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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贞霍元甲黄飞鸿都是伪英雄

  每当国难当头之时,常常流传有妓女或寡妇上阵杀敌救国的故事。当然,“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市井侠客救国也是一大风尚。大概这都是对所处现实的讽刺与反动。正如“肉食者鄙”一样,本应该去救国的既得利益集团尸位素餐,舍身救国的偏偏是民间那些弱势群体。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司马迁撰写《史记》时特辟《游侠列传》,赞朱家郭解,诵侠义,无非召唤正气与正义。正如金庸武侠的小说中的郭靖。此《春秋》大义,由来已久,历代皆如此,似乎天不变道亦不变。
  近代中国,国运式微,屡遭列强侵略,几近亡族灭种,可谓几千年来的莫大耻辱。其时,兴武救国之风,随着义和团运动走向了高潮,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虽然热兵器优越于冷兵器,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刀枪不入”的神话并未走到尽头,而是再次以超越热兵器的面目出现在世人面前。正是如此,中国功夫后劲十足,加上才俊辈出,造神不断,遂蔚然风靡全世界。
  当代,因中国功夫凭借电影在海外影响甚钜,因而托载于电影的近代武术神话也跟着在国内外广为流传。春花零落,血雨腥风,侠客们自卑而夹杂着国恨家仇,自负而凭借着一身武功,化作一幕幕威风凛凛的民族英雄徒手打败外敌的故事呈现在世人面前,真不知道激起了多少世人的爱国情操!所以,因近代电影、电视、小说的有意渲染神化,好事者润色增华,于是塑造出了全国老少皆知的三大伪武术民族英雄——马永贞、霍元甲、黄飞鸿。他们在世之时,虽然他们三人都小圈子内小有名气,但相对于全国的一流大武术家来说,仍不过是无名小卒。不料,时异势转,他们都是死后暴得大名,享尽哀荣。在影视中,他们都一身正气,武功非凡,经常打败在欺负中国人的外国大力士,为国人与民族赢得了尊严。因此,他们成为了近代的“武术民族英雄”。
  据查史料,马永贞的记载仅仅片言只语,根本看不出他是上海滩武侠。当时国内名高望重的一流武术家甚多,霍元甲、黄飞鸿的武术纯属一般,根本算不上什么武林高手。霍元甲的迷宗拳在中国拳术中只是一种很不起眼的外家拳,生前仅以“大力士”闻名;而黄飞鸿的无影脚纯系后人杜撰,因其生平事迹不可靠,落选2007年广东历史文化名人。似乎塑造英雄可以带来无数利益,像天津西青南河镇因时霍元甲故里,闻名遐迩,最近还趁机利用霍元甲的名人效应,更名为“精武镇”。真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不过,更名为“霍大力士镇”才名副其实。
  
  一、马永贞
  
  《黄浦区志名人事略》:
  马永贞(?~1879),回族,山东济宁人。清末拳师。曾在境内跑马厅(今人民广场和人民公园)赛马会上,以骑术战胜外国骑士,轰动沪上。清光绪五年(1879年4月13日),在南京路“一洞天”茶楼(原址今南京东路金华路)被暴徒暗算,伤重身亡。
  
    《黄浦区志大事记》光绪五年(1879):
  三月二十二日(4月13日) 山东拳师马永贞(回族)在南京路一洞天茶馆喝茶时,被马贩顾忠溪纠集的打手先用石灰粉撒面,再用刀砍伤。当夜,伤重致死。
  
  可见,历史上确实存在一个山东拳师马永贞。他曾在上海跑马厅(今人民广场和人民公园)赛马会上,以骑术战胜外国骑士,轰动一时。光绪五年(1879)三月二十二日(阳历4月13日)在南京路“一洞天”茶馆喝茶时,遭马贩顾忠溪纠集的打手暗算,石灰粉撒面,乱刀砍伤。当夜,伤重而死,饮恨上海滩。然其生平事迹再无史可查,无法还原其真实面目。但好事者蜂起,不断有影视剧、小说演绎马永贞的故事。民国16年(1927),武侠电影《山东马永贞》上演;20世纪30年代中期,上海戏馆中曾有锡剧《山东马永贞》的剧目。至今,关于马永贞的电视、电影多如牛毛,全系虚构,不必一一赘述与置评。值得肯定的是,马永贞仅仅在赛马会上战胜外国骑士,不能认定为民族英雄。
  
