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特尔的春天
时间:2021-11-29 作者:斯蒂芬·茨威格 点击:次
她像一阵旋风似的从门口冲了进来。
“我的衣服送来了吗?”
“没送来,小姐。”使女答道,“我也不大相信今天这衣服还会送来。”
“当然不会送来了。我知道这个懒家伙。”她嚷道,颤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被强压下去的哭腔,“现在是十二点,一点半我就该乘车出门到普拉特尔公园去看赛马了。这个蠢货害我去不成了,碰巧今天的天气这样好。”
她火冒三丈,苗条纤秀的身子猛地一下倒在那张狭窄的波斯长沙发上。她没法去参加赛马会,而通常在这种场合,她作为众人熟悉的贵妇和著名美女,总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她为此气得发抖,双手捂住脸,眼泪从她那戴了许多戒指的手指缝里滚滚流下。
她闷闷不乐地在屋里乱转。狭窄的闺房里塞满了东西,从劣等的破烂货到精致的艺术品,应有尽有,所以显得品位低下。她在这里感到极不舒服,更别提那二十种不同的香水混杂的气味和刺鼻的烟味了,屋里每样东西都沾上了这种气味。这一切第一次令她如此厌恶,甚至那些精装的普列沃斯特的小说集今天对她而言也失去了魅力,因为她总是一个劲儿地想着普拉特尔公园,想着她的普拉特尔和草场上矫健的赛马。
这一切全都落空了,仅仅因为她没有漂亮的礼服。
她走到窗前,俯瞰那被太阳晒得发亮的格拉本街的人行道和行色匆匆的过往行人。天空澄碧如洗,春风和煦宜人,她想郊游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越来越迫切,以至心急如焚。突然,她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独自到普拉特尔公园去。尽管她坐不上装饰着鲜花的彩车,但是至少也得看看彩车,她可不能不去普拉特尔。这样,她就不必身穿高贵的礼服,只需要穿一身朴素的衣服——这样一来,别人就认不出她了。
有了这个念头,她很快就下定了决心。
她打开衣柜,挑选衣裙,可满眼都是鲜亮刺目、花里胡哨、大红大绿的颜色,看得她眼花缭乱。她挑来挑去,但真不知道挑哪件才好,因为她所有的礼服几乎都有一个明确的意图,就是引人注目,而这正是她今天竭力避免的。找了半天,终于有一抹天真而愉快的微笑突然浮现在她的脸上。在柜子的一角,她发现了一件简朴得近乎寒酸的衣服,满是灰尘,被压出了很多褶子。引她微笑的不光是她发现的这件衣服,还有这件衣服勾起的历历在目的往事。她想起那一天,她穿着这件衣服和她的恋人一起离家出走,想起她和恋人一起享受的许多幸福,然后又想起她以幸福为代价换来华裳丽服的日子:先是充当一个伯爵的情妇,继而变成另外一个人的情妇,接着成为其他许多人的情妇……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还留着这件衣服。但是这件衣服现在还在,她很高兴。她换上这件衣服,在笨重的威尼斯大镜子前左右顾盼,不禁对自己的模样感到好笑——她看上去规规矩矩的,实足是一个市民家的姑娘,天真烂漫、纯洁无瑕。
到处乱抓乱摸了一阵,她找到了与衣服配套的帽子,然后笑吟吟地冲着镜子看了一眼,只见镜子里有一个市民家的少女,穿着星期日的盛装,同样笑吟吟地向她还礼。于是她出发了。
她唇边挂着微笑,走到街上。
起先,她认为每个人都会觉察到,其实她并不是自己装扮出来的那种人。但是,那些在正午的骄阳下从她身边匆匆走过的行人,绝大多数没有时间去打量她。慢慢地,她自己真的进入角色,一路遐想,沿着红塔大街走了下去。
这里,一切都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星期日的气氛从身着盛装、心情欢快的人们身上传染给了动物和其他东西,一切都闪闪发光、光彩夺目,向她致意。她目不暇接地注视着五彩缤纷的街道和热闹非常的人们,其实她从来也没见过这种场面,只顾傻瞧傻看,差点儿撞上一辆马车。这时,她不禁自言自语:“简直像一个乡下姑娘。”
她兴高采烈地继续往前走,不久就汇入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挤在人流中,像大海里的一朵浪花,漫无目的,毫无计划,却在充满活力的欢呼声中不断涌动起伏,向前翻腾。
她几乎要庆幸女裁缝忘记给她送衣服了。因為她在这里体验到了一生中从未有过的幸福、自由,简直和童年初游普拉特尔时的感觉差不多了。
突然,她抬起头来。
起初,她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只有一种模糊的感觉,这种感觉突然给她的思维蒙上一层难以看透的轻纱。她抬头一看,发现有一双眼睛注视着自己。尽管她没有朝那儿看,但她那女性的直觉,正确解释了让她从梦中惊醒的这道目光。
射出这道目光的是一双深色的眸子,镶嵌在一个年轻人的脸上。尽管小胡子长得浓密,这张脸依然流露出稚气,十分讨人喜欢。论穿着,此人像一个大学生,一顶圆顶宽边毡帽斜遮住他脸上柔和而规则的线条,赋予那颗普普通通、几乎可以说极为平常的头颅一些诗人的丰采和理想的成分。
她的第一反应是轻蔑地皱起眉头,高傲地把目光移开。这个普通人想在她身上打什么主意呢?她可不是从郊区来的姑娘,她是……
突然,她的思路中断了,眼睛里闪出不安分的笑意。刚才,她又自认为是社交场上的时髦女子,完全忘记自己已经戴上了市民少女的假面。她的乔装打扮这样成功,她孩子气地感到非常得意。
这个年轻人把她的微笑理解成一种鼓励,便走近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他试图使自己表现出一种必胜的信心和男子气概,但是徒然。他那犹豫不决、优柔寡断的样子,一次又一次地把刚强的表情扫得一干二净。而这正好是他讨她喜欢的地方,因为男人表现出的含蓄和内敛对她来说是那样的陌生。仔细观察这个大学生一而再、再而三欲语又止的样子,对她来说简直像看一出无比幽默的喜剧。她不得不使劲咬住嘴唇,免得冲他笑出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