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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费不能涨声一片

        时隔7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新一轮“涨价冲动”再次到来。今年9月,在江苏、贵州、宁夏迈入大学校门的新生,将是三地学费标准调整后的首批承受者。相比上一年,宁夏是各地当中学费上涨幅度最高的,其文史、理科、医学等各类专业的涨幅均超过50%。(中国青年报8月18日)

        从已经完成学费调整的省市来看,大学学费标准绝大多数呈上扬态势,少则涨一成,多则翻一番。地方教育部门、高校涨学费的理由是办学成本上涨,学校办学经费压力大,“此前的学费标准太低”——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从2007起,大学学费已经连续多年没有上涨,维持在2006年水平——但问题是,在国务院发布“限涨令”之时,我国的学费标准已经过高,因遭遇社会舆论强烈质疑,不得不冻结涨价,现在7年过去,大学学费标准是不是变得“太低”,需要涨呢?其实不然。
 
        先来看看2006年我国发布学费“限涨令”之前的学费标准。当时,大多公立高校的学费标准是5000元。而当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90元,学费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多,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40%左右,相当于一个半农民的全年收入才能供一个大学生的学费(还不包括住宿费、生活费)。就是学费标准较低的宁夏,当年的学费标准也是文史类2600元,理工类2800元,这也占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5%左右,以宁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77.26元)计算,最低学费标准也占到城镇居民收入的28%多。

        而从国际范围看,公立高等学校的学费标准,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是有明确的限制的,通常不能超过20%——比例过高,将增加家庭的学费负担,挤占其他正常开支——在美国,公立高校的学费标准在5000美元左右,这相当于人均收入的1/6(按美国人均收入3万美元计算);在英国,2006年之前,大学学费占英国人均收入的10%,2006年之后,英国涨学费,但学费标准不超过人均收入的20%。

        与国际相比,2006年时我国大学的学费标准,相对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实在太高。如果再纵容学费上涨,恐成为全球大学学费最高的国家。这是国家限制学费上涨的背景。
 
        那么,时隔7年之后,我国大学的学费标准,是不是就很低了呢?同样以5000元学费标准计算。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大学学费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56%,就拿宁夏未涨价之前的学费标准计算,也占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9%。

        由此可见,我国大学的学费标准还是很高。当年笔者就曾指出,学费不是不要涨的问题,而应该降下来,我国没有降,而是等着居民收入增长,来降低学费占收入的比例。现在居民收入提高了,但学费支出比例还很高,学费上涨遭遇质疑是在意料之中的,按照各地学费上涨的幅度,我国大学的学费标准,很快会恢复到2006年的高比例水平——从居民实际收入看,学费整体而言其实不应该涨,而应该下降,只有少数学校、少数专业学费标准比较低,可以进行适当上调,但不能超过居民可承受的范围。

        我国应明确限定大学学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限定大学学费占居民收入比例之后,学校动辄涨学费的冲动才会得到遏制,也才会真正开源节流——在政府拨款之外,通过社会募捐增加学校办学经费来源,同时把办学经费用到刀刃上,不能挥霍、浪费、挤占。目前,公众反对大学学费上涨,还有一个原因是大学的办学开支并不透明,如果大学精兵简政(砍掉不必要的行政机构、减少行政人员),精打细算(科学决策、控制三公消费、减少铺张浪费、把钱用到提高教学质量上),并不存在大学所说的成本压力过大的问题。如果大学能交出一本透明的账本,告诉大家每一笔开销,按照目前的收支情况入不敷出,那么,在居民可承受范围内,可以一定程度提高学费,而超出居民承担能力,则应该由政府拨款、社会募捐等解决。这才是合理的大学学费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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