  二、霍元甲
  
  霍元甲生前仅以“大力士”闻名,逝世后的墓碑“大力士霍元甲之墓”就是明证。其老家在天津小南河村。传说霍家是武术世家,还有待于考证。霍父习“秘宗拳”(又称迷踪拳、迷宗拳),人称“迷踪艺”。此拳术在河北沧州一带也有流传,属于很不起眼的外家拳。霍父出身农民,忙时务农,闲时习武,并非富贵人家,也没有开武馆招收一大群弟子。霍元甲亲兄弟三个,他排行第二;叔伯兄弟十个,他排行第四。虽然霍元甲练武起因无法考证,但是他肯定继承了乃父衣钵,练成了大力士。中国精武体操会创始人之一的陈公哲笔下,霍元甲身材魁梧,“发辫盘束顶上,灰土布短衣、布靴,北方土佬装束,高五尺八寸,腰围横阔,面色赭黄,熊腰虎步,约二百磅”。
  光绪晚期,霍元甲到天津法租界“怀庆药栈”海河码头当脚夫,因少小习武,身强力壮,膂力出众,喜欢打抱不平,于是名声渐起,后来当上脚夫老大,成为脚行的头面人物,人称“大力士”。“怀庆药栈”老板农劲荪系安徽霍城人,早年留日,文武双全,精通外语,还是同盟会会员,交游甚广,与霍元甲关系甚好。宣统元年(1909),霍元甲应陈其美、陈公哲等人之邀到上海,拟与英国大力士奥皮音比武。宣统二年(1910)农历六月初一(西历7月7日)中国精武体操会正式成立,会址设在上海闸北旱桥以西王家宅。此会由陈其美、农劲荪、陈铁笙、陈公哲、卢炜昌、姚蟾伯、霍元甲等人创办。霍元甲任武术教练,并未唯一创始人。同年9月14日,霍元甲逝世,葬于上海北郊,碑上刻有“大力士霍元甲之墓”。
  虽然有“中国精武体操会”,但历史上从无什么“精武门”一说。而霍元甲更没一个叫“陈真”的徒弟。倒是有一个徒弟叫刘振声,颇有名气。于今流传霍元甲是“精武会”或“精武门”的唯一创始人,给霍元甲脸上贴金,是没历史依据的。
  之前,顾留馨曾在《上海体育史话》1983年第4期发表《爱国武术家霍元甲———不是精武会的创始人,也不是被日本医生害死的》,已明辨其中是非。
  霍元甲的武功并不怎样,很平常,所谓的“迷宗拳”也只是旁门小道。传说霍元甲打败过俄国大力士卡洛夫(或译为斯其凡洛夫)、英国大力士奥皮音等,一洗“东亚病夫”耻辱,纯属子虚乌有。实际上,霍元甲除了与日本浪人交手较量过外,根本没有与什么外国大力士上擂台比过一次武,更谈不上把外国大力士“吓跑”。譬如俄国大力士只是街头卖艺,混一碗饭吃,不愿比武,难以说被霍元甲“吓跑”。而奥皮音善于运动,露肌健美,可能留下辱华言语。当霍元甲约奥皮音比武时,他坚持用西洋规矩,手带皮套,只击腹围上部,不许踢,霍元甲则要求手足并用,最后双方同意摔跤决胜负,约好在张氏莼味园比赛。这说明二人对比武规则存在分歧。但奥皮音最终失约,不愿与霍元甲比武。其失约的原因也不能主观地归结为被“吓跑”。霍元甲仅仅是一个脚夫老大,所以名气与威望并不高,谈何吓跑外国大力士?把两事说成“吓跑”,确实能拔高霍元甲的武功。
  在当时,比霍元甲名气大、武功高的人不少,因为影视、小说的渲染,霍元甲反而淹没了其所处时代的一流武术家,显赫一时,成为当今家喻户晓的“民族英雄”。 譬如传说武清李侍卫(李瑞东)曾约霍元甲比武,霍打败李。此事也系杜撰。李派拳法创始人姓李树勋(1851——1917),号瑞东,又号烟霞逸士。李曾在清宫任职,袁世凯就任民国大总统,下帖请李瑞东先生赴京担任其拱卫军武术总教长一职。同年,出任中华武士会首任会长。以其当时的名望,李怎么可能会约见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天津脚夫老比武呢?
  目前,关于霍元甲之死有四种说法:
  1.心脏病死
  《申報》民国14年(1925)5月31日《大力士霍元甲傳》:
  
