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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我的爱

 

  清楚的记得那一天,阳光灿烂,路旁许多棕榈树被剪成许多阴影投影在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路人身上,她把眼睛眯成一条缝,这阳光让她感觉温暖,伸出手想要抓住一把,他就出现在她手臂前方。这个她喊爸爸的男人。他在笑,直盯盯的看着她。
  她的生气毫无因由。那双眼睛像一汪湖,深沉且诱惑。三十多岁的男人了还长着这么一双桃花眼。
  他的笑意更浓。看他的嘴型,似乎是在叫她,却并未听见任何声音。她的眼睛干脆闭起来,幻想自己与这个叫自己小女儿的男人接吻是什么样的感受。不动声色的在两三米的距离之外僵持着,平静的像两个路人,欲望丝丝滋生,像爬山虎一样疯长,已经暗涌。
  他拉着她的手说纤纤玉手,不经一握,他审视着这双手。在阳光下折射出一种淡淡的白色光晕,她感觉手心像发了一次滔天洪灾,快要滴出了水。他说,没有为生活所累,没有让生活毁了它。
  她不说话,分不清这句话里包含的是什么意思。很多时候沉默是最好回答这类不知所措问题的方式。
  开了许久的车,七转八拐的,车上冷气开的有些冷,她觉得头晕已经完全失去了方向感。有些反胃想吐,没吱声。
  “这车是你的么?”她看见是丰田。
  “不是,我很穷,只够养活一只小猫。”
  她笑,心里想:小猫也不好养,它要吃鱼!
  车子上了高速,不再颠簸。她有些恍惚的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景色,表情麻木。他的手指毫无征兆的抚摸上了她的嘴唇,盯着前路不看她。似乎是在细细体会这份柔嫩,然后狠狠的捏揉,她有些疼痛,他的手指有些粗糙,上面有茧的触觉,车里放着一首歌林忆莲的失踪,正唱着:“这个安静的镇,到下一个热闹的城,来去自由从来不等红绿灯”。应该是超速了,她看见好几辆车让他抛在了身后,前方一直向前,路延伸很长,有些看不清什么时候拐弯。
  她穿着一条三年前买的一条破旧的牛仔裤,洗的泛白而宽大,腿上有着肮脏的印记,紧紧的揉搓着那团污记,她觉得丑陋,她想现在就把这团污记给洗干净,她不看他死命的和这团印记较上了劲。虽然洗不掉,可是她依然固执的相信,手里的汗已经将它浸湿,它总会淡化一些。
  在她低头劳作的时候,他吻了她。
  有些甜,像吃巧克力,有种丝滑的感觉,又像吃果冻。她想:她觉得自己像是掉进了水里,快要沉溺,他已经从温柔变成了粗鲁,力气似乎被他全部掏空,连肺里的空气都被他吸走,快要溺水而亡,本能的想要抓住可以救命的物件,她的手攀爬上了他的脖子。和爸爸接吻就是这样的感觉么?
  他一把推开了她,猛打方向盘,前路已经转弯,差一点点就撞上了路边的防护栏,她还沉浸在那溺水的感受中,两只手停留在空中。颓败的落下,打在牛仔裤上啪啪两声。刚才应该是很惊险,她看到他脸色有些发白。他看了她一眼,哈哈大笑起来:“你还真是个小妖精!”她咧着嘴,没心没肺笑,这是她的网名。其实她在想,要是生命停留在刚才那一刻,生不能同时生,死却可以同时死,也是一种幸福。
  他早已订了宾馆,据他所说是这很好的宾馆了,可是还是有些残旧。招牌上写着:四海宾馆,已进黑夜,霓虹灯打开来,海字却不亮。成了“四宾馆”她笑的乐不可支,抓住他说:“这不成了‘死宾馆’么?”他急忙捂住她的嘴,说:“别乱说话,这地方的人很迷信,当心老板不要你入住!”
