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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扬“女德”,就是歧视

宣扬“女德”,就是歧视
 
早些时候在《大家》上看了篇讲“女德”的文章,觉得很古怪。
 
作者说“女德”是万万不能不要的。就因为“‘女德’被污名化”,从上个世纪初开始,中国“家庭关系的渐进变革最终演变为一场两性战争,夫权妇权,非此即彼;男人女人,你死我活。于是,夫妻情分不在,家庭陷于分裂”。
 
我不知道作者的经历,但我觉得他的印象跟绝大多数人的看法很不相同。现在大家都在议论“逼婚”和“相亲角”。父母辛辛苦苦把子女养大,应该没有那么狠心,不顾孩子的性命,费尽力气要他们去参加“你死我活”的战争。
 
那篇文章讲,中国古代的“女德”是很好的东西,“以阴阳相生相克之原理为哲学基础”:夫妇是阳和阴,“阴阳的相互作用则导致了宇宙恒久的变化和更新,阳衰则归阴,阴盛则转阳。”
 
我想这算不上哲学。哲学大师罗素(B. Russell)说:“逻辑是哲学的本质。”哲学用逻辑推理做研究,要求有扎实的依据,步步可靠。它和数学是最严谨的学问。而那些不顾事实的玄想最不严谨。把这样的东西称为哲学,毁掉了哲学的名声,毁掉了中国的哲学教育,不知浪费了多少人的生命。那位作者说,女人是“阴气的载体”,男人是阳气的体现。那么,“阳衰则归阴”就是阳气弱了,男人变成女人。“阴盛则转阳”就是阴气弱了,女人变成男人。宇宙真是这样永恒更新的吗?那位作者确实有这样的体会?我是从来没经历过这种变化。
 
文章说:“从现实的角度看,‘女德’固然没有前途;但如果历史地看,又很难否认其价值的存在。”
 
作者拿出这样的证据:“在中国古代,两*关系并不完全表现为对立的主从关系,也被认为是阴阳互补、琴瑟和谐、各尽其本分的有序关系。班昭在《女诫》中就曾这样说过:‘......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以事夫。夫不御妇,则威仪废缺;妇不事夫,则义理堕阙。......’”
 
“御”是驾驭或者管制。丈夫“御妇”,如果不是男人把女人当牲口,起码是男性控制妇女。“事”是伺候或者服侍。妇女“事夫”,是女子侍奉男性。这还不叫“主从关系”?一方压迫,却要另一方伺候,这算哪门子“琴瑟和谐”?
 
那篇文章说:“‘女德’不能被今天的女性所接受,固有其现实性,或曰实然性;但‘女德’在今天还有没有应该存在的理由或可能性,却表现为应然性。”这段话有点拗口。作者的意思大概是,在现实中,今天的妇女不可能接受过去的“女德”,这不合理。做女人就应该遵守那些规矩。
 
可是,怎么能让今天的妇女接受“不能被今天的女性所接受”的要求?那篇文章开出的药方是“抽象继承”,也就是否定“女德”的具体要求,但继承“女德”的精神实质。
什么是“女德”的具体要求和精神实质?文章有清楚的解释:“‘女德’固有束缚女性精神,强化女性义务,剥夺女性权利,贬低女性人格,使其完全从属于男性,成为男性附属品的‘平庸’的恶,但具体到其中的一些要求,如态度端庄、不苟言笑,衣着俭朴、不好妆饰,谦让恭敬、以礼自持,不道恶语,和睦家人等,未必不该成为当代女性道德修养的准则和尺度。”
 
这段话跟“抽象继承”的呼吁前后相接。文章对“女德”精神的概括是“剥夺女性权利,贬低女性人格”。这样的精神还要得吗?作者又主张继承“女德”提倡的“态度端庄、不苟言笑,衣着俭朴、不好妆饰”之类具体要求。这分明是具体继承,抽象否定,根本就不是“抽象继承”。如果要“抽象继承”,那就得发展作者所说“‘平庸’的恶”。其实“剥夺女性权利,贬低女性人格,使其完全从属于男性,成为男性附属品”是很恶劣的罪行,绝对不该继承,不知作者怎么会如此冷静,说这只是“平庸”。
很多人喜欢讲这种道德、那种道德,不断地搞各式各样的“德育”,实际上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道德。
 
那篇文章讲“态度端庄、不苟言笑,衣着俭朴、不好妆饰”是“女德”,即女性的道德。如果一些女子不是“态度端庄、不苟言笑”,而是活泼开朗、爱说爱笑;不是“衣着俭朴、不好妆饰”,而是衣着入时、妆容美妙,难道她们就缺了德?
 
国际学术界对道德问题的研究已经很深入、很细致。发表文章,教人道德,可能得认真读几本书。
 
所有公民一律平等,不管是男是女,还是其他。以性别划界,对任何人提出特别的社会要求,都使他们处于跟别人不平等的地位。鼓吹“女德”,就是歧视,这不是明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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