  清朝末年,有个大力士,名叫霍元甲,是直隶镇海人。 父名恩第,武艺高强。 他的宅中有一间习技房,恩第常在那里教练子侄。 因为元甲小时多病,不许他进来。 元甲则暗在墙壁上钻一个小洞,偷看父和诸兄演武的方法。 到了晚上,他一个人便在枣园里,照样练习。
  这样经过了十几年,并没有间断过,因此就学成一身好本领,可是没有人知道。 后来直隶“拳匪”作乱,匪首韩某,听得元甲有武力,便聘他担任要职;元甲不允,反在家中收容难人。 韩某知道了,大怒,便打元甲。 元甲则从从容容带剑,一直走到匪营里,正撞见韩某点着匪兵出发,元甲手快,把他一剑刺死,众匪都逃散。 全乡人民,称赞元甲的义勇。 拳匪平后,有个俄国力士,到天津卖技。 这人仰卧在地上,可以压重千斤。 那时这力士见没有人和他比赛,就登台自称为“世界第一大力士”,并说:“第二是英国人,第三是德国人。” 这消息给元甲知道了,就愤然说道:“我国竟无一人吗?” 便去请力士比赛,力士知道不能敌,登报更正后,逃去。 隔了几年,元甲又打听得英国有个大力士在上海,能够拖汽车倒行,腹上可以放八百斤重的铁块,便到上海和这力士比赛,但是到了约期,竟不见面。
  元甲身体本来瘦弱,因坚韧习武,所以成就大力士的身份。 他有了这副本领,则毫无骄傲之气;待人恭谨,说话诚实,衣服俭朴,并且教济他人的急难,和做自己的事一样;称赞人家的好处,好似来不及的样子,真是一个英雄好汉! 年四十三,因得了心脏病死在上海。
  
  可见,当时舆论中霍元甲,仅仅只是一个“大力士”,并无什么值得大肆歌颂的侠义之行。
  
  2.因肺病而死
  
  陈公哲在《精武会五十年》中说:
  
  
  西力士来
  一九一0年春,西洋大力士奥皮音来上海,表演西洋力士技术。上海北四川路原有亚波罗影戏院(Apollo Theatre),于影戏中,加插歌舞杂技,以娱观众。奥皮音登台表演举重,露肌及健美种种姿态,约二十分钟,一连数晚,最后一场言,愿与华人角力。于言谈中,带多少轻蔑口吻,翌日见于报端,沪人哗然。
  丁兹维新时代,革命风气在酝酿中,爱国分子麕集沪滨,乘机发泄,咸以奥皮音之言,有轻蔑国人意。反观中国历史,元朝武功,何尝不远届欧洲,满清末叶,一蹶不振,外人焉能知之。江苏省埠,文化称盛古今,惟武功不著,沪人更少技击能手,咸欲聘请技击名家,登台与赛,以显黄魂。倡其事者有陈其美、农竹、陈铁笙及余数人。公哲虽年在弱冠,因受维新与革命学说之熏陶,参与其事,众人中,年龄以余最幼。座中有宋某(已忘其名)言,谓河北虎头庄有霍元甲先生其人,精技击,可聘之来。
  
