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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杂谈(5)

  对于小玩具小摆设,我们褒奖赞颂中,离不了“技巧”一词,批评一篇文章,加上“技巧得很”时,就隐寓似褒实贬。说及一个人,若说他“为人有技巧”,这人便俨然是个世故滑头样子。总而言之,“技巧”一字已被流行观念所限制,所拘束,成为要不得的东西了。流行观念的成立,值得注意,流行观念的是非,值得讨论。
  《诗经》上的诗,有些篇章读来觉得极美丽,《楚辞》上的文章,有些读来也觉得极有热情,它们是靠技巧存在的。骈体文写得十分典雅,八股文章写得十分老到,毫无可疑,也在技巧。前者具永久性,因为注重安排文字,达到另外一个目的,就是亲切,妥贴,近情,合理的目的。后者无永久性,因为除了玩弄文字以外毫无好处,近于精力白费,空洞无物。
  同样是技巧,技巧的价值,是在看它如何使用而决定的。
  一件恋爱故事,赵五爷爱上了钱少奶奶,孙大娘原是赵五爷的宝贝,知道情形,觉得失恋,气愤不过,便用小洋刀抹脖子自杀了。同样这么一件事,由一个新闻记者笔下写来,至多不过是就原来的故事,加上死者胡同名称,门牌号数,再随意记记屋中情形,附上几句公子多情,佳人命薄,……于是血染茵席,返魂无术,如此如此而已。可是这件事若由冰心女士写下来,大致就不同了。记者用的是记者笔调,可写成一篇社会新闻。冰心女士懂得文学技巧,又能运用文学技巧,也许写出来便成一篇杰作了。从这一点说来,一个作品的成立,是从技巧上着眼的。
  同样这么一件事,冰心女士动手把它写成一篇小说,称为杰作;另外一个作家,用同一方法,同一组织写成一个作品,结果却完全失败。在这里,我们更可以看到一个作品的成败,是决定在技巧上的。
  就“技巧”一词加以诠释,真正意义应当是“选择”,是“谨慎处置”,是“求妥贴”,是“求恰当”。一个作者下笔时,关于运用文字铺排故事方面,能够细心选择,能够谨慎处置,能够妥贴,能够恰当,不是坏事情。假定有一个人,在同一主题下连续写故事两篇,一则马马虎虎,信手写下,杂凑而成;一则对于一句话一个字,全部发展,整个组织,皆求其恰到好处,看去俨然不多不少。这两个作品本身的优劣,以及留给读者的印象,明明白白,摆在眼前。一个懂得技巧在艺术完成上的责任的人,对于技巧的态度,似乎应当看得客观一点的。
  也许有人会那么说:“一个作品的成功,有许多原因。其一是文字经济,不浪费,自然,能亲切而近人情,有时虽有某些夸张,那好处仍然是能用人心来衡量,用人事作比较。至于矫揉造作,雕琢刻画的技巧,没有它,不妨事。”请问阁下:能经济,能不浪费,能亲切而近人情,不是技巧是什么?所谓矫揉造作,实在是技巧不足;所谓雕琢刻画,实在是技巧过多。是“不足”与“过多”的过失,非技巧本身过失。
  文章徒重技巧,于是不可免转入空洞,累赘,芜杂,猥琐的骈体文与应制文产生。文章不重技巧而重思想,方可希望言之有物,不作枝枝节节描述,产生伟大作品。所谓伟大作品,自然是有思想,有魄力,有内容,文字虽泥沙杂下,却具有一泻千里的气势的作品。技巧被诅咒,被轻视,同时也近于被误解,便因为,一,技巧在某种习气下已发展过多,转入空疏;二,新时代所需要,实在不在乎此。社会需变革,必变革,方能进步。徒重技巧的文字,就文字本身言已成为进步阻碍,就社会言更无多少帮助。技巧有害于新文学运动,自然不能否认。
  惟过犹不及。正由于数年来技巧二字被侮辱,被蔑视,许多所谓有思想的作品企图刻画时代变动的一部分或全体,在时间面前,却站立不住,反而更容易被“时代”淘汰忘却了。
  一面流行观念虽已把技巧二字抛入毛坑里,事实是,有思想的作家,若预备写出一点有思想的作品,引起读者注意,推动社会产生变革,作家应当作的第一件事,还是得把技巧学会。
  目前中国作者,若希望把本人作品成为光明的颂歌,未来世界的圣典,既不知如何驾驭文字,尽文字本能,使其具有光辉,效力,更不知如何安排作品,使作品产生魔力,这颂歌,这圣典,是无法产生的。
  人类高尚的理想,健康的理想,必须先融解在文字里,这理想方可成为“艺术”。无视文字的德性与效率,想望作品可以作杠杆,作火炬,作炸药,皆为徒然妄想。
  因为艺术同技巧原本不可分开,莫轻视技巧,莫忽视技巧,莫滥用技巧。
 
                    一九三五年八月二十七日作
 
 
 
 
 
 
 
给志在写作者
  好朋友:这几年我因为个人工作与事务上的责任,常有机会接到你们的来信。我们不拘相去如何远,人如何生疏,好象都能够在极短时期中成为异常亲密的好朋友。即可以听取你们生活各方面的意见。昔人说,“人与人心原是可以沟通的”,我相信在某种程度内,我们相互之间,在这种通信上真已得到毫无隔阂的友谊了。对于这件事我觉得快乐。我和你们少数见面一次两次,多人尚未见面,以后可能永无机会见面。还有些人是写了信来,要我答复,我无从答复;或把文章寄来,要我登载,我给退回。我想在这刊物上,和大家随便谈一谈。
  我接到的一切信件,上面总那么写着:
  “先生:我是个对文学极有兴趣的人。”
  都说有“兴趣”,却很少有人说“信仰”。兴趣原是一种极不固定的东西,随寒暑阴晴变更的东西。所凭借的原只是一点兴趣,一首自以为是杰作的短诗被压下,兴趣也就完了。
  我听到有人说,写作不如打拳好,兴趣也就完了。或另外有个朋友相邀下一盘棋,兴趣也就完了。总而言之,就是这个工作靠兴趣,不能持久,太容易变。失败,那不用提;成功,也可以因小小的成功以后,看来不过如此如此,全部兴趣消灭无余。前者不必例举,后者的例可以从十六年来新文学作家的几起几落的情景中明白。十六年来中国新文学作家好象那么多,真正从事于此支持十年以上的作家并不多。多数人只是因缘时会,在喜事凑热闹的光景下捞着了作家的名位,玩票似的混下去。一点儿成绩,也就是那么得来的。对文学有兴趣,无信仰,结果有所谓“新文学”,在作者本身方面,就觉得有点滑稽,只是二十五岁以内的大学生玩的东西。多数人呢,自然更不关心了。如果这些人对文学是信仰不是兴趣,一切会不同一点。


作品集沈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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