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眩晕(第二章)(17)



    “什么?没到那个阶段?你以为用缓兵之计就可以蒙混过关了吗?”

    “这不是蒙混过关。就算我现在回答,你也不会相信的。”

    “现在我不相信,难道稍后再讲就能说服我了吗?”

    “的确如此。”

    “难道你想说陶太乘搭时光机回到过去?”

    御手洗露出不好意思的样子,说:“的确有类似的意思。”

    “唉,想不到你竟然荒唐到这个地步……确实,至今为止你已经把很多无法理解的谜团解释清楚了,这点我承认,但下面的情节又是怎么回事——你说陶太的父亲就是那个强盗,还向自己的儿子喷催眠剂。既然如此,他为什么没有喷射足够的催眠剂,好让儿子马上昏睡过去呢?儿子被喷雾后根本没有睡意,仍然活蹦乱跳地到处走动,这又如何解释?”

    “这是父亲行动慌乱的缘故。”

    “为什么会慌乱?”

    “因为未能按计划行事。由于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父亲慌了手脚,只想尽快逃离现场,再谋对策。按照当初的计划,的确是要向儿子喷催眠气体。所以慌乱中,他仍下意识地向儿子喷雾。但计划已经失败,他突然想到这样做没有意义了,所以半途而废,匆匆逃走。”

    “计划失败?那怎么样才算成功?强盗的目的是抢劫吗?”

    “父亲虽然扮成强盗,但绝不可能抢夺儿子的钱,儿子的钱还不是他自己给的!”

    “但父亲确实是强盗呀,不抢钱,那是为了什么?”

    “显然,父亲行凶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其他。我觉得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可能性是为了杀害加鸟,找不出第二个可能性了。”

    “杀害加鸟?如果是这样,那加鸟已死,计划成功,为什么还会乱了手脚呢?”

    “仅仅杀死加鸟,不能说大功告成。这是一个怎样的杀人计划呢?儿子担任什么角色?为什么特地来到儿子的房间?要知道儿子是畸形残障者。香织又担任什么角色?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只有把所有条件都弄清楚,才能揭示这个杀人计划的全貌。”

    “究竟是怎样的全貌?我对杀人之类的刑事案件一无所知。”

    “杀人这种事,并非杀了对方就算了事。具有杀人动机的犯人一定会想方设法消除办案人员的怀疑,以此来逃避法律的惩罚。”

    “嗯。”

    “为此就要制造不在现场证明,也就是凶手必须伪造不在杀人现场的证据。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制造亲眼看到并非凶手本人杀死加鸟的目击者。陶太正好被利用来扮演目击证人的角色。”

    “我想问一下,香织不也可以做目击证人吗?”

    “不,这不行。为什么呢?因为香织是共犯。不管怎么说,必须要有一个对杀人计划完全不知情的人来举证破门入屋的强盗用枪射杀了加鸟,父亲旭屋把这个角色分配给儿子。如果这样思考,就可以明白旭屋后来为什么惊慌失措——因为共犯香织出乎意料地死亡了。我认为这个计划本来为香织而设,香织一死,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当时凶手悲痛万分、急火攻心,做事也就手忙脚乱了。”

    “就如你所说的,强盗是主角的父亲吧。也就是说,按照计划的设计,这个旭屋架十郎应该是不在案发现场的,是吧?”

    “完全正确,这就是计划所要达到的效果。”

    “那他在什么地方?”

    “北海道,他在那里拍摄外景。出事那天早上,他还与儿子通过电话。”

    “对,确实如此。那么,如果父亲要扮成强盗的话,就必须回到镰仓。但这么一来,拍摄现场的人不是马上就发现大明星从现场消失了。”

    “是呀。这一点现在还无法作出解释,不过原理上应该就如教授所说的。制订了计划之后,就会付诸行动,然后用某种方法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难题。”

    “我不认为有这样的方法。他可是世界著名的大牌演员,又不是什么二三流的小角色。而且你刚才的话,我实在难以苟同。利用自己的儿子来做杀人的目击证人是愚蠢至极的事,倒不如用第三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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