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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灰

一寸灰
 
  李商隐说,一寸相思一寸灰。这句诗的英文版也很漂亮,oneinchofloveisaninchofashes。什么意思呢?让伊迪丝·华顿来解释。
 
  伊迪丝·华顿的《纯真年代》跟屠格涅夫的《贵族之家》有一个类似的感情故事,而且纽兰的故事和拉夫烈茨基的故事一样,都只是小说中的一条线索。出身纽约上流社会的纽兰·阿彻尔和俄罗斯的拉夫烈茨基一样,在婚姻之外找到了真爱,喜欢的人还都是自己的亲戚,但爱情总有天敌,东西半球的贵族都失败了。
 
  华顿笔下的纽兰,跟张爱玲作品中的主人公一样,都是作家从小见过的人。小说主人公纽兰一直过着循规蹈矩的贵族生活,他和高挑漂亮的名门闺秀梅·韦兰——在他遇到埃伦·奥兰斯卡之前——无论在别人还是在他自己看来,都属于天作之合。纽兰和梅订婚那天,他还心潮澎湃,“有这样一位纯洁、美丽、善良的人在身边,将是怎样的一种新生活啊!”
 
  可是,焕发着“美的神秘力量”的埃伦·奥兰斯卡公爵夫人出现了。埃伦是梅的表姐,一个从欧洲的婚姻生活中逃回纽约的贵族少妇,在纽兰看来,“在她毫不做作的举目顾盼之间有一种自信,并且充满一种自觉的力量,同时,她的举止比在场的大多数夫人小姐都纯朴”。面对追求精神自由的埃伦,纽兰渐渐被吸引。从反感到同情再到爱慕,纽兰最后向埃伦发出热烈的呼吁:“不要怕我,你瞧,我甚至都不去碰你的衣袖。自我们分手以来,我一直盼望见到你,现在你来了,你远远不止是我记忆中的那样,而我需要你的也远远不是偶然的一两个小时,尔后就遥遥无期地处于焦急的等待中。”
 
  恪守纽约社交界规矩的纽兰被埃伦点燃激情后,急切地希望和埃伦在一起。伊迪丝如此描述这对绝望的恋人:“她已经把手腕挣脱出来,但他们的目光一时还对视着。他见她那苍白的脸上焕发着内心的光华,他的心恐惧地跳动着,觉得自己从未见到过爱是这样明明白白。”但是,明明白白的爱也还是敌不过上流社会的天罗地网,“害怕丑闻胜过害怕疾病”的高尚社交界,必然会出面了结所有不体面的爱情。再加上,梅告诉表姐埃伦,她可能怀孕了。埃伦知道,家族颜面和伦理亲情同时来夹击她了,她没什么选择,只得回到冰冷的欧洲。
 
  小说的末章最为精彩。作者说,之后三十年,纽兰一直是纽约的“好公民”,他的日子过得很充实、很体面。虽然他知道自己永远地失落了一样东西,但是,当他想到埃伦的时候心情是平静的、超脱的,“就像人们想到书中或电影里爱慕的人物那样,而他所失落的一切都会聚在她的幻影里,这幻影尽管依稀缥缈,却阻止他去想念别的女人”。同时,他也一直是一个忠诚的丈夫,“他们多年的共同生活向他证明,只要婚姻能维持双方的责任和尊严,即使它是一种枯燥的责任,也无关紧要”。回首往事,他尊重自己的過去,同时也为之痛心。伊迪丝暧昧又意味深长地总结说:“说到底,旧的生活方式也有它好的一面。”
 
  故事的尾声是,纽兰的长子达拉斯带着父亲同游巴黎,他知道父亲的故事,便特意要父亲去看望埃伦。来到埃伦家楼下,纽兰却突然丧失了上楼的勇气。他让儿子一个人上去,他想先在楼下的凳子上坐一会儿。
 
  坐在凳子上,纽兰计算着时间:电梯将儿子送上五楼,摁过门铃,让进门厅,然后是客厅。在渐趋浓灰的暮色里,纽兰感觉,坐在楼下要比上去更真实,因为“害怕真实的影子会失去其最后的清晰”。纽兰待在楼下一动不动,目光一直没有离开埃伦房间的阳台,“终于,一道灯光从窗口照射出来,过了一会儿,一名男仆来到阳台上,收起凉棚,关了百叶窗”。而纽兰,仿佛终于见到了等候的信号似的,慢慢起身,回旅馆了。
 
  无论是纽兰在婚姻中的克制,还是最后的离开,年轻的评论界都对纽兰的放弃颇多批评,但我觉得伊迪丝是站在纽兰一边的,因为“暮色”也好,“百叶窗”也好,都饱含了感情。甚至,纽兰最后的按兵不动,简直有一种胆识在其中,他跨过了如灰的暮色,跨过了这最后的“一寸灰”,超度了彼此三十年的相思。相比大量爱情小说中,无数的两败俱伤或俱死,纽兰的放弃,是不是更动人?
 
  《纯真年代》也如此跨过纪德的《窄门》。三十年一场灰,纽兰离开的姿势甚至比拉夫烈茨基还漂亮,而做得更漂亮的,是亨利·詹姆斯的《贵妇画像》。詹姆斯和华顿是朋友,写的也是欧洲与美洲相遇的故事,更有意思的是,詹姆斯的主人公,天真的美国少女伊莎贝尔·阿彻尔和《纯真年代》的主人公纽兰·阿彻尔用的是一个姓氏。伊莎贝尔在经历了一段梦魇般的欧洲婚姻后,回到深爱她的英国表哥身边。小说最后,伊莎贝尔有了告别欧洲痛苦婚姻的机会,天时、地利与人和,都站在她这边,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她选择回到罗马,去面对她当初所选择的可怕婚姻。
 
  伊莎贝尔的选择,似乎是文学史上的谜之选择。我的理解是,亨利·詹姆斯用伊莎贝尔的选择,把《贵妇画像》带离了爱情小说的范畴,伊莎贝尔在小说结尾展现了她真正的成长,她终于有能力抖掉相思、抖掉灰,有能力把所有的生活经历一笔勾销。这种果决,从文学史里看,简直没有一个男主人公做到过。
 
  不过最后,允许我说回爱情。如果你不曾因为听到他或者她的名字而感到肉体的痛苦,不曾因为看到他的笔迹而发抖,也从来不会为了在街上遇见他而改变行程,那么,按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所说,你还不如“灰”。
 
  岁月流逝,所有的东西都会消失殆尽,但如果你曾经尝过灰的味道,垂暮之年它也会在瞬间让你年轻起来。换句话说,你从人间离场的时候,至少手里还有“一寸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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