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你站的是蒋劲夫,那其实是家暴(2)
时间:2018-12-01 作者:魏诺 点击:次
害怕被报复。离开施暴者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在家暴的关系最终有可能会发生杀害。在家暴受害者主动结束和逃离受虐关系之后,常常会出现暴力谋杀事件,施暴者不仅会威胁受害者,还有受害者的家人。
斯坦纳在TED演讲中就提到了一个数据,超过70%的家庭暴力谋杀,发生在受害者结束这段关系,离开之后。因为施虐者已经毫无顾忌。施虐者还可能会长期跟踪骚扰受害者,甚至会对孩子下手。
错误的认知观念。家庭暴力的施暴方,会用各种方法摧毁受害者的自尊,从而为自己的暴力行为建立合法性,让对方顺从。特别是一些头脑里存在错误观念的女性,更容易认同这种指责。
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教授孙晓梅曾于1993年去北京郊区调研,她发现每个接受调查的女性都被丈夫打过很多次,但遍体鳞伤的妻子,依旧会与丈夫和好,她们认为打一辈子是应该的。
而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安嘉和就指责梅湘南婚前有过*行为,从而导致自己的冲动,而梅湘南最开始也选择原谅了安嘉和。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吃瓜群众会对挺蒋劲夫的明星如此愤怒:很多明星的粉丝都是三观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家暴有理这样的言论,很容易影响到低龄粉丝,进而影响到他们的三观,甚至整个人生。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纠正了很多人家暴问题上的是非观《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纠正了很多人家暴问题上的是非观
对家暴受害者的帮助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对家暴“零容忍”说的都对,但现实比表态要复杂的多。
即便是下定决心离开,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美国国家防家暴热线的统计数据现实,一个遭遇家暴的女性,平均要尝试7次才能够彻底离开施暴者。很多人就是在这个过程中,遭受到了更严重的伤害。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董珊珊案”。2009年,刚刚结婚10个月的北京女孩董珊珊被丈夫家暴致死。在从结婚到死亡这10个月的时间里,她曾八次报警,曾求助于妇联,曾提起离婚诉讼,也曾离开亲人独自在外租房躲藏。但是她的丈夫王光宇在明知董珊珊怀孕情况下施暴,直到董珊珊死亡。
2010年7月,王光宇最终以虐待罪被起诉,仅仅判处了6年半的有期徒刑。四年之后的一天,一个23岁女孩在求助电话中哭诉,说自己遭到了严重的家庭暴力。而打她的丈夫,正是被提前释放的王光宇。与死去的董珊珊一样,这个女孩一提离婚,王光宇就扬言要杀她全家。
这一事件凸显了家暴案件处理中两大问题:
一是对施暴者的惩戒不够。这一点在2016年《反家暴法》出台后有所好转。在《反家暴法》出台1个月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女记者红梅被丈夫金柱殴打致死,后一审、二审法院均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处被告人金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样的定罪量刑,与董珊珊案已有云泥之别。
二是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仍不完善。据全国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2000余家家暴庇护场所,在2016年一年时间里,仅提供了149人次庇护服务。
家庭暴力不是一个特定国家的问题,也不是一个文化现象,而是一种犯罪家庭暴力不是一个特定国家的问题,也不是一个文化现象,而是一种犯罪
即使进入到司法程序,在法院的审理中,家暴的认定同样困难重重,2014年到2016年,全国涉及家暴的一审案件数量共94571件,其中3741件被认定存在家暴行为,认定率仅为3.96%。很多家暴事件,因“证据不足”不了了之。
就算被认定有家暴行为也不意味着能够顺利逃脱。前几天,就出了这样一个新闻,成都女子董芳向法院提交离婚二审上诉书。原因是去年6月,董芳与丈夫产生争执,被施以暴行。虽然事后她如愿申请到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但后来她提出离婚诉讼,经3次庭审,法院仍然判决不离婚,理由是要给双方冷静期。
当力量单薄的女性,面对着亲人、朋友甚至是法官的“善意劝解”忍了下来,却换来一次又一次的暴力虐待,有些绝望的家暴受害者最终举起了凶器。
据统计,2014年至2017年,涉及家庭犯罪中有252名被告人涉及故意杀人罪,其中由受害人转化为以暴制暴者的有117人,占总数的46%。
尼采在《善恶的彼岸》中说过:与恶龙缠斗的越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越久,深渊将回以凝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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