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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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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嫉妒是自己的敌人,也是他人的敌人。
  这里所说的他人,不止是某几个具体的被妒者。因为嫉妒足以在社会上形成无确定对象的巨大传染性,人类最值得珍视的互爱互融关系,随时都在受到它的严重残害。
  在正常情况下还好一些,虽然人人都有可能嫉妒,但由于嫉妒的内容和程度都不一样,彼此处于支离状态,构不成合力,而且由于旁观者清,互相之间还会劝解调适,归于平和;在不正常情况下,嫉妒心理与颠覆意识相混杂,与社会情绪相交叉,与政治灾难相呼应,一切煮成了一锅粥。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造反派冲击一切名人,一切高收入的人,便是这种情景。冲击的人群中夹杂着大量早就妒心萌动的同行,他们引路破门,吆喝抄家,翻箱倒柜,做着平日在幻想中频频做过的事情。打钢琴家的双手,把老教授考倒,给名人们训课,这些行为难道真的在“批判”什么吗?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全是根深蒂固的嫉妒在作祟,但在那时却与一种浩大的社会观念连在一起了,与上层政治需要呼应起来了,卑琐的私欲被镀上了金光,使无知者趋之若鹜。至此,嫉妒已发酵成一种群体性的大恶,旗幡飘飘竟达十年之久。
  其实,这种恶性爆发的病根极为深广。极权主义下的平均、中庸、共贫、互贬,养成了一般民众对杰出物象的超常关注和超常警惕。这种心理习惯在本世纪经历了长久的“大一统”、“大锅饭”之后更成为一种天然公理,因此也必然地延伸到了新时期。几乎每一个改革探索者都遇到过嫉妒的侵扰,更不要说其中的成功者了。人们很容易对高出自己视线的一切存在投去不信任,在别人快速成功的背后寻找投机取巧的秘密。更不可思议的是,在文学艺术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大家对备尝辛酸的文学艺术家也习惯于冷眼审视,有人甚至在传媒上公然宣称,文学艺术家在传媒上占据过多大的篇幅,就有理由让他们承受同样的荆棘。凡有对他们的抨击,社会上总有不少人欢呼雀跃,大家都把一个演员、一个导演、一个作家、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当作了美国总统,好像社会的民主和公正全都落实在对他们的严密审视上,而所谓审视也不是针对他们真正遇到的艺术障碍,大多集中在捕风捉影的人品攻陷上。由此想到,真不知当初脾气暴躁的贝多芬和海明威在年轻时如果遇到这般审视将会如何,社会很容易因他们的失态而一笔把他们抹去,抹去了他们的人类,是否会因此而走向平等和洁净?
  救助弱小是一个无可非议的仁慈口号,而在这个口号背后,无数有着不太弱小的身份因而广受嫉妒的灵魂,在无助地挣扎。谁都认为他们有名望有势力,但他们却一批批喑哑了、消失了。直到死后才不被嫉妒,于是死亡对他们构成了一种最大的救助。暂时不愿死亡的,则渐渐学会了生存的谋略,懂得了装愚守拙,默念着“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等等的警句格言,在行为上也就一味地谦之让之、避之退之、观之望之、哼之哈之……这种种作为只为了一个目的:千万不要让嫉妒的目光在自己身上聚焦。
  他们可能才高八斗、力敌千钧,但深知一旦让嫉妒的目光在自己身上聚焦,一切都会化为灰烬。
  与他们相对照,那些弱者,却因嫉妒而同病相怜、一呼百应,结果,因嫉妒而浩浩荡荡、无坚不摧。
  因此,只要有嫉妒出现,“强者”和“弱者”,应该颠倒了读,反转了看。
  尽管嫉妒是人类的共性,然而中国的许多问题却与它有更特殊的关系。我未必赞同把嫉妒分为西方式和东方式两种,但也确实看到,当西方的智者们在思考如何消减嫉妒的时候,中国的智者们却在规劝如何躲避嫉妒。所谓中国古代的生存智慧,大多与这种躲避有关。你越躲它越凶,嫉妒不仅失控而且冠冕堂皇,“遭妒”反倒成了一个人人都可指责的罪名。直到今天,遭妒的一方常常被说成是骄傲自大、忘乎所以,而嫉妒的一方则被说成是群众反映、社会舆论。结果,遭妒者缩头藏脸,无地自容,而嫉妒者则义正词严,从者如云。中国式的社会观念颠倒过许多是非,其中之一就在嫉妒的问题上。茫茫九州大地,永远有一个以嫉妒为法律的无形公堂在天天开庭,公堂由妒火照亮,嫉棍列阵,败诉的,总是那些高人一头、先走一步的人物。
  一直有人在发问,中国几个世纪以来越来越滞后于西方世界,难道果真国中无人?人是有的,但除非早年执掌极权,或长期默处一隅,否则迟早会被削平。有的职业,如文学艺术,既无权力又难沉默,麻烦自然就大了。嫉妒可能是这块土地上最忠于职守的神灵,连夜间也不愿意合眼,四处搜索,绝不放过一个疑点。
  鲁迅早就叹息,在中国,“有什么稍稍显得突出,就有人拿了长刀来削平它”。因此,这里确确实实联系到了反思中华文明的大课题。由长久的社会观念沉淀成了心理习惯,又由心理习惯沉淀成了群体人格,这便是前辈哲人为之垂泪、为之呼号的国民性。从根本上说,中华文明的是是非非已经不是书库里的陈旧典籍,经过几千年的过滤筛选,早就生长在每个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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