  北聘元甲
  霍元甲先生者,擅技击,著名燕赵,有黄面虎之称。其先世业药材,栈中多伙伴,霍先生以国术训练之,附近各乡名家麕集,如刘振声、赵汉杰,多来投奔。后由宋某之介,快函河北,聘霍先生,乃偕其徒刘振声,于一九一0年三月来沪,寓沪北租界火车站界路之竹深居。居为茶馆而兼营客寓者,下层售大饼油条,楼上辟室以寓商旅,北方人多趋之。
  霍先生来沪后,由宋某偕公哲作译人,访奥皮音于西人公寓,商比赛事。奥皮音初来中国,不晓国人拳术比赛方法,只取西洋拳术比赛规则,手戴皮套,只击腰围上部,不许足踢。霍元甲则以中国擂台打斗方法,手足并用,无所限制,如有死伤,各安天命。彼此会商,未能获致协议。
  
  擂台比武
  进商情形不时见于报端,沪人以为奥皮音示弱。公哲所知,西人拳击亦有数类,即Boxing 拳术Wrestling搏斗,Catch as catch can扭绊手足斗等,各有立场,不乱搏斗,以其各家手法不同,亦无从搏斗。后再约晤奥皮音力士,改用摔跤方式,以身跌于地分胜负,曾经数度商洽,订定条款,约期比赛。
  发起人等乃捐集款项,借定场合,搭架擂台于上海静安寺路之张氏味莼园,沪人简称张园,位于郊区西之静安寺路左,地广数十亩,有西式建筑数四,其中有一大广场,园林池沼俱备,为沪上仕女暇日游嬉之所。当时沪人之时髦者,驾轻车(自拉缰绳之双轮马车)携仕女,以游张园为一乐事。此时交通只有马车,次为人力车,汽车尚无。
  台搭于园之草场东,台高四尺,宽广二十尺,左右两面架短踏步以登。时在六月中旬,下午四时开始比赛,届时奥皮音失约未来,后知已经他去。发起人于失望之余,提议于众宾中登台比赛,以不伤对方为原则,以身体倒地分胜负。
  登台者有东海赵某,身躯魁梧,霍元甲先令刘振声与交手。不数回合,为刘入腿跌于地上,台下哄然。人丛中,有人登台,问其姓名,为海门张某,刘振声复出,二人周旋台上,相机进袭,偶一交手,即行离开,此为武家打擂步骤,不轻进击,非如今日之拳斗,乱打一通,因争胜心重,平时手法,尽行失去者。
  振声出身北方镖局,素有打斗经验,临阵不乱。张某亦为吴淞口外,海门拳术教师。两雄相并,堪称势均力敌,环行台上,彼此不能入围,偶有接触,即行解脱,斗十五分钟,不分胜负,于是宣布暂停,明日再斗。
  其斗法纯为武家表演技击艺术,而无敌忾之意。会后公哲送霍刘二师坐人力车返竹深居。饭后,霍刘检讨日间斗法经过,并找寻对方弱点,以为明日进攻手法久之,公哲在旁聆听,趣味极其浓厚。余十四岁已学南拳,其于拆法尚未入门;自此以后,深知中国武术之可贵。
  
  元甲出马
  翌日三时霍刘二位再到张园,斯时观众较上一日为多,约有千人。四时开赛,张某上台,声言今日愿与霍先生为对手,于是霍元甲登台。元甲此时尚有发辫,盘束顶上,灰色土布短衣衫裤、布靴、腰间束带,完全一北方土老装束,身高约五尺八寸,腰围横阔,面色赭黄,熊腰虎步,手足敏捷,重约二百磅。
  海门张某身穿蓝色土布短衣裤,布鞋,一望而知其为上海土著,身较霍高,重或相等,见其出手,是为江浙外家派系,亦少林技击家之流亚也。
  霍张环行台中,相机进袭有顷,张某以右拳向霍击去,霍用右手执张臂,进左足于张之右足后,出左手揽于腰间,轻轻抱起,两足离地,置于地上。台下彩声雷动,张乃起身下台,霍再问观众有无愿意上台比赛者,久久无之,擂台比赛结束。
  
