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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骨、劳伦·巴克尔、图书馆(2)

我决定暂且把头骨放在电视机上。虽然不大雅观,可又想不出其他位置。若是海明威,必定把它同壁炉上的大鹿头并放在一起,而我这房间当然没有什么壁炉。别说壁炉,连地柜也没有,鞋柜也没有。因此除了电视机,再没有可放这莫名其妙的头骨的位置。
我把帽盒底所剩的填充物统统倒进垃圾袋,发现最下面有个同样用报纸包着的细细长长的东西。打开一看,原来是老人用来敲头骨的不锈钢火筷。我拿在手里端详了半天,火筷与头骨相反,沉甸甸的,且颇具威严,恰如威廉·富特文格勒指挥柏林爱乐乐团用的象牙指挥棒。
我情不自禁地拿着火筷站在电视机前, 轻轻敲了敲动物头骨的额头部位。“咕”—— 一声类似巨犬鼻音的声响。我本来预想的是“通”或“砰”那样硬物相撞之声,因此可以说颇感意外,但毕竟不便因此而说三道四。既然作为现实问题发出的是如此声响,再说什么也无济于事——一来声音不至于因说三道四而出现变化,二来纵使出现变化也不会带来整个情况的转变。
头骨看得厌了敲得烦了,我便离开电视机在床沿坐下,把电话机放在膝头,拨动“组织”正式代理人的电话号码,以确认工作日程。负责我的人接起电话,说四天后有一项任务,问我有无问题。我说没有。为确保日后万无一失,我很想向他强碉使用“模糊”的正当性。但考虑到说来话长,只好作罢。反正文件正确无误,报酬也够可观。而且老人说过未曾通过代理人,没有必要弄出节外生枝的事来。
况且从个人角度我不大喜欢负责我的这个人,此君30光景,瘦瘦高高,总以为自己无所不知。我可不愿意使自己陷入必须同这等人物交涉棘手事儿的境地,除非万不得己。
三言两语商谈完事务性工作,我放下电话,坐在客厅沙发上打开一罐啤酒,放录像带看汉弗里·勃格特的《基·拉戈》。我非常喜欢里边的劳伦·巴克尔。《数点一二三》里的巴克尔固然不坏,但我觉得《基·拉戈》中的她似乎多了一种其他作品所见不到的特殊气质。为了弄清到底是怎样的气质,我不知看了多少遍,但终究未得出正确答案。或许类似一种为将人这一存在简单化所需要的寓言性。我无法断言。
老实看录像的时间里,视线总是不由自主地落在电视机上的动物头骨上面。这么着,我再也不能如平时那样聚精会神地盯视画面,在哈里肯出场时关掉录像,转而边喝啤酒边愣愣地看电视机上的头骨。凝眸之间,我发觉对那头骨似乎有点印象。可又全然想不出究竟是怎样一种印象。我从抽屉掏出T恤,把头骨整个罩起,继续看《基·拉戈》。这才总算得以把注意力集中在劳伦·巴克尔身上。
11点,我走出公寓,在车站附近的超级商场随手买了些食品,又去酒店买了红葡萄酒、汽水和橘汁。接着在洗衣店取了一件上衣和两件衬衫,在文具店买了圆珠笔、信封和信笺,在杂货店买了纹路最细的磨石。还到书店买了两本杂志,在电气品店买了灯泡和盒式磁带,在照相帽买了立拍立现式照相机用的胶卷,顺路进唱片店买了几张唱片。结果我这辆小型车的后座给购物袋堆得满满的。大概我天生喜欢购物吧。偶尔上街一次,每次都像11月的松鼠买一大堆零零碎碎的物品。
就拿我这辆车来说,也是百分之百的购物车。所以买车,就是因为购物太多拿不过来。当时我抱着购物袋,走进刚好撞见的旧车出售场,发现车的种类实在令人眼花缭乱。我不大喜欢车,加之不懂行,便说什么样的无所谓,只想要一辆不是很大的。
接待我的中年男子为便于决定车种,拿出了很多样本给我看。我告诉他自己没心思看什么样本,我需要的纯属购物车,既不跑高速公路,又不拉女孩子兜风,更不为全家旅行之用。既不需要高效引擎,又无需空调无需随车音响无需天窗。要的只是转弯灵活、少排废气、噪音不大、故障不多、足可信赖、性能良好的小型车。颜色以深蓝色为最佳。
他推荐的是一辆黄色小型国产车。颜色诚然不甚理想,但坐上一试性能不坏,转弯也相当敏捷。设计简练毫无多余设备这点也适合我的口味,而且由于车型旧,价格也便宜。
“车这东西本来就该是这个样子。”中年推销员说道,“不客气地说,人们头脑都有点神经兮兮。”
我说我也有同感。
这样,搞到手一辆购物专用车。很少用于购物以外的目的。
采购完毕,我把车开进附近一家餐馆停车场,要了啤酒、鲜虾色拉和洋葱片,一个人闷头吃着。虾太凉,洋葱片水分过大。我环顾一圈餐厅,没有发现哪个食客抓住女侍发牢骚或往地板上摔碟摔碗,便也不声不响地一扫而光。有期望才有失望。
从饭店窗口可以看见高速公路。路上各种颜色和型号的汽车奔流不息。我一边看车,一边回想昨天打交道的奇妙老人和他的胖孙女。无论怎样善意看待,我觉得两人都是远远超越我想象的另一个异常世界的居民。那傻里傻气的电梯,那壁橱后面巨大的洞穴,那夜鬼那消音作业,没有一样不异乎寻常。不仅如此,还居然把动物头骨作为我归家礼物送给我。
饭后等咖啡的时间里,由于闲得无聊,我逐一回想了胖女郎身上的有关部位——方耳环、粉红色西服裙、高跟鞋,以及大腿和脖颈的脂肪附着状况、面部神态等等。我可以使以上每个细节历历浮现在眼前,然而当把这些归纳为一个整体时,其印象却意外依稀起来。我猜想这恐怕是最近我未同胖女性睡过觉的缘故。惟其这样,我才无法完整地想象出胖女性的身段。我最后一次同胖女性睡觉,已是差不多两年前的事了。
但正如老人所说,同样是胖,而胖法却千差万别。往日——大约是发生联合赤军事件那年——我曾同一个腰和大腿胖得堪称离谱的女孩睡过。她是银行职员,我们经常在窗口面面相觑,一来二去便亲切地搭起话来,一道出去喝啤酒,顺便睡了。直到同她睡觉时我才发觉她的下半身委实胖得超乎常规。因为,平时她总是坐在柜台里面,根本瞧不见其下半身。她解释说是学生时代一直打乒乓球造成的,我却不明了二者间的因果关系,从未听人说过打乒乓球只胖下半身。
不过她胖得极富魅力。把耳朵贴在她胯骨上,竟觉得像在天晴气清的午后睡在春日原野一般。大腿绵软得如干爽的棉絮,顺势划一个轻盈盈的弧形静静通往隐秘之处。我一赞美她的胖法——我每次遇到开心事都马上出声赞赏——她则只说一句“真的吗”,看样子不大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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