      房间里和其他宾馆并无二致,唯一不同的是这里装修用的是壁纸,鹅黄底上涂着粉红的杂乱无章的图案,她想要看清这图案,轻轻的抚摸,一张床大大而暧昧慵懒的摆在房间。有多少对情侣在这床上度过美好的时光呀,床头柜放着杜蕾斯。
      他拉她进怀里,箍着她,她动弹不得,别过头去。他在寻找着她的唇,像个孩子在要吃的,她的心一下子柔软。他的牙咬着她的舌尖一遍一遍的吮吸,有时会碰着她的牙,这让他更加疯狂,他的舌头上有唾液,有些甜。吸吮着她的嘴唇,他含糊不清的叫着她的名。这让她疯狂且义无反顾。她将舌尖轻轻的碰触他的嘴唇,却让他一口含在了嘴里,惊慌的声音埋没在他的嘴里,听起来像是变了味道。他将她抱进了浴室。抵着她在墙上,花洒喷着暖暖的水。
      她心疼于她才买的T恤。那是她和薄荷在南京路好不容易才淘到的,急急的要跑开,却一把让他拉了回来。像剥香蕉似的,把她所有的武装都卸下。她感觉到有些羞愧,背对着身子,不愿面对他,长发搭拉在背后,一绺一绺的滴出水来。他的手指抚摸着她的腰上的脊椎,那里有颗痣。在白白的肌肤上凸现出来,像颗眼泪,他说。性感而让人怜惜。他的吻湿湿的,不知道是唾液还是水,温温的,像刚挤出来的牛奶在滚烫的肌肤上开出了一朵一朵美丽娇艳的花儿。从耳垂一直往下。她觉得地上的地砖在打滑,想要晕倒。他用手抓住她的腰,一把抱住她。身上全是水,湿湿的,他顾不上去擦拭干净,将她放在那张暧昧慵懒的床上。
      她觉得这是她的宿命,逃不掉,避不开。她相信冥冥中真有一位神灵,来安排这世间所有痴男怨女的宿命,所以她读圣经,虽然她并不信奉耶稣。墙角有一盆三角梅,开的郁郁葱葱,红的耀眼,死角里有几片早已调零的花瓣。
      熄了灯,他拥她入怀,轻轻的唤着她的名:雨。念的极轻,耳朵有些痒麻的感觉。“雨儿,小女儿。”她感觉到自己的心被他这一声小女儿填充的快要爆炸了,搂着他的脖子再也不肯放手:“爸爸,我想你。”
      那一年,扬州的琼花开的异常繁盛,重重叠叠。她坐在爸爸的肩上,她手上采了好多琼花,大朵大朵的洁白如云,然后一把一把的扯落下来,撒了爸爸一头。她咯咯的笑,台阶上满是扯碎的花瓣。爸爸笑着叫她小妖精,说晚上要打她屁股打开花。那一天爸爸做了她最喜欢吃的西湖醋鱼,给她讲了她最喜欢听的故事。她搂着爸爸的脖子睡觉。
   她有些害怕,紧紧的搂着他的脖子,她告诉自己今天晚上一定不可以再让自己睡觉了。这个男人应该是很细心的,她的紧张让他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她在想,应该他是爱她的。她轻轻的抚摸着他放在腰上的手,手指匀称,很有力,关节并不突出。是她喜欢的,她对男人的手有着一种近乎变态要求。人可以不帅,但手一定要好看。薄荷为此嘲笑过她不下百次。感觉到她的回应,似乎给他注入了新的能量。听着她叫着爸爸,他变的无比炽热,渴望着融化她,也渴望着被融化。
  那夜她最终还是没有敌的过铺天盖地的疼痛与疲倦。她做了许多色彩斑斓的梦,梦见自己在洁白的琼花树下变成一只蝴蝶,落下许多金光闪闪的粉,洒得爸爸的身上全是,等她落在地上的时候,爸爸却变成了他,而她变成了一只黑色的猫,他对她招手。手里拿着一只西湖醋鱼。
  她在肚子极度饥饿中醒来的,她睡在他的臂弯里,呼吸悠长缓慢他睡的真熟。望着床上那印记,她感觉有些可耻。像个小偷,偷了别人的男人。她想在他醒之前把那印记清洗掉,他一个转身将这罪证彻底沦为永无出头之日的地步。
  买了早餐回来,他已醒来,靠着床头抽着烟。她注意到他抽的是软云。
  “我买了早餐,吃点么?”,她把油条,稀饭,豆桨摆在小桌上。
  “不吃,你是不是那个来了?”,他把烟狠狠的吸了一口,对着墙角的三角梅吐出了一大团烟雾。
  “恩。”,她拆方便筷的时候把筷子丢进了垃圾桶。把包装纸留了下来,上面写着,白天鹅卫生筷。想想又不对,又把包装纸丢了进去。“来了有三天了,昨天已经走了。”
  “对以后有什么打算?”
  “这算是下逐客令么?”
