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吉台的传奇(2)
2019-10-28 本站原创 作者:顺年文集 点击:次
一、对都吉台之“斗鸡台”原传说的否定
都吉台之“斗鸡台”原传说称:“此台是春秋时期鲁昭公二十五年,鲁国大夫季孙意如和鲁国贵族郈昭伯郈恶斗鸡之处。”
经考证,季、郈斗鸡在都吉台一说是不成立的,因季、郈两家都属鲁国贵族,鲁国国都建在曲阜,他们都住在曲阜城里,即便双方要斗鸡,没有任何理由也决不可能跑到都吉台这个远离曲阜城直线距离在300公里以上的地方。以那时的交通工具与交通条件,他们从曲阜赶到都吉台,即便人渴不死饿不死,鸡也绝对没有了斗志和战斗力。由此断定,他们跋山涉水跑到相距这么远的都吉台来“斗鸡”一说纯属袭用明万历版、清康熙版、道光版《滕县志 古迹志》所言,且无一字之差。
春秋时鲁国因斗鸡盛行,而知名度最高的是鲁国大夫季孙意如和鲁国贵族郈昭伯的一次斗鸡,因而,凡是有台的地方本来没有在上面斗过鸡,也便开辟成“斗鸡”之处,并强拉硬拽把凡是“斗鸡”的台子都说成是季、郈斗鸡处,加上“祭台”与“鸡台”与“吉台”同音,当时各地“斗鸡台”不胜枚举。后来,明万历年间修《志》,多处便把当地斗鸡的台子说成是季、郈斗鸡之地。最为突出的当属滕县黄约山“斗鸡台”和诸城都吉台之“斗鸡台”。并且,明万历版《滕县志 古迹志》以及后来的清康熙版、道光版和明万历版《诸城县志》均把“斗鸡台”定为季、郈斗鸡之地,其传说与故事竟无一字只差,而实际均属谬误。济宁市政府组织专家对此专门做了考察与论证,并将原来的《滕县志 古迹志》明万历版、清康熙版、道光版对“斗鸡台”之说作了修正,以还历史真实面貌,在近年出版的《藤县志》中作了特别说明,而诸城在后来的修《志》过程中对于季、郈在都吉台“斗鸡”之说无人提及。
鉴于此,如都吉台再继续沿用明万历版《诸城县志》之说,正应了《庄子秋水》所言:“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不仅被外人贻笑大方,还会误导都吉台的后人。最为关键的是,济宁市政府已经在考古与科学论证后修正并还原了季、郈斗鸡之地是在曲阜城,这是哪个地方都争不了去的!
对于季、郈斗鸡之处有如下史料佐证,都吉台人更应引以为鉴:
(1)孔子《论语》《子路》篇记载
该篇记录了孔子的一段话,其弟子延伸并详解了季氏和郈氏斗鸡之因之地及所引发的鲁国国都内一场大动乱,以至造成鲁国七年没有国君,由此,鲁国的知名度反而大增等,因篇幅太长,在此予以省略。
(2)《读史方舆纪要》记载。
《读史方舆纪要》卷三十二中云:“僖二十年春,新作南门。《传》曰:书不时也,本名稷门,僖公更高而大之,故名高门。定十年,齐人陈女乐文驷于鲁城南高门外,即稷门矣。门内有斗鸡台二所,鲁昭公二十五年,季、郈在此之鸡斗。《括地志》称:斗鸡台二,相距十五步。是也。”这一历史记载很明确,季、郈斗鸡的“斗鸡台”在鲁都曲阜的高门之内,并且有两座斗鸡台,二台相距15步远。
《读史方舆纪要》是明末清初顾祖禹所撰,中华书局2005年出版,是国家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予以考证、论证、修订后付梓的,可谓中国古代地理、军事要地的权威之作。《读史方舆纪要》共130卷,约280万字。是古代中国历史、地理、兵要、地志专著。常简称《方舆纪要》。作者于明朝灭亡后隐居不仕,历时三十年,约在康熙三十一年(1692)成书。着重考订古今郡县变迁,详列山川险要战守利害和古迹名胜传说出处。 《读史方舆纪要》长期以来由于内容丰富、地名齐全、考证精详、结构严密,不但胜于唐代成书的《元和郡县图志》、宋代成书的《太平寰宇记》,而且超越明代成书的《寰宇通志》、《大明一统志》。与清代历史地理巨著,由朝廷官修的《大清一统志》相比,也更高一筹。是当今国内外历史地理学者乃至研究历史、经济、军事、文化的专家们必读的重要参考书,被界内专家、学者认定为“最有价值的史料”,并誉为"千古绝作"。
(3)《太平寰宇记》记载
《太平寰宇记》卷二十一载:“斗鸡台”,二所,高一丈五尺,相去各四步,在高门内,县南三里。《左传• 鲁昭公二十五年》,季、郈之鸡斗,季氏介其鸡,郈氏为之金距。注云:“二家相近也”。这一记载显示:“斗鸡台”在县南高门内,有两座,高一丈五,相隔仅四步,并说季、郈两家住的地方都靠近“斗鸡台”。《太平寰宇记》是北宋初年朝廷官修的一部著名的地理总志。记述了宋初十三道范围的全国政区建置。是考察北宋初期政区建置变迁的主要资料。其所载府州县沿革,上溯周、秦、汉,迄五代、宋初,尤其是对东晋南北朝、五代十国的政区建置,较其他志书详尽,可补史籍之缺。府州下备载领县、距两京里程、至邻州的四至八到、土产,县下记录距府州方位里数、管乡及境内山川、湖泽、城邑、乡聚、关塞、亭障、名胜古迹、祠庙、陵墓等,篇帙浩繁,内容详瞻,是研究历史人文、自然地理的宝贵资料。
(4)《鲁都古台小考》记载。
据《鲁都古台小考》所载,季氏、郈氏“斗鸡台”,位于现鲁城西部,校场路南,林业局院内。“斗鸡台”高一丈五尺,相去各四步,在高门内县西三里。鲁庄公喜爱斗鸡,规定了“斗鸡日”,每逢这天让斗客们带着好斗的公鸡,各自找出对手,依次登台,将鸡放在木栅栏内厮杀。鲁庄公坐在旁边观看,一般爱好者则站在台下瞭望,此台为消遣娱乐性筑台。发生在鲁昭公二十五年的季、郈两家的斗鸡之处,亦在曲阜高门内为是。
(5)《滕县志》对季、郈斗鸡之处的否定。
春秋时“斗鸡”盛行,到处都设有“斗鸡台”,因季、郈斗鸡引发了鲁国的动乱而震惊四海,后人便把当地的斗鸡台均说成是季、郈斗鸡之处。在山东影响最大的当属滕县黄约山“斗鸡台”。
明万历版、清康熙版、道光版《滕县志 古迹志》均记载:“斗鸡台,在黄约山之东南,季、郈斗鸡,季氏介其鸡,郈氏为金距。”
《滕县志 古迹志》明万历版、清康熙版、道光版均
把黄约山斗鸡台定为季、郈斗鸡之地,其实是错误的,实
际是在曲阜。
春秋之际,无论是王国宫廷官员还是富家子弟,都以“斗鸡”为时尚,但近年出版的《藤县志》认为,黄约山这个地方,距离鲁都(曲阜)较远,实地测定为33公里,不会是春秋时的季、郈斗鸡处,他们决不会也不可能到这么远的黄约山斗鸡。季、郈斗鸡的地方应该在曲阜,按照今天的地理位置归属,季、郈斗鸡的“斗鸡台”,在邹城市城前镇。
1985年4月,该“斗鸡台”遗址被公布为济宁市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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