  旅邸谈武
  霍元甲先生与其徒刘振声,自经张园比赛后,其名不胫而走,扬名沪渎,沪人如黎惠生、农竹、姚蟾伯、蔡少香等时往探视,公哲亦为座上客,时有馈赠,以应旅费,常谈武事。元甲自言先世曾设镖局,汇集武术名家。镖局业务,专为商旅护送财物,前时北方山林区城,旷野荒郊,稍离人烟之处,绿林强盗,出没其间,时劫商旅,为防备不虞,必请镖局派人保护。满清时代,盛极一时。其后,陆有铁路交通,海有轮船往来,送解银饷有银行邮局为之汇兑,镖局渐归于淘汰。
  镖局在护送商旅财物,由镖头或镖师随车护卫,车插红边三角旗帜。镖师人数,视财物之多寡而定,由一人,或数十人不等。路上如遇有拦途截劫者,即由镖师出与问答,阻路者必问:“你是谁?” “你师父又是谁?” 镖师应声朗诵其来历。若为相识或来势强大者,自然护路通过,否则就不免恶战,将财物劫夺以去。镖局各有其自己势力范围,在范围内,大都平安无事。假如恶斗结果,镖师被败,则劫走财物。镖局必招集镖客,大兴报复,夺回原物。战斗时所用为刀、枪、剑、棍及各种武器。从前盛行用飞镖,故称镖局。旨在打斗,故所练拳棍,多是少林派系。
  
  与日人较
  上海蓬路一带,为日人聚居之所,三元里中有日人技击馆,因耳霍先生之名,约期研究,霍刘师徒如期赴约。进茶后,为论武术,且示崇仰之意,讨论至中日技击异同之点,彼等表示愿一较身手,以不损伤为原则。
  日人武术分三派,一为技击术,即中国之摔跤,以跌扑为主。一为搏斗,地画圆圈,与斗者多为肥胖力士,满身涂油,搏斗之时,以被拒圈外作输。一为击剑,首带护具,身穿竹甲,以斩击点数多少分胜负。三者严守岗位,各不相斗。
  中国拳术则包罗万有,器械由长枪以至匕首,拳术由单打以至对手,搏斗由摔跤以至群斗,纯以打斗为目的,唐朝间分一支流于日本,便成派系。中国学术之深邃广博,经数千年以传于今,其来有自也。
  日之技击术家既欲与霍刘师徒一试身手,霍令刘先下。日人欲用撑肚抛挞法,即先用力一推,对方必用力向前顶,乘势一拉,对方若无坚定功夫者,必向前扑,于是伸腿以撑对方肚腹,同时自身卧地,乘对方向前趋势,撑其全身翻一跟斗,而抛于后方。平日若未经练习武术,无有不被抛挞者。若久练武术之人,自有其坚定马步,不受外力所右左。刘既受对方一推,固然不动分毫,及对方一拉时,即坐低马步以应,对方之脚无机伸出,其撑肚法无从施展。
  复次再易一人,似为教师,体魄较前更大,估计重量,当在一百八十磅间,高矮与霍相若,交手数回,彼此皆难入殻。其后日人与元甲二人两手互执,为摔跤形势,日人以右足袭元甲右足,之背,既入元甲之马,上身乘势向后右方一推,欲求翻跌元甲。但技击形势,利害相等,日人与右跟袭霍右足之背其形势亦即元甲与右跟袭日人右足之背相等,其差异之点,乃中心定力,优劣之势,定于一线间。日人图袭元甲,元甲反击日人,由此日人之右足在未取得主动地位时,元甲已成主动,乘势一推,竟跌日人于天阶中,不幸断其右手。虽无心伤害,终不免于不怿。
  