  狠狠的将烟掐死在烟灰缸里,声音大了许多,说:“你明知道不是。”
  “恼羞成怒了?”,她说。
  这是他们第一次争吵,在她把自己完全交付他之后。他大声的吼:“为什么女人都他妈一个样儿,没一个好东西。”她嗤之以鼻,心里风起云涌。
 
  接下来的几天她开始物色房子,寻找工作。六月的深圳,酷热难当,她不再觉得阳光温暖的让人感觉可爱了。他冷眼旁观她的忙碌。这几天他们依然住在一起,她心里是有些恨他的。不过身在异乡,不管是身体还是情感,她需要个男人。她为自己找了个很好的理由:身体喜欢有什么办法,我无能为力。她并不再为自己这种想法感到任何可耻了。我只是爱上了个男人,碰巧他是个结了婚的男人。
  他给她找了个工作,说是在夜总会上班。她眯着眼,看着他,并不说话。
  “只是去做DJ公主,说白了就是服务员,你别乱想。”
  “多少钱一月?”
  “那要看你做的好不好?靠业绩的。”
  “我去”。她带着有些绝然的味道答道。
  第二天,他陪她去面试,还有他的一位女性朋友。在里面填了许多的资料,人事部的干事说,条件都合格,只是要等经理审核下。在等待的过程中接到了他的电话,之后着急的要她出去。
  “发生什么事了么?”她有些喘气。
  “那不适合你,我不让你去。”他道。她眯着眼打量着他,以确认他这话里认真的比例是多少。
  “不要这样,不要再用这种眯着眼,一脸故作纯情,实则鄙视之极的眼神看着我。我是认真的。”她和他的朋友都笑的天翻地覆。他朋友叫李微。外表很文静的一个女孩子,在夜总会做DJ,她有些诧异,这于她想像中从事这类职业的女性标准不大符合。李微笑起来很好看,感觉她和自己一样还是个孩子,未经多少世事,空白的犹如一张待生活来书写的一张白纸。“你一点都不像从事这类职业的人。”
  “要是录取了你,你也会和我一样从事这项职业,你不也不像么?只是他不舍得你去做罢了。”,李微言语间一腔的落寞对她说。
  她拿眼瞟了瞟他。他正在喝酒,是雪花啤酒,应该是冰镇过的,酒瓶上爬满了水珠。那天吃饭吃的异常开心,她吃了很多,而且奇怪胃一点都不痛,还喝了一杯酒。在回去路上,他讲李微的故事。她是他一个朋友的情人,朋友有老婆,不可能娶李微,可是女人的爱情却是不理智的,所以她选择和他生活在同一个地方,迫于生活,去做DJ公主。
  她觉得心口堵得慌,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吃多了,有些想吐的感觉。天色还早,阳光隐去了,街上有小贩推着三轮车在贩卖各种各样的盗版的影碟,音响里放着时下流行的网络歌曲——要么声嘶力竭,要么奄奄一息。
  “那她和你是什么关系?”,她突然问他道。
  这个问题明显让他有些手足无措,一下子定格在怔忡之间。她眯着眼看着他,等待着他给一个说辞。他有些为难,几次开口都又闭上了嘴。她却是得理不饶人,不怜悯他,冷眼看着他的表演。
  “她喜欢我,可我和她并没什么。他说完长嘘一口气。”
  “就这样没有下文了?”
  “没有了。”
  “交待清楚了?你确定?没有下回分解了?”
