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监听事件和棘手的斯诺登
时间:2013-06-24 作者:黎蜗藤 点击:次
在大部分中国媒体关注习奥庄园峰会的时候,其实美国媒体更为关注的是另外一件事。这就是美国政府监听网络数据事件。 事缘一个CIA的合约商的雇员向华盛顿邮报和英国卫报透露,美国国家安全局(NSA)长期监听电话用户通话,并且通过PRISM计划监控包括google,微软,facebook,tweeter和苹果在内的主要互联网应用商的服务器数据。这个资料在6月6日披露,顿时掀起了轩然大波。 其实,PRISM项目最早在布什时代已经开展。这个计划的前身源于911事件之后的恐怖分子监听计划。尽管当时饱受批评,但是这个计划最终却得到法庭的批准。PRISM计划在2007年推出的时候,取代了恐怖分子监听计划。当时并未向公众公开,但是却取得了法律上的通过。 在2007年,布什政府把这个计划进一步扩展为对互联网通讯进行深度的监听和监测。国家安全局有权对外国的通讯以及外国与本国的通讯进行监听,内容可以是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照片,档案传输等等,方法可以是对传输中的数据进行截取,也可以对存放于服务器上的数据进行提取分析。 早在当年恐怖分子监听计划推出的时候,这项计划就受到广泛争议。当时支持的是共和党,原因是国家利益,反对的是民主党,原因是公民自由。奥巴马在2008年总统选举期间曾经为此大肆对共和党人进行攻击。但是在奥巴马任期内,这项计划在2012年被再延长5年到2017年。 PRISM计划被泄漏之后,震动了美国政坛。这有两个原因, 第一,监听用户数据在中国人看来似乎不是一件什么大事,但是对美国说来,事态却非常严重。如此广泛的监听,涉及众多的巨无霸级别的大企业,让民众担心全民监视时代的到来。尽管就条文规定的范围而言,仅仅限于和美国境外有关的通讯(具体就是外国的通讯以及本国与外国之间的通讯)。尽管国安局的负责人说明PRISM计划不蓄意(intentionally)针对美国境内的通讯,但一来是否蓄意很难定义,二来也难以确定以后是否会进一步扩展到美国本土的通讯中。美国对言论自由有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而监听电话长期被认为是共产主义世界中“老大哥”的行为。舆论界无比强大的左派绝对不能容忍这种行为。 第二,在政治上说,奥巴马长期指责布什政府的监听行为,但是在自己任内不但没有中止,反而继续延长。不能不说是奥巴马虚伪的又一佐证。执政多年,奥巴马虚伪的一面逐渐为人所知,比如他承诺关闭关塔纳摩监狱,却迟迟没有行动。班加西使馆因为对情报的忽视被恐怖袭击引致大使死亡,美国政府却把责任推在一部右派拍摄的不知名的影片而导致的,这也被早证明是一派胡言。奥巴马为了推卸责任以免在总统大选时为共和党所攻击,推说自己不知情,而让国务卿克林顿做了替罪羊。这也已经引起了广泛争议。 奥巴马在这个事件上无法再次推搪。因为中情局直属总统,这些报告都是他亲自过目的,而延长计划也得到他的首肯。他只好亲自推销PRISM不违法。但他对布什的攻击历历在目,共和党人都记在账上,这次正好找到一个绝好攻击奥巴马的机会。 同时奥巴马在近年的所作所为,已经让很多左派失望,其身上的光环也逐渐褪色。由于牵涉到左派的基本立场,左派在这个事件上大概不会再无条件地站在奥巴马的一方。奥巴马这回遇着左右夹攻,断然不会轻易脱身。 泄密者叫斯诺登(Edward Snowden),是国安局合约商的雇员。6月10日,他主动透露身份,原来他匿身于香港。他说,揭露监控黑幕施完成“捍卫全球人民的基本自由”,来到香港是因为信任“香港支持言论自由及政治异议人士的基础权利”,尤其是特区政府会“反抗美国的支配”云云。 斯诺登在香港藏身,美国国会议员已经声明会向香港发出请求,要求引渡斯诺登回国受审。美国毫无疑问会向香港提出这个要求。这给了刚刚G2完的一哥一个绝大的难题。 首先,G2峰会刚刚完结,无论中美的国家关系还是习奥的私人关系都处于蜜月期。中国很难对美国说不。 其次,斯诺登的罪名非常明显,可以以窃取国家机密罪起诉,属于刑事罪行。香港和美国之间有刑事罪行的引渡条例。因此从法律上说,香港除非能够把其罪行定义为政治性质,否则无法不把斯诺登交给美国。但是把斯诺登的行为定义为政治罪的话,无疑会令中国尴尬。原因不用说太多了。中国有无数的类似情况都被定义为刑事罪。 但是如果直接把斯诺登交给美国,肯定会为全球范围内的左派人士批判。香港泛民派难免又会为“西环治港”而攻击特区政府,从而为7月份占领中环行动而加分。而且,中国肯定还会习惯性地在舆论上批一下美国的“言论自由”,再证明一下中国对言论的管制是合理的。如果把斯诺登交给美国,这个说法多少会有点尴尬。 因此,最可能的解决方式就是中国把斯诺登送到第三国,抛开这个烫手的山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