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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儿童学习(2)


  那时候,我们以为所有的梦想明天都会成真,于是便真的去梦了……
  可以说,童年所赐予我们的幸福、勇气、快乐、鼓舞和信心……童年所教会我们的高尚、善良、正直与诚实,比人生的任何一个时期都要多得多。
  有一次,高尔基去拜访列夫·托尔斯泰,一见面,老人就对他说:“请不要先和我谈您正在写什么,我想,您能不能给我讲讲您的童年……比如,您可以想起童年时一件有趣的事儿?”显然,在这位饱经沧桑的老人眼里,再没有比童年更生动更优美的作品了。
  凯斯特纳的《开学致词》固然是一篇捍卫童年的宣言,令人鼓舞,让人感动和感激。但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后来呢?有过童贞岁月的他们后来又怎样了呢?一个人的童心是如何从他的生命中不幸消失的?即使有过天使般的笑容和花朵般的纯净又能怎样呢?倒头来仍免不了钻进其父辈们的躯壳里去,以至你根本无法区别他们……就像“克隆”的复制品一样:一样的臃肿、一样的龌龊、一样的功利、一样的俗不可耐、无聊透顶……
  一个人的童心宛如一粒花粉,常常会在无意的“成长”中,被世俗经验这匹蟑螂悄悄拖走……然后,花粉消失,人变成了蟑螂。这也就是康·巴乌斯托夫斯基所说的“生命丢失”罢。
  所谓的“成熟”,表面上是一种“增值”,但从生命美学的角度来看,却实为一种“减法”过程:不断地交出生命中天然的美好元素和纯洁品质,去交换成人世界的某种经验、某种生存策略和实用技巧。就像一个单纯的天使,不断地掏出衣兜里的珍珠,去换取巫婆手中的玻璃球……
  从何时起,一个少年开始学着嘲笑天真了,开始为自己的“幼稚”而鬼鬼崇崇地脸红了?
  【网友“春水如天”的评论】
  目前国际社会基本认同的童年概念包括:第一,必须将儿童当“人”看,即承认其独立人格。第二,必须将儿童当“儿童”看,不能将其当作“成人的预备”。第三,儿童在成长期,应尽量给其提供与之身心相适应的生活。
  说起来,中国的孩子实在很令人心痛的。他们从未被当成一个完整而独立人格的生命被尊重过。他们被宝贝,被赞扬,被“众星拱月”,但,就是没有被“尊重”,宝贝,与尊重无关。中国成人对孩子的爱是一种对私有财产的爱,而不是基于他是一个可贵的独一无二的自由的生命而产生的尊敬和爱。从古至今,中国的家长,也都是把童年当成了成人的预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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