  沪滨留霍
  自此之后,沪人多知元甲之武技功能,若不为之流传,殊为可惜。公哲此时二十岁,自十四岁时,已学习南拳,对于拳术,兴趣极为浓厚,追随元甲左右, 幸生于沪,通晓南北方言,每替元甲作临时通译,故知霍先生之事较详,交情亦渐稔。
  沪人检佥谋所以安顿霍先生之法,有提议办一间武术学校,借收学费,以为维持彼师徒二人生活者,定名为精武体操学校。竹深居就近沪宁铁路北站,越一铁路旱桥,便是华界之闸北,于旱桥西一里许之王家宅,觅得旧式两厢一厅平房一所,
  土堂瓦屋,外有院落,足为技击操场,月租十四元。
  众人集资得百余元,迁入居住,并向房东借得方抬、板凳,购置刀枪三五件,开始教授拳术。此时毫无组织,主持人借此以为宿舍,亦不一定必为学员也。虽名为学校,殊无学校制度,既无章程,亦无时间表,随来随教,学者自学,去者自去,毫无设备。学校既开,发起人亦即星散。陈其美、农竹等,偶一来临。安顿霍刘师徒二人之议,告一段落。
  
  霍公病逝
  霍先生原患有咯血病,寓竹深居时,时发时愈。日人有卖仁丹药物者,时到旅邸,出药示霍,谓可愈咯血而治肺病。霍先生信之,购服之后,病转加剧。霍先生得病之由,谓少年之时,曾练气功,吞气横阙,遂伤肺部。因曾咯血,面色蜡黄,故有黄面虎之称。公哲尝问以气功之道,即诫不可学。
  今日以生理学研究,吸气入肺,收吸氧气,助长气力,若闭久不吐,氧气既尽,只余炭气,反伤肺部,且吸气过分,久久不吐,肺部微细血管,可使爆裂,便成咯血病症。拳师只知以气功夸耀,俾高声价者,不知为道病之源也。
  自迁入王家宅后,霍先生病转加剧,由众人送入新闸路中国红十字会医院医治两星期,即行病逝,各人为之办殓,移历于河北会馆,时在一九一0年阴历八月间。越一年运柩北返,精武会同人赠以“成仁取义”挽幅。霍元甲先生之来沪,维时仅六个月,其一段居沪生命史,从此结束,享年四十三岁。
  
  可见,霍元甲因早年练气功不得法,导致肺部受伤而经常咯血,因此面色蜡黄,有“黄面虎”之称。自从霍元甲至上海闸北旱桥以西王家宅后,病情加剧,后由众人送入新闸路中国红十字会医院医治两星期,不治身亡。
  陈公哲是邀请霍元甲来上海的发起人之一,是精武体育会创始人之一。霍元甲与奥匹音商量比武之事宜,陈公哲担任翻译,直至霍去世。以其二人交情与频繁的接触而论,关于霍元甲的死因,陈公哲应该不会说假话,其言论具有可信度。
  
  
  3.日本人毒死
   在纪念精武会十周年编撰的《精武本纪》(民国8年冬成书)上,明确写明霍元甲是被日本人谋杀:
  
   力士殁之翌晨,秋医已鼠窜归窟,力士门弟子大疑,检力士日服之余药,付公立医院察之,院医曰:“此慢性烂肺药也。”
  