  “真没了。”
      知道他说的是实情,她哈哈大笑起来,这是他们以前在网上常说的对话,每次他犯错让她抓住了把柄后的对白。
  他凑近她耳边说:“小妖精晚上有你受的!”他是言出必行的人,她却感觉到幸福。她说:“爱情就像一场战争,现在我已经掌握了主动权。”他不以为然,她捧着他的脸很认真的说:“我今天有本事打赢了一个女人,明天我就有本事打赢无数个对你报有幻想的女人,也许有天我会死,也许会消失,但是你除了我,你再不会爱上其他女人了,我会贯穿你整个的生活以及整个的生命。”
   她终是没能做成DJ公主,而是做了他公司一位文员,负责日常许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公司规模并不大,各部门负责的基本上都是他老婆的亲戚。她第一天上班,老板就给他布置了工作准则,简称“三小”,“小心说话;小心做事;总之一切小心。”耳目众多,她觉得有挑战性,20岁果真年轻勇敢且无畏。她的主要工作是打打字,影印资料,做做登记,回访客人之类的,工作倒是轻松,装饰公司尤其是像这么小的装饰公司好像是没多少事情可做。她的办公室对着他的办公桌,侧着头就可以看见他,所以没事做的时候,看他成了她生活中一件很重要的事。她喜欢看他忙碌的样子。
  她租了房,离公司不远,很简单,进去就是房间,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她看中的是有个大大的阳台。买了许多的日常用品,他不方便,所以这些东西全是她自己去买的。她倾注了所有对家的幻想,虽然没有电视没有冰箱没有空调,但是她依然在乐此不疲的挑选着床单,枕巾,厨具,洗发露,等等各种零零碎碎的东西。她还买了张小桌子,两个小板凳。把这一切布置好,她为他做了第一顿饭,扬州狮子头,青椒土豆丝,蒜蓉空心菜,一个肉丸清菜汤。这些是按照她自己所想的配出来的菜,有淮扬菜和川菜的风格。他说:“时间并不是很多,公司即使没事,他也要去盯着。”她有些生气。一米八多的身高坐在小板凳上,委屈的像个小孩子一样,又有些心疼,干脆让他坐在了地上。
  他打量着这屋子,叹气着说:“真是简陋!以后我给你买个大房子!”
  她给他盛饭,“有多大?”
  “你想要多大?”
  “真正开心是你和什么人住在一起,而不是住在多大的房子里。”
  “你是真的20岁么,我怎么感觉你像30岁的女人?”
  “那是我成熟!”
      他夹着菜,然后对她说:“菜很好吃,合他的口味。”
  “她有些沾沾自喜,有你老婆做的好吃么?”
  “她做的是北方菜。”
  “你喜欢吃家乡菜?”
  “喜欢架不住天天吃。”,这句话使她有点黯然。
  他很快就收拾停当了,留下她一个人收拾残羹剩饭,她把水池放满了水,倒了很多的洗洁精,满满的全是泡沫,把碗丢进水池,韩国碗的式样,托底很薄,上面用粉红色的线条画着一些花朵并未填充颜色,简笔画的意境,很多残缺的,捧在手里有些怜惜的感觉,她想这些碗是孤独的。丢的如此用力都未曾发出任何声响。
  白天在公司没事做的时候可以上下网,还可以偏着头看他,有时他会回头对她送上一个飞吻。在QQ上他们还可以讨论晚饭要吃的菜。她觉得这样的日子挺幸福。
  他一直住在办公室里。他会偷偷的溜进她的被窝,说很多让她脸红心跳的话,然后他们疯狂的做*爱,在床上他总是热情如火,一遍一遍喊着小女儿,他总能轻易的挑起她的疯狂,他对她的身体,她的情感了如指掌,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说什么样的情话会让她绽放。这种沉沦的感觉让她有种玩火自焚的冲动。她说:“爸爸,我就是一只飞蛾。”展开双臂拥他入怀,她觉得自己真会为这爱情赴汤蹈火。
  在白天他们互相点头微笑像所有的老板和下属那样,礼貌且生疏。只有她知道他的眼角眉梢是怎样的****缠绕。
