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乐队抄袭与文化耻感的丧失
时间:2006-03-18 作者:蔡方华 点击:次
花儿乐队涉嫌抄袭事件,这两天有了“尘埃落定”的意思。先是音乐风云榜内地评审团主席刘欢宣布,取消花儿乐队的入围资格;花儿乐队所属百代公司在宣布该乐队退出今年所有的颁奖典礼之后,再次明确承认,花儿乐队的部分歌曲已经“构成抄袭事实”。于是这场由网友发起、得到专家助阵、最终由传统媒体强力介入的批评有了令人欣慰的结论。遗憾的是,花儿乐队的主创人员仍然摆出一副闪烁其词的架势,只承认音乐存在“瑕疵”,而拒绝正面回应歌迷的道歉要求。 花儿乐队面对真相的“死扛”姿态,让人联想到青春写作的“旗手”郭敬明。郭敬明涉嫌抄袭作家庄羽的事情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时候,郭敬明同样死不认账,直至法院一审判定郭敬明败诉,郭敬明及其出版人仍然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输”。花儿乐队的大张伟与郭敬明,文化音乐圈的两个年轻代表,在面对大是大非问题时的这种“无畏”,实在让人感到惊诧和愤怒。著名作家海岩在谈到花儿乐队抄袭问题时感叹说:“现在年轻人似乎缺乏恐惧感和罪恶感,做了错事后也没有表现出羞耻感。”相信这也是绝大多数人的感受。 花儿乐队和郭敬明之所以“没有表现出羞耻感”,一方面是有商业炒作为之撑腰,二是有狂热的“粉丝”为之壮胆。郭敬明的抄袭问题败露之后,一些机构与权威人士昧着良知为他辩解,甚至将抄袭命名为“高级模仿”,粉丝们更是混淆是非、以攻为守,誓死捍卫“偶像”的地位与形象。“抄了就是抄了,有本事你也抄”,“抄得这么好,说明他有才气”,诸如此类荒谬的论调充斥于网络。粉丝群体对诚信、正义等普世价值的公然背弃,助长了某些人急功近利、不择手段的气焰;与此同时,“偶像”的失范行为也塑造着粉丝的畸形价值观。两者不断互动,形成了一种恶性的激励体系,以此拒绝和屏蔽现实世界的批评性反馈。 抄袭败露却拒绝承认,明知有抄袭问题还炒作和追捧,这种丧失文化耻感的“土围子”一度成为流行文化的“夺目”景观。它毒化了文化风气,诱使更多的年轻人群起仿效,当它在网络空间里获得一定的话语权时,甚至形成了对诚信、原创等价值理念的驱逐,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惕。更值得深思的是,围绕着对抄袭偶像的批评与反批评,有时候错误的观念会占据上风,商业机构更试图以名誉诉讼压制正当的文化批评,而原本赋有正本清源义务的权威机构则完全失语。值得庆幸的是,百代公司此次在舆论的压力下,从商业利益的“土围子”中跳出,明确承认抄袭的事实,同时对旗下红人提出“严厉申诫”,反映出他们的文化责任和道德承担意识。希望在唱片公司的训诫之下,花儿乐队也能够找回失去的耻感,给公众一个坦荡的交代。 个体的抄袭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版权和著作权,抄袭之风的蔓延则对一个民族的文化原创力构成危害。抄袭不能成就文化巨星,抄袭偶像辈出也不会带给我们文化自豪感,抄袭导致的成功恰恰是一个时代的耻辱。在耻感丧失、文化的道德底线模糊的时候,应该有更多的人站出来对抄袭说不,公众对抄袭的“围剿”也应该持续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