  “力士”即霍元甲,可见当时也仅以“大力士”闻名。“秋医”即日本医生秋野。
  因霍元甲曾打败过日本浪人,结下冤仇,故有人怀疑是遭日本人暗算下毒。据说,霍元甲逝世后,友人拿着日本医生所开的药做化验,发现是一种慢性烂肺毒药。因此认定霍元甲是死于日本人暗中下毒。然这只是“据说”、 “江湖傳聞”而已,于史无考。
  民国1年(1912),武侠小说家平江不肖生先后出版《拳术》和《近代侠义英雄传》两部作品。他用小说家的手段描写了霍元甲是如何被日本医生秋野暗害死的。此说影响较大。
  2000年,新华网天津8月6日发过一则专电,对霍元甲是因病而死一说给予反驳,这则专电指出:“霍元甲之孙霍文廷,日前与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局有关同志,经过深查细访,进一步证实日本人是杀害霍元甲的元凶。近几年来,社会上有人提出‘ 日本人是霍元甲的好朋友,曾为霍元甲治病出了不少力。霍元甲是因生病正常死亡的’。霍氏家族历来就知道他们的先辈霍元甲是死于日本人之手,在上世纪80年代给霍元甲迁坟时曾查验过遗骨,发现遗骨全部为黑色,证明确实为中毒死亡,因此对于有人为日本人开脱,他们从家族和民族感情上都难以接受。从去年开始,霍元甲之孙、现居住在天津市西青区小南河村的霍文廷老人,会同西青区文化局的同志,多次到上海、广东、浙江等省市霍元甲曾经活动过的武林会馆,走访调研,并翻阅了大量资料,证实所谓霍元甲的日本朋友,正是杀害霍元甲的元凶。日本人以帮助霍元甲治病为名,买通关节,在中药中投放慢性烂肺药,使本来可以治好病的霍元甲死于非命。”
  遗骨全部为黑色,当时是否留下证据?是否送去检验?如果没有抽检验证,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霍文廷的话,不能作为证据而被采信。
  
  
  4.遭暗算打死
  《渤海早报》2009 年 3 月 6 日《还原霍元甲死因真相——霍氏嫡孙临终前揭秘》一文称:
  
  霍寿金的女儿霍志芳告诉记者,很多人都将霍元甲奉为创建精武门的鼻祖,这种说法其实也是不准确的。1909年,“中国精武体操会”在上海诞生。霍元甲只是创始人之一。精武体操会传授的武术,也并非霍氏迷踪拳法一门,而是集南北各派武术精华,体现了霍元甲所倡导的“拳术公有”的思想。至于霍元甲的死因,据霍元甲的二儿子霍东阁口述,在霍元甲和俄国大力士比武胜利后,几个不法之徒利用他洗脸之际,用石灰蒙住了他的眼睛,随后将其杀害,根本不是电视和电影中描写的喝下了日本人所酿的毒茶。
   霍志芳说,霍家后人将收集各方资料,以霍家的家谱为主线谱写成书,为世人重新展现一个真实的霍元甲。
  
  
  依据这一说法,霍元甲与马永贞的死有一些相似,都遭人暗算,被人用石灰撒面。此说属于追述,没旁证,更不可采信。
  
  日本人毒死说,遭暗算石灰撒面被打死说,心脏病说,都缺少可靠依据,不足采信。同样是霍家后人,竟然冒出两种说法,简直不可思议。霍家后人称迁坟发现遗骨成黑色,但在没有送样检验获得确证的情况下,不能作为中毒的依据。因此,在这些说法中,我个人相信陈公哲的说法,即霍元甲死于肺病。
  分析霍元甲的真实事迹,我无法认定霍氏是“民族英雄”,顶多是一个武术家、“大力士”。
  
