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继续描述君子的优良品行,指出由于他们事亲孝,所以能够忠君; 由于能尊敬兄长,所以能顺从官长;由于治家有方,所以可以治理国政。正 因为如此,君子在家门之内奉行孝、悌、理三德,就可以树立自己的形象并 且扬名后世。本章是对首章“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一句中“扬名”的展开, 故称《广扬名章》。从这一章中,我们可以更明确地理解作者“家国一理” 的主张。
谏争章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 令可谓孝乎?” 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 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 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 则子不可不争于父,臣不可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 孝乎!”
大 意
本章讲述对孝要有辩证态度的道理。一味地恭顺父母之命,并不一定是 孝,面对父母违背道义的行为或主张,儿子要进行谏争,帮助父母改正错误。 如果此时“从父之令”就是不孝。推而广之,臣之于君,亦是如此。
感应章第十六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 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 言有兄也。宗庙致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庙致敬,鬼神著矣。 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诗》云:‘自西自东,自南 自北,无思不服。’”
大 意
本章讲述孝的超凡作用。文中举昔日贤明之君为例,指出虽贵为天子也 必有父有兄,天子若能孝父母、敬兄长、致敬于祖先,其作用就会大大超出 凡人之孝,可以“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本章以《感应章》命 名,是说明天子之孝可以感动天地神明。 文中之诗出自《诗经·大雅·文王有声》。
事君章第十七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 故上下能相亲也。《诗》云:‘必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大 意
本章讲述君子的事君之道。君子事君要时刻想着国君,进见时必须想着 如何办好国事,奉献自己的全部忠诚;退还后,要考虑如何弥补君上的过失。 对待君上,君子应顺从和执行他的善政,而纠正制止他的恶行。 章末之诗引自《诗经·小雅·隰桑》。
丧亲章第十八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 乐,食旨不甘。此哀慼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 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槨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 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 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 之事亲终矣。”
大 意
本章言亲人亡逝后,孝子应行的丧礼。首先,孝子要尽哀慼之情,要遵 守三日而食,丧不过三年的礼法。这些礼法既能表达丧亲之哀,也体现了不 以死伤生,丧而有终的精神。文中接着讲述了孝子应做的事情:入敛、供祭、 哭送、卜墓、落葬、入宗庙和春秋祭祀。做好这一切事情,就尽到了生者的 责任。最后文中总结道:对于亲人,活着时要爱敬,亡逝后要哀戚,人的立 身之道、死生之理尽在于此。
附录:
1.唐玄宗御注《孝经》 2.孝经刊误
唐玄宗御注 《孝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