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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札记·《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11)

  西门庆先把盏让坐次,刘、薛二内相再三让逊:“还有列位大人!”周守备道:“二位老太监齿德俱尊。常言三岁内宦,居于王公之上,这个自然首坐,何消泛讲。”彼此逊让了一回。薛内相道:“刘哥,既是列位不首,难为东家,咱坐了罢。”

  于是罗圈唱了个喏,打了恭,刘内相居左,薛内相居右,每人膝下放一条手巾,两个小厮在旁打扇,就坐下了。其次者才是周守备、荆都监众人。

  一个管造砖和一个看皇庄的内使,声势便煊赫到如此,在宴会时座次在地方军政长官之上,这正是宦官极得势时代的情景,也正是万历时代的情景。

  皇庄之设立,前在天顺、景泰时代已见其端,正德时代达极盛期。世宗即位,裁抑恩幸,以戚里佞幸得侯者著令不许继世。中唯景王就国,拨赐庄田极多。《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说:

  世宗初命给事中夏言等清核皇庄田,言极言皇庄为厉于民。自是正德以来投献侵牟之地,颇有给还民者。而宦戚辈复中挠之。户部尚书孙交造皇庄新册,额减于旧,帝命核先年顷亩数以闻,改称官地,不复名皇庄。诏所司征银解部。

  由此可知,嘉靖时代无皇庄之名,只称官地。《食货志》一又记:

  神宗赉予过侈,求无不获。潞王、寿阳公主恩最渥,而福王分封,括河南、山东、湖广田为王庄,至四万顷,群臣力争,乃减其半。王府官及诸阉丈地征税,旁午于道,扈养厮役,廩食以万计,渔敛惨毒不忍闻,驾帖捕民,格杀庄佃,所在骚然。

  由此可知《词话》中的管皇庄太监,必然指的是万历时代的事情。因为假如把《词话》的时代放在嘉靖时的话,那就不应称为管皇庄,应该称为管官地才对。

  所谓皇木,也是明代一桩特别的恶政,《词话》第三十四回有刘百户盗皇木的记载:

  西门庆告诉:“刘太监的兄弟刘百户因在河下管芦苇场,赚了几两银子。新买了一所庄子。在五里店拿皇木盖房。……”

  明代,内廷兴大工,派官往各处采大木,这木就叫皇木。这事在嘉靖、万历两朝特别多,为民害极酷。《明史》卷八二《食货志》六说:

  嘉靖元年,革神木千户所及卫卒。二十年,宗庙灾,遣工部侍郎潘鉴、副都御史戴金于湖广、四川采办大木。

  二十六年,复遣工部侍郎刘伯跃采于川、湖、贵州。湖广一省费至三百三十九万余两。又遣官核诸处遗留大木,郡县有司以迟误大工,逮治褫黜非一,并河州县尤苦之。

  万历中,三殿工兴,采楠杉诸木于湖广、四川、贵州,费银九百三十余万两,征诸民间,较嘉靖年费更倍。而采鹰平条桥诸木于南直浙江者,商人逋直至二十五万。科臣劾督运官迟延侵冒,不报。虚糜乾没,公私交困焉。

  按万历十一年慈宁宫灾,二十四年乾清、坤宁二宫灾,《词话》中所记皇木,当即指此而言。

  《词话》第二十八回,有“女番子”这样一个特别名词。

  经济道:“你老人家是个女番子,且是倒会的放刀……”

  所谓番子,《明史·刑法志》三说:

  东厂之属无专官,掌刑千户一,理刑百户一,亦谓之贴刑,皆卫官。其隶役悉取给于卫。最轻黠狷巧者乃拨充之。役长曰档头,帽上锐,衣青素系小绦,白皮靴,专主伺察。其下番子数人为干事,京师亡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得一阴事,由之以密白于档头,档头视其事大小,先予之金。事曰起数,金曰买起数。既得事,帅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桩。番子即突入执讯之,无有左证符牒,贿如数,径去。少不如意,榜治之名曰干醡酒,亦曰搬罾儿,痛楚十倍官刑。且授意使牵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无事,或靳不予,予不足,立闻之,下镇抚司狱,立死矣。

  番子之刺探官民阴事,为非作恶如此。所以,在当时口语中就称平常人的放刁挟诈者为番子,并以施之女性。据《明史》,在万历初年,冯保以司礼监兼厂事,建厂东上北门之北曰内厂,而以初建者为外厂,声势煊赫一时,至兴王大臣狱,欲族高拱。但在嘉靖时代,则以世宗驭中官严,不敢恣,厂权且不及锦衣卫,番子之不敢放肆自属必然。由这一个特别名词的被广义地应用的情况说,《词话》的著作时代亦不能在万历以前。

  (四)古刻本的发见

  两年以前,《金瓶梅》的最早刻本,我们所能见到的是康熙三十四年(乙亥,1695)皋鹤草堂刻本张竹坡批点《第一奇书金瓶梅》,和崇祯本《新刻绣像金瓶梅》。在这两个本子中没有什么材料可以使我们知道这书最早刊行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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