  三、黄飞鸿
  黄飞鸿,原名黄锡祥,字达云。道光二十七年(1847)七月初九生于佛山,民国13年(1924)8月死于广州。其家境贫寒,五岁从父习武,十二岁随父流浪街头卖艺谋生。此后,黄飞鸿拜师多门,参学多家武术,并开设有跌打医馆“宝芝林”。传说中、影视里有关黄飞鸿的绝技有双飞铊、子母刀、罗汉袍、无影脚、铁线拳、单双虎爪、工字伏虎拳、虎鹤双形拳、罗汉金钱镖、四象标龙棍等,但这些难以采信。譬如“无影脚”被认为是黄氏的招牌功夫,可是最早描写黄飞鸿的著作《黄飞鸿别传》(黄飞鸿的徒孙朱禹斋撰)根本没提及“无影脚”。但据黄飞鸿夫人莫桂兰的回忆,真正的“无影脚”是一种偷袭手段。而这种说法难以被当今黄飞鸿的门徒接受,并认为是耻辱。因此,“无影脚”应系后人杜撰。
  传说黄飞鸿曾入黑旗军任医官及军中技击教练,后随黑旗军首领刘永福赴台抗击倭寇,之后又任广东民团总教练。不仅史料找不到任何记载,而且刘永福本人也从来没有提及认识黄飞鸿。至于传说刘为黄的“宝芝林”题字“技艺皆精”,也没可靠证据。可见,这段故事纯属杜撰。各种有关黄飞鸿的资料,我实在是不敢采信,所以就不必一一援引。
  黄飞鸿开设的医馆主要是医治习武之人的跌打损伤。他是习武之人,文化水平不高,难以领悟精微广大的中医学,或有秘方医技,但绝非神医。
  民间流传黄飞鸿娶有很多妻子。其实,黄氏仅娶四位妻子,前三位都是婚后不久病故。
  传说黄飞鸿还善于舞狮,有“广州狮王”之美称。
   中新社佛山2007年6月2日《传说多史料少 黄飞鸿落选“广东历史文化名人”》:
  
  对黄飞鸿故事只是民间传说多、真实历史少这一事实,南海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与西樵镇政府从一九九六起年先后到南海西樵、广州、香港、新加坡等地广泛收集黄飞鸿的有关资料,并于一九九八年出版了《南海黄飞鸿传》。该书选择了黄飞鸿徒弟林世荣、徒孙朱愚斋和妻子莫桂兰等人士回忆黄飞鸿的文章。
  由于黄飞鸿不是出身于名门望族,只是市井中一名武术界能人,他的事迹无正史可供查考印证,加上门徒遍布世界各地,众说纷纭,把史实与一些武林轶事混作一团。该书出版后有史学家认为“人物真实、故事杜撰”。
  
  
  以上看来,因为黄飞鸿门徒的遍布世界各地,出于抬升自身地位与价值的需要,暴发户造谱牒,野孩子认父亲,必然需要抬升祖师爷的地位与声望。于是,因利益驱动,杜撰出无数黄飞鸿的神话故事。
  刘深文认为:“黄飞鸿死于1924年,年代并不久远,而且有照片留下,其诸多事迹在其身后有无数见证者。他的徒弟及徒子徒孙遍布世界,他的最后一位妻子莫桂兰直至1983年才在香港辞世,有诸多回忆文章传世,活人尚在何来苛求史料之翔实?”(刘深文《黄飞鸿算不算广东历史文化名人——关于广东历史文化名人“搞笑版”的质疑》,载2007年6月25日《深圳晚报》)此言甚为无理。
  做历史研究,必须有在场的证据。民间传说、亲友与徒弟回忆录及口述追忆之类都不具有证据的“合法性”,不能采信。判断黄飞鸿是否在当时是历史文化名人、民族英雄,必须要有在场铁证。目前,在无法拿出这些证据来之前,我们只能判定黄飞鸿不是广东历史文化名人、民族英雄。
  总之,马永贞、霍元甲、黄飞鸿三位武术家真实的生平事迹,与影视中的形象相距甚远。可以十分肯定地说,马永贞、霍元甲、黄飞鸿顶多只是武术家,不是民族英雄!更不是什么历史文化名人!他们生前名气都并不大,死后才享尽哀荣的!我想,如果世人还沉浸在影视中的民族英雄赤手打败外国大力士的兴奋与自慰中,那么中国人永世不可救药的!精神自慰只是死亡的前兆,我们需要内心的觉醒,正所谓朱熹说的过“梦觉关”。
  中国人,认识你自己!
  
  黄守愚于湘水之畔阙一庐
  己丑六月初四子时草撰
  西元2009年7月24日



作品集霍元甲 黄飞鸿 黄守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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