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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青年通读本·第四章 反动政治与军阀混战(2)

护法之役

当国会解散后,广东、广西即宣布不受非法内阁干涉。及复辟之役既定,黎元洪辞职,由副总统冯国璋入京代理。北方的人,主张民国业经中断,可仿民国初年之例,召集参议院。于是云南亦宣言拥护《约法》。国会开非常会议于广州,议决《军政府组织大纲》。在《临时约法》未恢复前,以大元帅任行政权。选举孙中山为大元帅。后又改举总裁七人,组织总裁会议,由政务员所组织的政务院赞襄之,以行使行政权。是为护法之役。护法军和北军战于湖南,彼此无甚结果。北方召集参议院,修改《国会组织法》和《两院议员选举法》,据以召集国会。选徐世昌为总统。于七年(1918)10月10日就职。就职之后,通电南北停战议和。在上海开和平会议。至八年(1919)5月间,亦卒决裂。

直皖之战与奉直之战

冯国璋代理总统时,段祺瑞仍为国务总理。段祺瑞是安徽人,冯国璋是直隶人,一时遂有皖系和直系的名目。当我国加入欧战时,曾大借日款,练成参战军,以段祺瑞为督办。欧战既终,改为边防军。民国九年(1920),第三师师长吴佩孚自衡阳撤防北上,段祺瑞将边防军改为定国军。两军在近畿冲突,定国军战败。段祺瑞遂辞职。是为皖直之战。

皖直战后,曹锟为直鲁豫巡阅使,吴佩孚副之;王占元为两湖巡阅使;张作霖为东三省巡阅使,又兼蒙疆经略使,节制热察绥三区。民国十年(1921),湖南军队攻入湖北,给吴佩孚打退,遂代王占元为两湖巡阅使。十一年(1922),直系各军,又和入关的奉军在近畿冲突,奉军败退出关,是为直奉之战。战后,东三省遂独立。

孙中山先生返粤与陈炯明之叛变

其时南方亦因军人跋扈,不能贯彻护法的主张,孙中山等遂离粤赴沪。先是陈炯明以广东军队,驻扎漳泉。九年(1920)7月,自漳泉回粤。南方主席总裁通电取消独立,徐世昌据之下令接收。孙中山等通电否认,旋回粤,再开政务会议。十年(1921)4月,国会议决《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选举孙中山为大总统,以5月5日就职。孙中山宣言:徐世昌傥舍弃非法总统,自己亦愿同时下野。是年,粤军平定广西,孙中山遂在柱林筹备北伐。十一年(1922)4月,中山将大本营移设韶关。陈炯明走惠州。中山以5月发兵北伐,入江西。6月2日,徐世昌辞职。曹锟等请黎元洪复位,黎元洪要求各督军、巡阅使“即日解除兵柄,与元洪相见于都门”。这自然是空话。旋因各督军复电表示赞成,就先行入都了。

黎元洪复位后,将六年解散国会之令撤销。于是国会复在北方开会。南方则广西的粤军于6月中回粤,围攻总统府,要求孙中山与徐同退。孙中山避难军舰,旋走上海。陈炯明复出为粤军总司令。是岁岁杪,广西的滇桂军讨陈。粤军也有响应的。陈炯明再走惠州。明年,中山还粤,以大元帅名义主持政务。中山回粤之后,陈炯明仍据惠州,争战不息,而黎元洪又给直系赶走。于是北方的风云再变,而南方亦因国民党的改组,旌旗变色,壁垒一新,北伐的大业,就要从此开始了。

【小结】

(一)问何谓二次革命?二次革命与辛亥革命的异点如何?

(二)试略述(一)帝制,(二)复辟,(三)护法的始末。

(三)试述“二十一条”的大略。

(四)何谓直皖之战、奉直之战?

(五)自护法以后,南方的情形如何?

* * *

【注释】

[1] 安徽柏文蔚,江西李烈钧,广东胡汉民。

[2] 事在三年(1914)7月8日。

[3] 日本所提五号二十一条的要求,大致如下:[第一号](一)承认日后日德政府协定德国在山东权利利益让与的处分。(二)山东并其沿海土地及各岛屿,不得租借、割让与他国。(三)允许日本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的铁路。(四)自开山东各主要城市为商埠。应开地方,另行协定。[第二号](一)旅顺、大连湾、南满、安奉两铁路。租借的期限,均展至99年。(二)日本人在南满、东蒙有土地所有权及租借权。(三)日人得在南满、东蒙任便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四)日人得在南满、东蒙开矿。(五)南满、东蒙(甲)不许他国人建造铁路,或向他国人借款建造铁路,(乙)以各项课税向他国人抵借款项,均须先得日本同意。(六)南满、东蒙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政府商议。(七)吉长铁路,委任日政府管理经营,从本条约画押日起,以99年为期。[第三号](一)将来汉冶萍公司,作为合办事业。未经日政府同意,该公司一切权利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并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二)汉冶萍公司各矿附近的矿山,未经该公司同意,不得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此外凡欲措办,无论直接、间接,恐于该公司有影响的,必先经该公司同意。[第四号]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概不租借或割让与他国。[第五号](一)中国政府聘日本人为政治、财政、军事等顾问。(二)日本人在内地设立寺院、学校,许其有土地所有权。(三)必要地方的警察,作为中日合办;或由地方官署聘用多数日本人。(四)由日本采办一定数量的军械。或设中日合办的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五)接连武昌与九江、南昌的铁路,及南昌、杭州间,南昌、潮州间铁路的建造权,许与日本。(六)福建筹办路矿,整理海口(船厂在内),和需用外资,先向日本协议。(七)允许日人在中国传教。

[4] 革命军起义时,各省主持军政的,均称都督。袁世凯改为将军。此时护国省份,均称都督;未脱离北政府的省份,仍称将军;黎元洪代理总统,一律改称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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