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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杂谈

  讲到摄影,香港恐怕是全世界最方便的地方之一。第一是器材便宜,德国的相机、英美的软片,在香港买都便宜过在原产地购买。第二是天气好、风景美。这里天清气朗的日子真多,既有高山,又有大海。曾听一位国画家说,香港的山既有北宗的山,又有南宗的山,这在全国各地都是罕有的,真是风景写生的好地方。适宜于绘画,当然也适宜于摄影了。大概由于这些优良的条件,香港的摄影家近年来在国际上声誉日起,任何哪一国的沙龙比赛中差不多总有香港人的作品入选。最近在圣约翰教堂展出香港摄影沙龙入选作品,确是琳琅满目,佳作很多。在各种艺术活动与体育活动中,真正达到国际水平的,香港目前似乎还只有摄影一项。

  摄影算不算是“艺术”呢?在摄影家们说来,那当然是艺术,但严格说来,它与真正的艺术还是有很大的距离。所以现在许多人认为它是一种“半艺术”(Semi-Art)。所谓艺术,是指人们创造一种作品,用以表达思想感情。诗人写一首诗歌颂劳动的光荣,音乐家作一首曲子抒发他恋爱的感情,画家与雕刻家在画布或雕像中表达物体的美丽和他的看法,小说家、剧作家、电影的编导们描写社会中的悲欢离合……这些作品都有很大的创造自由,能深刻表现作者的思想和感情,引起观赏者的共鸣,但到目前为止,单幅的照相还不能圆满地表达思想感情。当然,照相中也包含有思想和情感,但一般说来,这只是“包含”而不是“表达”,因此不能说是完整的艺术作品。

  比如说,用一个美丽的女人做题材。画家爱怎样画她就可怎样画,或许,这个女人容貌虽美,灵魂却很丑恶,高明的画家会在她嘴角的微笑中加上一些邪恶的线条,或者在她美丽的眼睛四周涂上一些不愉快的彩色,甚至于,他可以在肖像上画些毒蛇、蜈蚣之类。但摄影家却没有这种自由,他只能取一个怪异的角度,缩小光圈用一种“低调子”来拍摄,或者,再在黑房工作时增加点什么,然而不管怎样,他不能真正地“创造”,只能尽可能地“安排”现成的物件。

  戏剧与电影,在某几点上来说,创造也是受限制的,编导者的思想感想,要通过演员表达出来。如果演员好,那么艺术创造就很圆满,要是演员很糟,编导者的艺术意图就表达不出了。戈登·克雷(Gordon Craig)是英国著名的戏剧家(他是英国著名女演员艾伦·泰丽的儿子,萧伯纳写给艾伦·泰丽的情书在文艺界是很出名的),苏联的大戏剧家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曾邀请他到苏联去导演《哈姆雷特》。这位戈登·克雷就常常叹息演员的不如人意,以致认为在戏剧中,最完美的表演者是木偶,只有木偶才不会妨碍戏剧家的创造。这种说法当然是过于偏激,演员的表演本身就是一种艺术,这种艺术与编导的艺术结合起来而成为完整的戏剧艺术。

  如果不是那么认真,当然“安排”也可以说是艺术,不是有许多人把插花、烹调、衣服设计、室内装置甚至理发、交际等等都说成是艺术么?与这些东西比较,那么摄影中创造与表达感情的成分又高得多了。

  朋友中大概一大半的人有照相机,除了极少数的人专心研究之外,大家只是拿来玩玩而已(包括我自己在内)。有一种德国相机叫做“为她摄”,这种相机并不出名,但它的名字倒说出了这里许多玩相机的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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