  公司接了一幢别墅的装修,各个部门在一起开会讨论。她负责会议记录,坐在他身边。大大的会议桌是个很好的掩体,她穿着一双细跟两厘米高的白色凉鞋,细细的白色线条衬托她的脚小巧透明,他曾不只一次的把玩。他曾说,女人的脚和女人的手和脸一样重要。他喜欢用食指沿着脚的轮廓轻轻的触摸,从脚尖到脚踝,痒痒的感觉常常让她咬着嘴唇不愿出声,有着挣扎可是却不愿用力气,他挑战着她的极限,有时会低下身落下湿湿的吻在脚面上,润湿的感觉让她眩晕,觉得身子轻飘飘的,轻的需要借助地心引力才不至于让自己飘向天空。她要是倒在床上,他更会放肆,她的脚趾小巧而匀称,白的透明。他曾对她说过,像一粒粒青涩的葡萄,让人食欲大开。他正不动声色的用打着拍子的脚碰着这些青葡萄,脸上还一副思考的表情。她却做不到他那般镇定自若。急急的收回了脚,可是他有办法,再次寻找到她。她的字已经写成了象形文字,恨恨的别过头。墙角有一盆绿萝,翠绿的叶片上有一块一块黄色的斑点,攀爬成园艺师塑造的造型,她有些气愤。
  时日一久,她似乎喜欢上了他这样的小动作,不动声色却激情暗涌。
  “爱情是疯狂的!”薄荷对她说。
  这期间过了一次中秋节,他们正缠绵的时候。接到他老婆要回来的消息。她从怀孕就回老家了,直到现在,小孩快一岁了。他似乎兴致正浓,说完有些迫不急待,电话并未影响到他过中秋节的心情。她却难以入眠。
  她对薄荷说:“觉得自己很恐慌,像属于自己的东西让人给抢夺了一样。”
  薄荷一针见血对她说:“本就不是你的,别人的老公。”
  “可是他爱我!?”她有些外强中干的说。
  “爱情又不代表一切。”
  十月中旬,还是炎热。她喜欢照看办公室的植物,发财树,绿尾葵,还有她喜欢的绿萝。他的办公室放着一盆千年木,桌上的小盆栽是白鹤芋。她对植物有着偏好,许多别人叫不出名字的,她可以娓娓道来,有次给同事们讲故乡的琼花。
  琼花在植物学上属忍冬科荚蒾属。是落叶或半常绿灌木。扬州市花,聚八仙,八仙花、蝴蝶花、木绣球等,都是琼花的别名。
  春夏之交开花。到处姹紫嫣红,唯独琼花洁白如玉,风姿绰约,格外清秀淡雅。。秋风萧瑟,群芳落英缤纷,凋零衰败之际,琼花却是绿叶红果的迷人秋色。绿叶和红果相映成趣,分外鲜艳,经久不调。
  琼花枝条广展,树冠呈球形,树姿优美,树形潇洒别致它代表着美丽,浪漫,完美的爱情。有诗云:维扬一株花,四海无同类。就是说的琼花,意喻天下无双。琼花的美,还在于它那颇富传奇色彩的迷人传说
  相传琼花是扬州独有、他乡无双的名贵花木,连隋炀帝也不远千里,大征民工修凿运河,一心要到扬州来观赏琼花。但当运河开成,隋炀帝坐龙船抵达扬州之前,琼花却被一阵冰雹摧毁了。它是有情之花。她有点伤感,侃侃而谈琼花在历史上的几次曲折,几多波折。
  同事们都喜欢她讲这类植物趣事,有时成了她的私人演讲,下面听得有滋有味。他也很是喜欢,会把办公室的门打开。为了照顾他,她讲的异常大声。
  薄荷说她现在好赖不分。她笑,喜欢他接触到的一切东西,像这些植物,时日一久沾上了他的气息,她就觉得再难以割舍。
  他曾问她何以对植物这般喜爱,她说植物不像动物那样让人没有安全感,她抚摸着白鹤芋。他有些生气打开她的手,有些气恼的说,以后不准你再弄这些花花草草我吃醋。
  他起身。
  她的笑容还未来的及隐去,望过去,她看到了他传说中很是厉害精明的老婆。
  通常他很少谈及他的家庭的。这个叫婷的女人,她所有的认知,都是从同事口中传出的样子。说她精明,老板很惧怕她。
  许是因为赶路的原因,她穿着一套运动服,李宁的。并不臃肿,看来产后恢复的很好。他也有一套类似的,是情侣装。直发梳成马尾,个子很高,典型的北方女人的模样,有些黑。眉毛是纹的,一点都不自然,双眼皮看起来有些假,不知道是不是也是割的。鼻子挺,但却显的有些大,皮肤不好,有些粗糙。嘴巴很大,不好看,没有任何美感。让她想起他说自己的嘴性感时的模样。
  她在洗碗,他从后面搂着她的腰,用脸摩擦着她的耳垂,嘴里叨念着:“你是我的小女儿,我的”。他知道如何引诱她。
  “你觉得什么样的女人才是漂亮的?”
  “我的标准和其他男人也许不一样。”
  “很另类么”?
  “首先,手得漂亮,脚也要漂亮。我看女人一般先看手。还得白,试想我捧着一双黑脚亲吻会是什么样的,我绝对下不了嘴。”
  她笑起来。刚刚暧昧的气氛让这一笑给破坏了。他有些生气。
  怎么这个习惯我们两个都一样呢。“然后呢?”
  “然后嘴也得漂亮,性感。”
  “那你喜欢舒淇的嘴么?”
  “舒淇的应该更符合外国人的审美,我比较传统。”
  “比如……?”
