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札记·《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8)
时间:2023-07-15 作者:吴晗 点击:次
(一)太仆寺马价银 《金瓶梅词话》第七回页九至十有这样一段对话: 张四道:“我见此人有些行止欠端,在外眠花宿柳,又里虚外实,少人家债负,只怕坑陷了你!” 妇人道:“四舅,你老人家又差矣!他就外边胡行乱走,奴妇人家只管得三层门内,管不得那许多三层门外的事,莫不成日跟着他走不成!常言道:世上钱财倘来物,那是长贫久富家。紧着起来,朝廷爷一时没有钱使,还问太仆寺支马价银子来使。休说买卖人家,谁肯把钱放在家里!各人裙带上衣食,老人家倒不消这样费心。” 在崇祯本《金瓶梅》(第七回第十页)和康熙乙亥本第一奇书(第七回第九页)中,孟三儿的答话便删节成: 妇人道:“四舅,你老人家又差矣!他少年人就外边做些风流勾当,也是常事。奴妇人家,那里管得许多。若说虚实,常言道,世上钱财倘来物,那是长贫久富家。况姻缘事皆前生分定,你老人家倒不消这样费心。” 天衣无缝,使人看不出有删节的痕迹。 朝廷向太仆寺借银子用,这是明代中叶以后的事,《明史》卷九二《兵志·马政》: 成化二年,以南土不产马,改征银。四年,始建太仆寺常盈库,贮备用马价。……隆庆二年,提督四夷馆太常少卿武金言,种马之设,专为孳生备用,备用马既别买,则种马可遂省。今备用马已足三万,宜令每马折银三十两解太仆,种马尽卖输兵部,一马十两,则直隶、山东、河南十二万匹,可得银百二十万,且收草豆银二十四万。御史谢廷杰谓:“祖制所定,关军机,不可废。”兵部是廷杰言。而是时内帑乏,方分使括天下逋赋,穆宗可金奏,下部议。部请养卖各半,从之。太仆之有银也自成化时始,然止三万余两。及种马卖,银日增。是时通贡互市,所贮亦无几。及张居正作辅,力主尽卖之议。……又国家有兴作赏赉,往往借支太仆银,太仆帑益耗。十五年,寺卿罗应鹤请禁自借。二十四年,诏太仆给陕西赏功银,寺臣言先库积四百余万,自东西二役兴,仅余四之一。朝鲜用兵,百万之积俱空。今所存者止十余万。况本寺寄养马岁额二万匹,今岁取折色,则马之派征甚少,而东征调兑尤多,卒然有警,马与银俱竭,何以应之!章下部,未能有所厘革也。崇祯初,核户兵工三部借支太仆马价至一千三百余万。 由此可知太仆寺之贮马价银是从成化四年(1468)起,但为数极微。但隆庆二年(1568),百年后定例卖种马之半,藏银始多。到万历元年(1573)张居正作首相尽卖种马,藏银始达四百余万两。又据《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仓库》: 太仆,则马价银归之。……隆庆中……数取光禄太仆银,工部尚书朱衡极谏不听。……至神宗万历六年……久之,太仓光禄太仆银括取几尽,边赏首功向发内库者亦取之太仆矣。 则隆庆时虽曾借支太仆银,尚以非例为朝臣所谏诤。到了张居正死后(1582),神宗肆无忌惮地向太仆支借,其内库所蓄,则靳不肯出。《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载居正当国时: 太仓粟充盈可支十年。互市饶马,乃减太仆种马,而令民以价纳,太仆金亦积四百余万。 在居正当国时,综核名实,令出法行,所以国富民安,号称小康,即内廷有需索,亦往往为言官所谏止,如《明史》卷二二九《王用汲传》说: 万历六年……上言……陛下……欲取太仓光禄,则台臣科臣又言之,陛下悉见嘉纳,或遂停止,或不为例。 其用途专充互市抚赏,《明史》卷二二二《方逢时传》说: 万历五年召理戎政。……言……财货之费,有市本有抚赏,计三镇岁费二十七万,较之乡时户部客饷七十余万,太仆马价十数万,十才二三耳。 到了居正死后,朝政大变,太仆马价内廷日夜借支,宫监佞幸,为所欲为,专以货利导帝,《明史》卷二三五《孟一脉传》说: 居正死,起故官。疏陈五事:言……数年以来,御用不给,今日取之光禄,明日取之太仆,浮梁之磁,南海之珠,玩好之奇,器用之巧,日新月异。……锱铢取之,泥沙用之。 不到十年工夫,太仆积银已空。《明史》卷二三三《何选传》: 光禄太仆之帑,括取几空。 但还搜括不已,恣意赏赐。如《明史》卷二三三《张贞观传》所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