努力,但不幸陷入绝境,如果继续抵抗,只能是徒劳无益的无谓牺牲,在此种情况下,投降不仅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反而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当战俘们回到自己的祖国和家乡,他们从来不会受到歧视,也不必接受审查。相反,他们可以看到大街的树枝上到处系着充满温情的黄丝带,他们可以享受像胜利回师的英雄一样的待遇。这些现象,其实都是源于人们对生命的终极关怀。
 
  有人说,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在于:西方文化推崇强者,中国文化同情弱者。其实,真实的情况并非如此。在我们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中,恰恰在对待强者和弱者方面出现了两个极端。
 
  一方面,包括武侠传奇在内的各种媒体上,极力推崇“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不成功便成仁”“士可杀不可辱”等豪杰精神;另一方面,对弱势者却贬之为“没骨气”懦夫……“窝囊废”。由这样的思维方式出发,对历次战争中的战俘们,长期采取了掩饰、隐匿和不信任、歧视的态度。
 
  看来,我们真正需要的,并不是神话,而是回归基本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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