  “亲吻应该比任何语言更具有说服力吧,小女儿。”他笑的很坏。
  薄荷说,这个男人不简单,懂得欣赏女人手的男人,已经跳出了简单的以貌取人的原始的冲动了。
  细细的打量她觉得没自己漂亮。可她却不因此高兴。
  他已经接过儿子抱了过来,她听他喊那小家伙叫鹏鹏。和他长的分外像,一副虎头虎脑的样子,大大的眼睛,看着对面的她。除了他老婆,她觉得她连他儿子都分外喜欢。因为她是新来的,他对她老婆介绍了她。
  婷对她礼貌的笑笑,她回以同样的礼貌。觉得自己越来越有演戏的天赋。
  然后看他把老婆儿子迎到办公室,碰一声门关上了。阻断了她想张望的念头,如坐针毡。
  她对薄荷说,感觉自己像根刺,刺在他的心上,会有一点点的疼,但他终会拨掉。因为影响健康。
  下班她就冲出了办公室,然后一直跑一直跑。直到筋疲力尽。凉鞋细细的跟似乎跑坏了,她干脆脱下来。光着脚买了个冰激淋坐在马路边吃。
  路上许多人侧目看着她。是真的饿了,她毫无吃相。
  路边一个男人打量她许久,问她:“好吃么?”
  “我吃完了。”她有些歉意。
  “难道你以为我是叫花子?”他做晕倒状。
  她冲他笑。
  “还要吃么?”
  “一个就好。”
  “你叫什么名字?”
  “薄荷。”她喜欢这个名字。
  “我姓唐。”
  “那不是成了薄荷糖了。”她笑。
  她就这样认识了这个男人,唐。
  她穿着一条雪纺的连衣裙,很宽松,腰上系着一条黑色的腰带,下摆便有了许多褶皱,风吹起有些飘逸。提着坏掉的凉鞋,光着脚和他走在路上,她本是一个毫无方向感的人,现在已经迷路。
  关于她的方向感,他们曾经有过一段谈话。
  “你是猪么,过两三条街而已,你可以把自己弄的电话求救。”
  “没有去记路边的标志,全都差不多。”
  “全都长成一个样儿了?你可真有才。”
  “脑子又不是拿来记路的。”
  “那你的脑子拿来记什么?”
  “记你。脑子里记的全是你。”她有些委屈。
  那一刻他应该是感动的,搂她入怀。很用力。在离公司两条路的街口。
  她给他讲着道路两旁栽着的各种植物,凤凰树、大叶紫薇、小叶紫薇,还有红花紫荆、鸡蛋花、大红花、刺桐、腊肠树,讲他们的所属,花期,栽培,防治等等。他很安静一直没有打断她。甚至不问她要去那里。
  她静静的观察着,他的手掌很大,手型比较好看,指甲修剪的刚刚好。这张脸应该是比较帅的,线条硬朗,轮廓清晰。BURBERRY白色短袖衬衫让他穿出了味道。她喜欢那领口典型的苏格兰风情格子,裤子米黄色质料很好的样子,线条简单。BURBERRY格子皮带系在上面得体而低调,咖啡色的PRADA休闲鞋。
  “薄荷你懂的真多。”
  “我以前的愿望是成为一个植物学家。”
  “我觉得凡是后面带个家的,都很牛B。”
  “你呢?你以前的梦想是做什么?”
  “想做名教师。”
  “那和我父亲职业一样。”
  “看不出你还是教师子女,”
  他哈哈大笑,他有一排洁白而整齐的牙齿:“做教师的目的是当初念书那会太顽皮了,老师又很凶,管的很严,只好寄希望于下一代希望以后自己做了教师报复他儿子。”
  她笑。
  他们像两个相识多年的朋友,谈理想,谈过往,谈人生。她喜欢这样和人平静的聊天,没有任何功利,动机单纯。至少她自己是这样。也许明天过后谁也不认识谁,她要的只是这个过程。结果怎样她并不关心。
  分别的时候,他给她留了他的电话号码,并且打赌她并不会打这个电话。她说他看一遍就能记住,还认真的重复了一遍。不过她了解自己,并不是一个很有倾诉欲望的人,在陌生人面前大多数的时候,她喜欢沉默。
  他并未要她的电话,在出租车扬长而去,她看着他越来越模糊的背影的时候她觉得他们应该是同样一种人,在特定的环境下才有说话的欲望,享受这过程。只为度过这段时光。习惯离别,享受离别。并不在以后的生活中追忆,只记得,他叫唐,他给她买过一只冰激淋。陪她走过一段长长的不知名的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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